第一章 人格的一般曆史
第一節 原始豐富
在早期人類社會中,個人隸屬於一個龐大的整體——種屬群、部落體:起初是家庭和擴大成為氏族的家庭,後來是由氏族的衝突和融合而產生的各種形式的公社。在這個最初的整體中,個人還沒有超出個體的存在,還不能作為人格而出現,也就談不到人格自由。
眾所周知,在原始社會的狀態下,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人的生產能力隻是在狹隘的範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生產部門隻限於漁獵和牧畜。特別是生產力的基本要素之一——勞動工具,更是初級和不發達,最初,人自己的手腳等器官即人本身是唯一的勞動工具。正如普列漢諾夫所說,手和前臂是人用來進行生存鬥爭的第一個工具、第一個武器。就是後來同人的身體分離開來的勞動工具,由於直接來源於原始的自然界,也隻能象原始的自然界一樣粗糙和簡單。原始人一開始就是利用這樣的生產力改造世界和創造自己的。
人類的童年首先是從蒙昧時代開始的。這一時期是從猿到人的過渡,是人類曆史的開場白。這時,人們還不能製造工具,使用的是未經加工的天然石器,勞動過程以采集現成的天然產物為主,人類的製造品主要是用作這種采集的輔助工具。雖然有了分節語言,但還不知用火。到了蒙昧時期的中級階段,人們學會了用火,並逐漸掌握了保存天然火種的方法和鑽木取火。火的發現和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同動物界分開。”火的使用,大大增強了人的生存能力和生產能力,擴大了人類活動的地域和對象,豐富了人類活動的內容。與此同時,粗糙的打製石器也出現了,人類開始了“真正的勞動”。隨著生產經驗的積累和智力的進一步發達,蒙昧時代進入了更高級的階段,其標誌是弓箭的發明。弓箭的發明,第一次把自然力與人力結合起來,使複合工具成了現實。因此,恩格斯指出:“弓箭對於蒙昧時代,正如鐵劍對於野蠻時代和火器對於文明時代一樣,乃是決定性的武器。”
弓箭的發明的結果,結束了蒙昧時代,開始了一個新時代——野蠻時代。在野蠻時代,人們發明了製陶術。陶器直接是生活用具,同時也間接是生產工具,它不僅擴大了人的食物的來源,而且也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的產生和發展。這時,直接的生產工具已開始采用磨製石器,稍後便學會煉銅冶鐵。銅器和鐵器的出現和發展,極大地改變了社會的經濟結構,推動了社會物質、文化的進步。工具的人工化和複雜化,特別使農業和牧畜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刀耕火種的農業已初露端倪;與此相應,人們已不再將野獸簡單食用,而是使之得到繁殖和馴養,於是家畜馴養、畜牧業也開始了。所以恩格斯說,“野蠻時代是學會經營畜牧業和農業的時期,是學會靠人類的活動來增加天然產物生產的方法的時期。”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最明顯地表現在分工的發展程度上,而分工的發展程度則直接表現在人們之間的生產關係以及以生產關係為基礎的其它一切關係上。“分工發展的各個不同階段,同時也就是所有製的各種不同形式。這就是說,分工的每一個階段還根據個人與勞動的材料、工具和產品的關係決定他們相互之間的關係。”
因此,人類之初生產力水平的低下,直接表現為分工很不發達:僅限於家庭中現有的自然產生的分工的進一步擴大。起初隻是性的分工,後來是由於天賦(例如體力)、需要、偶然性等等而自發地或“自然地產生的”分工。在自然分工的條件下,社會關係和社會結構也隻能是以自然分工為基礎的家庭或家庭的進一步擴大,如母權製和父權製。這是因為,自然分工首先使生產關係主要表現為血緣家庭。剛剛從動物狀態脫胎出來的人,采取的是群居的生活方式,這是他們惟一的生產關係。他們憑借著這種關係,強化了自己的力量,彌補了個體的不足,從而使自己得以存在和發展。隨著生產力的發展,這種生產關係便被血緣家庭取代了,血緣家庭成了最基本的經濟單位。這種單位是按輩分來劃分的婚姻集體,即不同輩分的人不能有夫妻關係。由於祖先和子孫、父母和子女不能發生夫妻關係,社會關係才第一次在真正的意義上豐富起來。但這種豐富還是相當有限的,還沒有排除兄弟姐妹之間的夫妻關係。因此,在更豐富的生產力麵前,血緣家庭失去了自己的基礎,逐漸被普那路亞家庭取代了。在普那路亞家庭這種經濟單位中,兄弟姊妹之間的夫妻關係被進一步排除了。生產關係再一次被豐富了。
普那路亞家庭的出現,直接導致了氏族的產生。原始氏族公社自發地實行原始共產主義的原則,家庭的全部財產和土地、獵場、漁場等主要生產資料概為集體所有,集體勞動,平均分配,共同消費。氏族公社開始是母係的,但由於畜牧業和農業的發展,男子代替了婦女在經濟生活和氏族社會中的地位、權力,這樣,母係氏族便開始向父係氏族過度。父係氏族和父係部落的產生,使氏族單一的完整的集體轉化為由大量親屬集團和群體所構成的複雜組織,社會的細胞和經濟單位也已不再是氏族,而是比氏族更為狹隘的親屬集團——家庭公社,它作為一個生產和生活的單位,實際上已支配了名義上屬於氏族的土地。
與原始社會簡單的生產關係相適應,上層建築的各種關係也相當貧乏,不存在政治、法律製度和嚴格意義上的意識形態。在氏族社會裏,沒有國家,沒有專政機關,主要靠自然形成的習俗來調解人們的關係。酋長的權力也不是強製的,而是道德的。他由本氏族的全體成員選舉產生,也可由這些成員罷免,因此,他必須反映大家的意見,他同大家是平等的,沒有任何特權。氏族社會“沒有軍隊、憲兵和警察,沒有貴族、國王、總督、地方官和法官,沒有監獄,沒有訴訟,而一切都是有條有理的。……一切問題,都由當事人自己解決,在大多數情況下,曆來的習俗就把一切調整好了。不會有貧窮困苦的人,因為共產製的家庭經濟和氏族都知道它們對於老年人、病人和戰爭殘廢者所負的義務。”
與原始社會貧乏簡單的社會關係相一致,人們的需要幾乎也是貧乏簡單的。他們每天都在為簡單的口腹之欲忙碌奔波,生存成了最根本、最迫切的問題,超出生存的需要尚不存在。當人類開始從動物界中分化的時候,人們是赤身裸體的,不知衣飾為何物,當然也就沒有象我們現代人這樣的羞恥感,沒有什麼自尊的需要。當時的人們也沒有審美觀念,沒有審美的要求,因為生產力極端低下,采集和漁獵品很少,人們經常掙紮在死亡線上,根本不可能產生美化自己的願望和美化自己的能力。就連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的滿足也是艱難的,經常食不果腹,“對於一個忍饑挨餓的人說來並不存在人的食物形式,而隻有作為食物的抽象存在;食物同樣也可能具有最粗糙的形式,而且不能說,這種飲食與動物的飲食有什麼不同。”在人類的童年時代,“由於食物來源經常沒有保證,在這個階段上大概發生了食人之風,這種風氣,後來保持頗久。”生存需要的滿足不僅是艱難的,而且也是簡陋的,人類在不會使用火以前,進食是生吞活剝的,既生吃植物,也生吃獸肉、鮮魚。即使知道用火以後,熟食也是有限的。而且也無飲食工具和飲食規律,隨時采集,隨時進食,多餘部分則帶回住地,分給老人和小孩食用。稍後,原始人有了對藝術的需要,但這種需要仍然是原始混沌的。當時的藝術創造不是個別的專門現象,沒有專門的藝術家,而是普遍發生的,群眾進行的,人人都是藝術家,人人都能從事藝術創作。所以這種需要還隻是自給自足的自發需要,還不是真正的、被意識到的需要。從這種需要的內容來看,反映的主要是創作者以外的客體,而以主體為主題的作品相當少見。當然,有許多同誌認為,原始人的繪畫沉拙古樸、意蘊中天,與西方現代的抽象藝術相仿佛。其實這種看法是成問題的,是用我們今天的觀點去理解古人。對古代人來說,藝術作品都是真正的寫實,都是真正的具體,因為他們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抽象能力和對這種能力的需要。如果說它們是抽象的,那也不是建立在強烈主體意識之上的抽象,而是缺乏抽象能力和自我意識的抽象。原始的藝術表達力隻能是一種原始抽象,而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抽象。
原始社會貧乏的社會關係和貧乏的需要,使人們不可能把自己從自然界和社會中獨立出來,因此人們的自我意識和主體意識十分淡薄。這就使個人成為人格失去了充足的前提。
原始人的思維是散漫的、隨意的,他們不可能在意識中將自己從自然界中分離出去,也不會將獨立的自我移入自然。他們不知道自己與對象的差別,不清楚一般與特殊、時間與空間、運動與靜止的關係。他們直接把自己與客體視為同一。“思維對存在、精神對自然界的關係問題,全部哲學的最高問題,象一切宗教一樣,其根源在於蒙昧時代的狹隘而愚昧的觀念”。在自然分工的階段,人們還不能把自己同整個自然界分開,在他們的宗教裏,自然與他們自身是同一的,自然也象人一樣有血有肉,這就是原始的自然崇拜和靈物崇拜。“最初的宗教表現是反映自然現象、季節更換等等的慶祝活動。一個部落或民族生活於其中的特定自然條件和自然產物,都被搬進了它的宗教裏。”例如土地、山石、樹木、風雨雷電、動植物都是擬人化的崇拜物。在圖騰崇拜中,原始人確信動植物與人之間有一種不可區分的親切關係,每個氏族都起源於某種動、植物。在我國上古神話中,曾有簡狄吞卵、薑履跡的記錄,是說人同神化的動植物可以感生交合而生育。這說明,在當時的人們觀念中,人和神化的動植物還不是二種不同的類,而是同一的東西。《毛詩·商頌》中也有類似的說法:“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上古時代,物我不分的狀態,從我國的姓氏中亦可以找到佐證。在我國的姓氏中,有許多都是動植物的名稱,如馬、牛、羊、花、葉、林、李……這些姓氏就是由原來的圖騰轉化而來的,“圖騰崇拜的特點就是相信人們的某一血緣聯合體和動物的某一種類之間存在著的血緣關係”,當氏族開始分裂時,這些圖騰也開始分裂,逐漸變成代表他們的姓氏。
上古人不僅不能將自己從自然界分離出來,同時,也不能將自己從群體分離出來。他們隸屬於巨大的群體,而不是作為獨立的個人存在於群體中。“我們越往前追溯曆史,個人,從而也是進行生產的個人,就越表現為不獨立,從屬於一個較大的整體……”在這樣的群眾中,個人本身就隻能是未開化的簡單完整。既然他是完整,他就很少交往,從而就不能將自己同自己所屬的群體區別開來。而隻要他不能將自己同群體區別開來,他就是毫無特點的、沒有自我的,即使硬要找到他的特點的話,那麼這個特點也隻能是群體的特點,群體的特點就是每一個人的特點。或者說,由於每一個人的完滿性,“我”直接是“我們”,“我們”也直接是“我”。這表明,在社會發展的早期階段,“自我”沒有獨立意義和價值,個體與公社合為一體,個體不是公社的獨立成員,而是未分化的原始大群體中的相同因子。所以在他們看來,生命的主體不是個別個體,而是部落和公社。而且“我”群不分的情況,也表現在時間中,即一個人不僅與他的親族、同部落人分不開,而且也同他的曆代祖先分不開——他感覺自己是曆代祖先中的一員。他的一舉一動都有他的先人、鬼魂和諸神共同參與,這就使個體有時完全無法區分自己的活動和祖先、英雄、神靈的活動,傳說直接成了現實感受:祖先就在個體當中,個體的生命被理解為逝去往事的無窮複現。這樣,個體不僅屬於現存的群體,而且也直接屬於祖先的群體。“與同部落人和祖先的聯係有多麼緊密,本人‘自我’的結構也就有多麼不定形。許多古代宗教有轉世的觀念或靈魂轉移觀念,它強調每一次具體人格化的相對性。同時,個體生存本身也被想象為不是穩定的統一性,而是一係列先後承續的新生和轉世。”由於神話意識的這種遊離不定性,個體不可能也無須把個體的“自我”同自己無數的祖先分開,對於遠古意識來說,生命和生活不是獨立的特殊過程,而是循環複始的過程。
由於原始人不能將自己同自然界和群體區分開來,他們也就無法將生死區別開來。在原始人的觀念和感覺中,生死的界限是模糊的。這從他們對待死者的態度上即可以看出。在喪葬儀式中,如同其他原始信仰一樣,原始人根據活人的需要,也給死者安排了生活必需品。如給死者房子住,為他準備食品和衣物,甚至隨葬火種和生產工具,以便他在另外一個世界中生產和生活。“既然靈魂在人死時離開肉體而繼續活著,那末就沒有任何理由去設想它本身還會死亡;這樣就產生了靈魂不死的觀念”。靈魂不死觀念的產生,預示著靈與肉的分化,但是在最初的人類那裏,靈魂世界與肉體世界並沒有什麼本質差別,靈魂是肉體的延長,是肉體的另一種形式,二者是一致的。既然靈魂與肉體合為一體,生死的界限也就不那麼分明,活人和死人共同擁有生活和宇宙。
總之,人類之初沒有足夠豐富的社會關係,也沒有足夠豐富的需要。氏族和公社的個人“直接地從自然界再生產自己,或者他的生產活動和他對生產的參與依賴於勞動和產品的一定形式,而他和別人的關係也是這樣決定的。”
在原始社會裏,由於生產極不發達,人類差不多完全受著陌生的、對立的、不可理解的大自然的支配,這就不能使個體把自己同部落和自然界區別開來,所以人們之間很難說有真正的社會聯係,更難說單個人之間有什麼真正意義上的社會關係。如果說有聯係,也不過是以自然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地方性聯係。
在這種聯係中,一方麵,還沒有具體化和分化的社會關係,使個人顯得比現代全麵而崇高。古代世界雖然稚氣十足,雖然人們處於極度狹隘的氏族、宗教、政治的規定上,但他們畢竟沒有被分裂,畢竟始終表現為生產的目的,因而畢竟是完整而豐富的。“在發展的早期階段,單個人顯得比較全麵,那正是因為他還沒造成自己豐富的關係,並且還沒有使這種關係作為獨立於他自身之外的社會權利和社會關係同他自己相對立。”
但是另一方麵,古代世界的豐富、崇高又是閉鎖的、局限和簡單的,無論個人和社會都不能想象會有自由而充分的發展,因為部落、氏族及其製度始終是人們的界限,是自然所賦予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最高權力,個人在感情、思想和行動上始終無條件服從它,從而個人自由而充分的發展就直接同這種原始的社會關係相矛盾。所以,古代人的完美從本質上看是原始的,是從局限的觀點來看的滿足,是“原始的豐富”。這種原始完美和原始豐富,是尚未分化和展開的,因而是空洞的,沒內容的。原始豐富的個人之間,很難說有什麼差別和人格,如果說他們之間有所差別,那也隻能是一種純粹的自然差別或自然差別的簡單擴大。“這個時代的人們,不管在我們看來多麼值得讚歎,但他們彼此並沒有什麼差別,用馬克思的話說,他們還沒有脫掉自然發生的共同體臍帶。”單個人的自然聯係和以這種聯係為基礎的原始需要,隻能使單個人成為一定狹隘人群的附屬物,而不能使他們成為獨立的人格。
“原始的豐富”狀態,一開始就存在著巨大的局限性,這就為局限性的消除和崩潰奠定了基礎。這種自然發生的共同體一定要被打破,而且也確定被打破了。到了父係氏族社會的後期,生產有了很大發展,社會分工得到了擴大,與此相適應,人們的社會關係也相對豐富起來。這集中表現在商品交換的經常化。交換的萌芽出現於母係氏族公社時期,但由於當時的生產力和社會分工都不發達,交換隻是在偶然的情況下才發生的行為。第一次社會大分工,使經常性的交換成為可能。而第二次社會大分工,則直接確立了私有製,使這種可能成為了現實。
交換關係的豐富和發展,必將引起整個社會關係的豐富和發展。交換產生了城市,而隨著城市的出現,也就需要有行政機關、警察、賦稅等等,即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機構和一般政治機能。以分工和生產工具為基礎,居民第一次劃分為兩大階級。隨著私有製、交換、階級、國家的進一步發展,人類曆史便進入了中世紀。在整個中世紀,農奴不斷地逃入城市。這些在鄉村裏遭到自己主人迫害的農奴是隻身逃入城市的,他們在這裏遇見了有組織的團體。這些團體是真正的聯盟,這些聯盟是由直接需要,是由對保護財產、增加各成員的生產資料和對防衛手段的關懷所產生的。
中世紀社會關係的豐富,逐漸造成了最初的人格,但是應當看到,中世紀的性質是封建的,還沒有擺脫人的依賴性,因此,它的社會關係無論如何豐富,都不能超出人身依附和地域性的範圍。就是說,中世紀社會關係的豐富是極其有限的。所以,中世紀出現的人格,離真正意義上的人格還差得很遠。真正的人格隻有到了資本主義社會才能產生。
第二節 外在的統治
生產和分工的發展,使古代世界(包括封建的中世紀)不可避免地沒落了。隨著社會關係突破地域性的豐富,原始豐富的個人逐漸轉換為擺脫了自然聯係的個人。個人第一次作為真正的人格出現了。
分工的進一步擴大,商業和生產的真正分離,產生了地區間建立貿易聯係的可能,從而產生了城市間的彼此聯係。新的生產力很快占領了所有的城市,使每一個城市都具有自己的占優勢的特殊的工業部門。生產和商業間的分工隨即又引起了各城市間在生產上的新的分工,造成了世界性的交換和市場,最初的地域局限性開始消失了。
我們知道,在中世紀,每一城市中的市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都不得不團結起來反對農村貴族,但他們不可能成為一種力量,因為他們是通過行會組織起來的。商業分工和普遍的貿易,使一些城市知道了另一些捍衛同樣利益、反對同樣敵人的城市,這就促使各個城市的許多地方性居民團體,逐漸轉變為市民階級。市民脫離了封建聯係,創造了自己共同的生活條件,隨著各城市間聯係的產生和更大範圍聯係的普遍化,他們共同的生活條件發展為階級條件,即資產階級的條件。單獨的個人所以組成階級,隻是因為他們必須進行共同的鬥爭,來反對某一另外的階級。資產階級就是這樣出現的。資產階級是同自己的生存條件一起產生的,並隨著這些條件發展起來——進一步分裂為各種不同的集團,最後,隨著一切財產變為工業資本或商業資本,它吞並了在它以前存在過的一切有產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