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清十二帝疑案之總說(四)(1 / 3)

畫外音:

大清王朝296年江山社稷,興衰榮辱,蕩氣回腸。在它如此漫長的歲月中,演繹著一個王朝的如日中天。清王朝的12位皇帝,文治武功 各有千秋。在他們離去的背影中,浸染著一個帝國的滄桑日暮。那麼,清王朝何以統治中國長達296年?它又為何喪權辱國、走向衰亡?回望清王朝296年它的科舉製度,它的科舉製度,它的買官賣官製度,曾經洋洋大觀鼎盛一時,那麼,那些利欲熏心的官員們究竟是怎樣買官賣官的呢?在清朝的官場上又流行怎樣奇特的潛規則呢?

閻崇年:

“捐納”就是買官賣官,清朝叫“捐納”。清朝做官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條是正途,就正常正當的途徑,是科舉考試。先考秀才,完了再考舉人,舉人完了再參加會試,取得貢士的資格,完了再參加殿試,取得進士的資格,進士以後就可以分派官職,派到縣裏麵就可以做七品知縣,考中進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個官做,這是正途。我說過,這個正途是很難的,道光之後四萬萬人,每三年考一次,一次取三百來人,平均一年取一百人,清朝268年取了26846個人,平均一年101個人都不到,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經過努力沒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沒考取,怎麼辦?就是清朝的選官還有另外一條途徑,叫“異途”,主要是捐納,就是花錢。捐納製度在清朝是一個很重要的製度,它和科舉製度互相補充,一部分人通過科舉考試做官,一部分人通過捐納製度做官,當然還有其他途徑,因為時間關係就不能一一說了,捐納做官,官員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時候到60%,就是60%的官是捐納,40%的官是科舉考試的,但是這主要是中下級官員,所以我們有必要對清朝捐納製度也說一說。

畫外音:

在清王朝296年的漫長曆史上,幾乎沒有人可以想象得到,在它龐大的政權身軀下一直奔流著一股金錢浪,財富與當時的封建官場幾乎血脈相連,它們彼此製衡,共同共有。然而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個曾經稱雄東方的王朝,竟然有如此之多的官員是通過買官獲取官職,並維係著它龐大身軀的欲望。這是清王朝的獨創,還是另有傳承?它的出現難道隻是空穴來風嗎?

閻崇年:

我們中國出現捐納秦朝就有了。史書記載,“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秦朝統一了天下,開始讓百姓納糧食、賜以爵,就是用糧食來買官爵。到了漢朝,也還有捐納,漢武帝曾經下令,可以賣武功爵,史書記載八個字:叫做“鹽鐵富賈,相率而至”,當時的鹽、鐵是專營的,有錢的人相率,紛紛來買官爵。大家都知道很有名一個文人叫司馬相如,史書記載說四個字,說司馬相如“以貲為郎”,花了錢買了郎。漢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納,到清朝捐納成為製度。

為什麼要捐納?清朝的錢,收支有定數,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定數。地,它是固定的;丁,康熙五十年以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又“攤丁入地”,丁後來就不拿丁銀了,所以收入它是個定數。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個定數,碰到特殊情況打仗,黃河決口,大的災荒,那沒錢怎麼來呀,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捐納。

畫外音:

自古就有的官員捐納製度卻在清王朝手中發展的蔚為壯觀,群情鼎沸。成為當時世界各國政局體係中一道奇特的景觀。這個中國最後的封建王朝,在把兩千多年的封建製度推向極致的同時,也把買官賣官的捐納製度從地下變為公開的官方製度,並且史無前例的發展成為四大特色。

閻崇年:

清朝的捐納,我想講幾個問題:第一,清朝捐納製度的特點,我總結了一下主要有四個特點:

畫外音:

清朝捐納製度的四個特點:第一,統一管理。第二明碼標價。第三,官多缺兒少。第四,捐納泛濫。

閻崇年:

一,統一管理,我數了一下,大概有五個統一:第一、統一捐項,哪些可以開捐,哪些不可以開捐,它是有規定的,五項可以開捐,軍需,打仗需要;河工,河決口了,治河;三、賑災,鬧大的災荒了;四、營田開荒,開墾;五、海防,海防是晚期了,主要這五項可以捐納,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納。第二,統一主管,這麼大一個國家,捐納誰管?戶部捐納局主管。三,統一入庫。捐了錢歸誰?不是歸知縣、知府,捐了錢統一交戶部國庫,後來一部分也分到省裏邊用,主要要歸戶部國庫。第四,統一政策。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譬如說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幹部的,管官員的,不能捐。禮部的官不能捐,禮部是管教育,管科舉考試,不能捐。京官來說,尚書、侍郎這一級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的官員總督、巡撫、布政使這些不能捐,道員、知府、知縣以下可以捐,統一政策。第五,統一資證。要有資格,捐官也要有資格,捐納也要有資格,鄉鄰要具結擔保,當地要給他開籍貫和清白冊。是國子監的學生,國子監要出印鑒的證明,就是資格的審查要統一,這是清朝捐納製度第一個特點,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