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格概述(1)(1 / 3)

第一節 人格的概念

一、人格一詞的來源

什麼是人格?大多數人在學習心理學之前,對人格或個性是什麼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深求一番,則會發現人們對於人格的理解是很不同的。人格有多種含義,但沒有一種是眾所公認的。

我們常聽到人家說張三的人格高尚,李四的人格卑鄙。這是從道德或倫理上給人的一種評價。又有人說某某對其妻野蠻殘暴,虐待欺淩,汙辱人格,這是從法律規範的觀點,說明某人侵犯他人的尊嚴和人身自由的問題。在國外,人格一詞也有容貌、儀表、給人的印象的意思。在某些廣告上,所謂“增進你的人格”,其意是指對你的衣著、發型、裝飾有所改進,使你外表更加美觀。以上這些,都是非專業的稱謂,是作為人格的一般含義來理解的。這些用法雖然也代表了心理學上所謂人格的一部分意義,但還不是科學心理學中人格的主要意義。

人格一詞來自拉丁文麵具。麵具是在戲台上扮演角色所戴上的特殊臉目,它表現劇中人物的身份。我國京劇的臉譜如大花臉等也代表人物性格和角色特點。把麵具指義為人格,實際上說明兩層意思:(1)一個人在生活舞台上演出的種種行為;(2)一個人真實的自我。把人格說成是麵具那樣的東西,說明人格就是表現於外的、在公眾場合上的自我。我們把自己顯示於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人格,這種說法正好表明人還有由於某些原因不顯示的、蘊藏起來的東西。

麵具一詞經過心理學界和其他有關領域的多種應用並產生了不少演變之後,瑞士心理學家榮格將它采用於自己的學說之中,其含義指自我的外延。這是人對於社會習俗和慣例向他提出的要求而做出反應時所具備的外殼。可見,它也有假托和充當的意思。按照榮格的觀點,文化要求於他的所起角色就成為人格,其實也就是他的公開的人格。這種包括外部的自我和內部的自我,就是真實的人——人格。

二、人格的定義

心理學家對於人格是什麼曾經做過大量探討,他們試圖進行概括,提出過眾多的定義。而且現在和將來也在不斷地做這些工作。人格心理學家阿爾波特曾綜述過五十個定義。由此也可想到各家意見的不一致是十分明顯的。

最為簡明的說法就是,人格是人的特點的一種組織。人格也是一種心理現象,人有表現於外的、給人印象的特點,也有外部未必顯露的、可以間接測得和驗證的特點。這些穩定而異於他人的特質模式,給人行為以一定的傾向性,它表現了一個由表及裏的、包括心身在內的真實的個人——即人格。

人格特點的最早的記載見諸文學和傳記素描。隨後出現對人格心理現象的解釋和分類。我國先秦就有荀況性惡和孟軻性善的爭論。孔丘曾多次論述人的個別差異,提出“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認為差異來自環境與教養,但承認素質的基礎。在我國古醫籍中已有人從體質出發把人分為“陰陽二十五人”及其他分型。三國時劉劭也在《人物誌》中對才能和情性作了詳盡的分析。

古希臘學者希波克拉底及隨後蓋倫關於四種分類是西方最早的氣質分類。但西賽祿提出的一些概念與後來及現今的人格心理研究相似性最大,他認為人格就是給人的印象,人在生活中的角色,適合其工作的那些個人的品質的總和,以及人的優越和尊嚴。公元六世紀波伊悉阿斯視人格為真實而有理性的個人本性。中世紀托馬斯·阿奎那則重視人格為個性的最高尊嚴。到十九世紀初和近代則出現了眾多的人格概念,如弗洛伊德、榮格及羅傑斯等人的概念。

第二節 人格的多種定義

我們已講過人格有多種定義,我們也知道人格的定義隨人格心理學家的理論觀點而異,有多少理論就可能有多少定義。為了了解人格定義的多樣性及這些定義的發展由來,有必要回顧一下曆史上的多種概念和論述。在這一章中,我們首先介紹阿爾波特關於人格定義的闡述,他的五十個定義是人格心理學重要曆史性總結。為了使心理學專業工作者能看到阿爾波特的經典式工作,我們覺得有必要盡量多保留這些定義的原本意義和論述。這裏我們擬從最早曆史、宗教、哲學、法律、社會學、心理學等方麵來介紹人格的概念。其中有許多觀點是唯心主義的,需要分析和鑒別。但是弄清楚這些定義的淵源和發展對今後了解人格理論和應用極有裨益。

介紹了五十個定義之後,我們對阿爾波特以後的人格概念也做了回顧和歸納,並在前人工作的基礎上提出我們自己的觀點。

我們都同意,多種學科和社會各方麵對“人格”這個詞都有自己所指的意義。若不重視這一點,那麼使用起來就會出錯。因為這個術語是很有伸縮性的,所以在任何上下文的語句中使用也很少引起非難。可以各有自己所指的東西。各種行業的書籍和雜誌中似乎都用得上它。作者和讀者同樣迷失在這個術語的空泛詞義之中。

“人格”在英文中是一個最抽象的詞,它的內涵的意義非常廣泛而外指的意義又極少。很少有一個詞象這樣意義多歧的。試就個人這個詞說,沒有比這個詞更抽象的了。它也是人稱、人物及人本身的意思。它既不是男,也不是女;既不是老,也不是少。作為名詞,它很難說比動詞的是更多什麼。在法語中,它甚至可以是沒有誰的意義。譬如在巴黎,我們如果問門衛:我們不在家時,有人來找過沒有?他會回答說:“personne,先生”。意思是“沒有人,先生”。

為把這個曾受濫用的概念收贖回來,需要追溯它的曆史並做分析和抉擇。“人格”並沒有一個惟一正確的定義;習慣用法肯定了許多定義,有些意義是心理學的,有些不是。我們這裏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區別它們。第二是從已有的許多心理學的定義中選擇一個最適合於我們所需討論的現象。

英語、法語、德語和拉丁語中人格一詞都非常相似。在古典的拉丁語中隻使用persona,以後才發展為personalis一詞,但它的意義在許多方麵和現代這些關於人格的詞相同,所以我們的曆史敘述就從這個字開始。

一、人格一詞的詞源和早期曆史

人格原來指戲劇中的假麵殼,最初在希臘的戲劇中使用,以後大約在公元前一百年為羅馬的演員采用了(傳說一個有名的羅馬演員為遮蔽他的不幸的斜眼,開始采用)。有幾個心理學家認為拉丁語的詞是從希臘語的詞直接派生的,但也有批評者反對這種看法的。一些語言學家認為人格一詞是從“在身體周圍”派生的,還有另外一些語言學家認為是從“頭或麵”派生的,或“自身包含”派生的。其他一些人主張這個詞指假麵殼的大嘴,或者是插在嘴中的蘆管裝置,這是為擴大演員的語聲用的;反對者又認為從開始就不在於假殼的聲音方麵,而在於指視覺特性方麵。

不管它的詞源怎樣,沒有語言學家否認這個詞曾用來指戲劇中的假麵殼。但是戲劇和生活,演員和角色,假定的和真實的性格,是關係緊密、難免混淆的。所以在古代,一係列的擴充和改造先後迅速發生,使這個具體的名詞變成一個抽象的和意義很多的名詞。也許在這個字最初出現不久之後,在西賽祿(公元前106—43年)的文章中,至少可以找到四種不同的意義:

(1)一個人表現在別人眼中的印象(而不是一個人真正的樣子);

(2)某人(譬如一個哲學家)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3)使一個人適合於他的工作的那些個人品質的總和;

(4)優越和尊嚴(譬如文章的風格)。

第一個意義,自然是假麵殼原來的意義;第二個指出真正的身份而不是假托;第三個表明演員本身內部的心理品質;而最後的意義標記重要性和聲望,這個意義以後由它的引申詞“要人”表達了。

從上麵這些闡述,可見人格作為假麵殼的第一個邏輯引申是:外表的樣子(不是真正的自我)。

這裏需要說明的是,它以前沒有真正的自我的意義。而是作為虛構的、冒充的、假托的自我。這個意義今天還保存在榮格的學說中和人格的某些通俗定義中。

第二個意義是:

演員在戲劇中充當的人物性格或角色

在德文中還可聽到這句話:他把他的角色演得很好(Erhat seine person gut gespielt)。

在古代羅馬,人格也常常指演員本人,作為:一個具有優異的品質的人。

這個意義是西賽祿文章中的第三種用法。這種意義對於心理學中各種人格定義的發展有巨大的重要性。

第四個引申,也是在西賽祿文章中看到的,其意義是:聲望和尊嚴。

這個意義很快就被吸收到羅馬的社會階級製度中。在這種製度下,有些個人有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而另一些人沒有。因此人格一詞用來表示:自由的公民(區別於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