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格的張度(1 / 3)

第四章 人格的張度

人格張度是用來進一步判斷個體雙重人格的程度和性質的概念。“張度”是一種形象的說法,意在表明人格的內在狀態與外在狀態的差異究竟有多大,其性質又是怎樣的。

正常的、生活在現實社會中的人,都有著不同程度和性質的雙重人格,也就是說,人格是有張度的。

一、適度、過度與零度的人格

對人格張度最一般的程度描述,可以用適度、過度和零度這三個概念來說明。在哲學上有一個“度”的概念。在“度”的兩個“關節點”內,就是所謂“適度”,過了“度”,事物就要發生質變。在研究人格的雙重性時,我們可以借用這一概念。

對於人格的張度的區分與思考,可使我們得出一個抽象的、然而又是十分重要的結果,即:生活在現實社會中的人,人格都具有一定的雙重性,就這種雙重性的現實性上看,隻要是適度的,就有其合理性;反之,則是不合理的。然而,何以判明雙重人格是適度還是過度是一個極複雜的問題,它不僅涉及到研究者本人的價值尺度,還涉及到某些政治性、階級性的內容。但不管怎麼說,作抽象是必要的,抽象的結果可以使這一問題具有更普遍的科學價值,並盡量避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僵局。

下麵,我們就來研究適度與過度的問題。首先遇到的問題是,應運用何種尺度來判斷它們。判斷雙重人格是適度的、還是過度的,有兩個基本的尺度,一是社會尺度,或者稱為社會客觀標準;二是主體尺度,或者稱為主體主觀標準,這兩方麵的標準是互相聯係的。

社會尺度是一個很大的尺度。從廣義上講,一個社會所提供的大文化背景,從總體上為人格提供了一個價值參照係。具體講,社會的經濟、政治、道德、心理、審美等諸多方麵,都為人格提供了特定的價值參照係。

從某種意義上講,社會既然是一個巨大的禁令係統,那它必然又是一個巨大的動力係統。在一定社會中生活的人,被某種社會所要求並盡力形成該社會所要求的人格,這是對社會禁令係統的人格服從的一方麵。另一方麵,正由於這種服從的存在,就激發了個人向兩個方麵發展自己,一是禁令以外的內容和生存空間;二是禁令以內的合規範的內容和生存空間。社會禁令係統告訴人不可為什麼,同時也就意味著鼓勵人去做些什麼,因而,禁止就變成了驅動。

問題在於,應當具體地分析社會禁令係統,它究竟禁止什麼?提倡什麼?在這裏,根本的標準是是否有利於個體和社會最大程度地保持和諧的關係,是否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人的物質的和精神的需要。馬克思主義認為,曆史發展的最終趨勢是共產主義社會,在那個社會中,每個人的個性和潛能都將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這是我們應當為之奮鬥的理想社會。

然而,迄今為止以至今後的漫長曆史過程中,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從根本上受製於生產力發展水平,總是存在著差異和矛盾的。這樣,對於每個個人來講,社會就是一個禁令—動力係統。既然如此,這個係統也就是個人發展的客觀尺度。對這樣的社會係統,我們可在性質上一般地區分為正向與負向兩個方向,正向是指促人健康發展的方向;負向則是與人的健康發展相悖的方向。具體講,社會禁令既可以是正禁令,也可以是負禁令;社會動力既可以是正動力,也可以是負動力。例如,在曆史上,許多國家都出現過具有某種共同特征的宗教狂熱活動,驅動過無數人對神作出自我犧牲,這樣的社會狂潮把神性提到至高無尚的地位,而把人性壓製到無底的地獄。就其性質而言,它是社會的負向禁令—動力係統的反映。作為一種社會禁令,它不允許人性的正常發展;而作為一種社會動力,它則要求個人對神的無限頂禮膜拜,凡是對神的崇拜與犧牲,都被稱道為善行和美德,反之,則是惡行與醜陋。

相反,社會的正禁令和正動力,則是有利於人的發展的。如關於性生活的某種“規定”,世俗的、感性的社會禁令直接表現為生物性的懲戒——性病、包括愛滋病對於“性解放”的懲戒。而科學的、道德的社會禁令則表現為對人們進行教育和規勸。這些情形,可以被認為是社會的正禁令,是對人的“越軌”行為、對自己的傷害行為的禁止。作為一種禁止,它又鼓勵人們去探索新的兩性關係的方式。

人格張度標準尺度在不同社會具有不同的情形。關於這一點,人們從價值觀上可以看得很清楚。一般認為,從傳統的比較文化的角度看,中國文化是實用倫理型的,而西方文化則是科學理性型的。孔子講“中庸”,不偏不倚、不卑不亢,這樣的人格是適度的;而西方文化則重個性、重激進,在中國人看來是過度的,而西方人卻可能認為適度。但是,有沒有共同的文化基因可以抽取呢?我們以為是有的。比如,在生理上,就可分為健康—疾病這兩極;在心理上,就可以分為平衡——紊亂這兩極;在道德上也有共同的戒律,諸如“勿偷竊”,在任何社會都通行;如此等等。這些,就是關於適度的絕對標準。當然,這種標準是與相對性緊密聯係的。作為研究,我們更應該注意標準的現實意義,使這種標準成為可以操作的東西。事實是,關於什麼是適度,什麼是過度的標準,不僅會因為文化的不同而不同,而且會隨時間的流逝,在同一文化中改變其內容。美國人格心理學家霍妮在《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一書中就曾指出,所謂適度與過度,就“完全取決於特定社會強加於成員身上的行為標準和情感標準。而這些標準卻因文化、時代、階級、性別的不同而不同。”盡管她在具體論述中有許多觀點是不正確的,但在這一點上,我們持讚同的態度。的確,不同社會文化,在它所持的價值標準上就會有很大的不同。在一種文化中被認為是不正常的人,在另一種文化中卻可能是正常的。因此,我們談論在一定社會中的不適度或過度的人格就包含有這樣的意思:他(她)的行為、感情、思維方式不同於該社會大多數人的模式。以兩性關係為例。在西方社會中,如果今天有一位成熟而獨立的女人因為自己有過兩性關係,就承認自己是個“墮落的女人”,“不配被高貴的人愛”,那她一定會被懷疑是有神經症。然而,在40多年前,這種犯罪感則會被認為是十分正常的。而現代西方的性解放,在我們多數中國人看來,又是一種墮落和腐敗,是病態社會的反映。

再從階級關係上看,封建社會的成員認為男人終日遊手好閑,隻在出獵和征戰中一顯身手是十分正常的事情;然而,現代社會的成員如果表現出這種態度,就會被該社會認為是嚴重地不正常。因為,人們普遍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適度觀念還因為性別的不同而異。在西方文化中,男人和女人被認為具有不同的特點。女人在臨近40歲時恐懼衰老,而使用“美容麵具”是正常的;而男人在這種時候,如果因年歲大發愁而塗脂抹粉,則會被認為是神經病。由此看來,如果我們不能詳細了解某一特殊文化對個人所發生的種種影響,就不可能理解個人的人格結構。按照這一邏輯,神經症或人格張度過度者所有的精神危機,在一定程度上乃是一定社會一定時代的文化危機的反映;他們的內心衝突隻不過是一定文化內在衝突的縮影。這就是所謂霍妮的所謂“文化病因說”。她的“文化病因說”實際上也是她對現代西方社會的文化和社會的批判。

事實上,現代資本主義文化在經濟上是建立在個體之間競爭的原則上的。一個人的利益獲取往往就是另一個人的損害。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競爭對手。盡管大家都在追求公平合理,大講君子風度,然而,人際間的競爭卻是公平合理、君子風度外殼中的實質性內容。它滲透到各種關係以至家庭中,損害了許多可能建立的可靠友誼。在這樣一種社會文化氛圍的重壓下,人們之間的敵意實質上增強了。因而,每個個體都承受著巨大的外在壓力。恐懼感、孤獨感、軟弱感、荒謬感、異化感、不安全感使人隨時處於緊張的焦慮之中。為了對抗這種焦慮,即個人麵對一個充滿敵意的世界而產生的困惑與苦楚,人們就不得不拚命地追求愛、追求事業的成功,追求權勢、名譽和財富,以獲得安全感和自信心。然而這些東西並不是那麼容易得到的,這就進一步加深了恐懼和焦慮。在這個過程中,人格的張度不斷地擴大,最終成為一種定型,從而導致了雙重人格的加劇。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一個社會的禁令—動力係統對於人格張度的形成和發展具有多麼重要的規範和導向作用。

從個人與社會的關係上看,社會學上有所謂“越軌”的概念。越軌就是對公認的社會規範的背離或反叛。在不同文化類型中,越軌具有不同的含義。例如,在一夫多妻製的社會中,一個男人可以娶幾個妻子,並不是越軌之舉;而在一夫一妻製的社會中,則是越軌行為。越軌行為因道德風習和法律規範的變化而變化。例如,在美國,飲酒有時被認為是越軌行為,有時被認為是正常行為;在中國,開會時吸煙一般不受指責,而在新加坡,在公眾場合吸煙則可能被課以重罰。越軌還因不同階級的不同價值觀而變化。無產階級革命在資產階級看來是越軌的行為,而在無產階級自身看來,則是求解放的革命行動。這也說明了,人格張度適度或過度的標準在不同社會中,是不同的。

主體尺度是主體自身對人格狀態的自我判斷。社會的尺度與主體的尺度是有密切關聯的。如果說社會尺度是一個大係統的話,那麼,主體尺度就是大係統在主體身上的凝縮的體現。社會尺度是“放大”了的主體尺度,因為社會本身就是主體能動創造的結果;而主體尺度則是“縮小”了的社會尺度,因為主體本身就是社會有機體的一個構成部分。一定的個體性主體,生活在一定的社會之中,時刻接受著社會的評判、檢驗和教導,從嬰幼兒開始,家庭、鄰裏、學校不斷對每個人施加影響,告訴每個人什麼是應該的,什麼是不應該的;什麼是正當的,什麼是不當的;什麼是崇高的,什麼是卑下的,久而久之,就在個體的人格結構中形成了一種較為固定的認知模式,形成個體較為穩定的行為方式。這就是說,相對於個體的那些先天遺傳帶來的因素而言, 個體人格的自我認識和評判標準,主要地是來自於社會。

在這個意義上講,社會尺度的有關內容,是可以“內化”為主體的尺度的。當然,對於每一個個體性主體而言,究竟什麼是適度的人格,什麼是過度的人格,這種價值判斷的參照係往往來自社會和他人,這是不言而喻的。問題在於,對於一個有血肉、有情感、有道德、有意誌、有思維的主體來講,僅僅用社會尺度的“內化”來解釋主體尺度的形成是很不夠的。至少還應當注意到以下幾個要點:

第一,個人的遺傳因素。每個個人對於社會尺度的認同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受遺傳因素的影響。從希波克拉底開始的“四體液說”,到本世紀初的“血型說”,到本世紀中下葉出現的“特征說”,都是試圖從個體先天承受的上一輩既成因子中說明個人所固有的那部分氣質和性格。據有的學者考證,“血型說”對人的性格與氣質的判斷的準確性有50%;“特征說”可能更高一些。我們現在還不能完全揭示影響人的心理狀態和某種選擇趨向的“遺傳密碼”,但在上麵提到的學說的研究分析中至少可以說明,遺傳的因素是不可忽視的。以“血型說”為例。通常認為有O型血的人性格堅定、冷靜,富於實幹精神,工作勤懇,學習上進,勇於攀登;缺點是較固執、不夠虛心。如果有50%的統計作根據的話,我們似乎可以這樣認為,近半數的O型血者,因其較為固執,因而不能很快地對社會尺度采取認同的態度。

第二,個人的認知模式。個人對自我人格張度的認識正確與否,對人格目標的選擇正確與否,都與其認知模式有極大關係。認知模式是個人的文化素養、價值觀念、心理品質等一組要素所構成的主體對客體的特有的反映和建構的特殊方法和結構。認知模式的形成與發展,受個體的遺傳以及後天的教育、實踐等因素的影響,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個體的特殊性。“一千個觀眾便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便可以理解為不同的個體有著不同的具有相對穩定性和特殊性的認知模式。個體關於自我人格的“張度”是適度還是過度的判斷,經曆著這樣的過程:首先,使自我人格成為自我意識的客體方麵相對獨立出來;其次,在自我意識的認知模式結構中輸入自我人格客體的“信息”,進行反映與建構;再次,形成對自我人格狀態的認識和判斷。如果個體的認知模式功能不良,結構不佳,就很難正確選擇人格目標,從而也很難正確判斷自己人格的張度是否適度。

社會尺度之對於個體的人格張度具有賞罰、規範、導向推動作用。另一方麵,個體的主體性選擇與建構,則對於個體人格“張度”的適度或過度具有直接的影響。這是因為,社會之對於個體畢竟還是間接的,而個體的主體意識對於自我人格張度則具有直接的同一性。因此,所謂適度與過度,在很大程度上帶有個體的價值判斷和目標選擇色彩。

這就帶來一個邏輯的悖論:我所認定的並不一定是社會所認定的;而社會所認定的又並不一定是我所認定的;沒有我的認定,社會對我來說就是無意義的;而沒有社會的認定,我之對於社會來說也是無意義的。怎樣把社會尺度與主體尺度協調起來,使雙方相互認定的程度達到最佳,這本身也是人格張度怎樣才能適度的問題。所謂人與社會雙方相互認定的程度達到最佳,並不是說社會與個人絕對的同一,沒有差別,而是說社會與個人的差別怎樣達到最小值。

人格雙重性是否適度的社會標準與主體標準之間的關係是一個極複雜的問題。但有一點是可以成立的,即,當某一社會處於上升發展時期,同時也是該社會的人格已經大規模轉型了的時期時,這時,社會標準與主體標準就比較一致,社會的標準處於首要位置;而當某一社會結構處於衰落時期時,人格雙重化是否適度的標準則應讓位於先進主體,在這個意義上講,主體的標準要提到首位。因為,在這個社會中,往往正是首先由少數人違背和破壞舊的社會規範和價值體係,創造出新的價值觀和人格類型。在衰落的社會中會有這樣少數的“先知先覺”的先行者,他們往往被當時社會人們斥責為“瘋子”、“神經病”,然而,當社會曆史變革以後,他們卻往往成為後人稱道的先哲。

那末,有沒有零度的人格呢?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零度的人格,是指人格的內在狀態和外在狀態基本或完全一致。

人格的內在狀態與外在狀態基本或完全一致,即零度的人格。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某些精神病患者或白癡的人格是零度人格。也就是說,某些精神病患者或白癡的人格是“一重人格”。精神醫學一般認為,精神病(psychosis,又名重性精神病),是一組由不同原因所引起的大腦功能紊亂。臨床上表現為精神活動完整性和統一性的破壞,精神活動明顯異常,常對患者本人、家庭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而患者往往對自己的病態缺乏認識,否認有病,不肯主動就醫,諸如精神分裂證、躁狂抑鬱症等。從這個初步的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精神病人有幾個特點:一是大腦功能的紊亂性;二是對自己病態的無意識性;三是行為的危害性。從人格的角度來進一步分析精神病,可以認為某些精神病患者的人格沒有“張度”。主要的理由是,某些精神病患者的紊亂的大腦功能,即人格的內在狀態與其紊亂的言行,與人格的外在狀態是一致的。他怎麼“想”,就怎麼“做”,他是“直抒胸臆”、“表裏一致”的。在某些精神病患者那裏,正常人的種種正常的顧慮全然不存在了。正常人在一定的環境中總要思考自己的言行,考慮言行對自身的利弊,使自己的人格維護在一個適合的張度上。而某些精神病患者則全無這種意識,他不需要維持自身人格的“張度”,也不會去考慮外部對他的評價和輿論。在外人看來,某些精神病患者的言行常常是過度的,這個過度所說明的正是他的主體尺度與社會尺度沒有取得最大程度的一致性。因而這種過度也就是無度,全無人格的內外差異性。某些精神病患者是“痛苦”的,一種自己並不能用清醒、正常的意識來感覺的痛苦和外人對他的擔憂的痛苦;精神病患者又是“幸福”的,一種失卻了正常人的焦慮和抑鬱的情感的無痛苦狀態和外人對他的評價的無效性。某些精神病患者的這種人格無張度的事實,對我們提出了一個既有趣而又嚴峻的問題:究竟是正常人好,還是精神病患者好?冷酷的事實告訴人們,精神病的病因不僅是遺傳、社會製度問題,還與生活環境、文化背景有密切關係。文化越發達,社會工作越緊張,人的大腦神經組織就越容易分裂,它們是成正比的。精神病改變了疾病譜的順序:19世紀以前,傳染病死亡率最高,而消滅了天花、霍亂、鼠疫之後,20世紀血管疾病躍居第一,第二是癌症,第三就是精神病。某些精神病人的無度的人格對有度的人格的挑戰,在這裏,還涉及到現代文明的問題,在前麵,我們已有若幹分析。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精神病患者的零度人格或一重人格是人格不健康的表現。在現代社會中,人們不能隻成為社會高節奏運轉“機器”上的一個“齒輪”,在緊張的工作、學習之餘,還要學會調整好自己的心理,參加必要的娛樂和消遣性活動。同時,研究和推進人格健康,防止精神病的發生,也是一個重大的社會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