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金縷玉衣(1 / 3)

一切都從六月的一天開始。

炎夏灼熱,辦公室內冷氣開得很低,我正趴在辦公桌前,鑽研一本古代醫學典籍。我當然不是醫生,但是最近兩年,我幾乎翻遍了中國古代的醫學典籍,尋找一種失傳的藥方。

前台小姐來電,說有客人要見我,我正在興頭上,就很不高興,就叫前台讓客人找吳總。吳總是我聘請的經理,專門為我接待客人,處理業務,我自己倒不大問事。吳總叫吳文輝,是我的同窗好友,為人踏實能幹,我對他又極為信任,公司一應大小事,我都交給他幹。但前台說,客人指名道姓一定非要找我不可。聽她如此說,我就從書中抬起頭來,看了一下長桌上的監控視頻,隻見前台小姐麵前,站著一位衣著時髦的姑娘,我就對前台說,讓她上來見我。

不一會兒,想起了咚咚咚的敲門聲,我說聲進來,隻見一個女孩子走了進來,瓜子臉,頭上戴著一頂透風帽,身上穿吊帶裙,臉上脂粉淡抹。我承認,這個女孩子很漂亮,她雖然打扮很入時,卻沒有一般女孩子的妖豔之氣。

我指了指麵前的椅子,示意她坐下,問她找我有何會幹?她自我介紹說自己姓丁,她說她老公走丟了,她要找她老公。這女孩子很年輕,不過二十一二,這麼早就結婚婚,倒有點出乎我的意料。我問她有沒有報警,她說報了,但是警方最近太忙,抽調了不少基層幹警破大案,她這種小事,一般不會有人來過問。警方讓她先等個三五天,說不定老公就自動回來了,男人嘛,花著呢!我問她有沒等老公,她說沒有,她老公出事了,甚至可能遭人陷害了,她不能坐等,她要找最好的尋人公司來找她老公。她老公臨走前,說如果出了事,可以找捕手幫忙,說他一定有主意。雖然捕手本人不一定認識他,但是他知道此人本事很大。

我聽了她的話,心中的不快一掃而光,就拿出一張表格,讓她填寫一下她老公的信息,誰知她咬著筆,對著表格,半天沒有動靜。

我開始以為她有所顧慮,就說女士請你放心,我們是正規的偵探事務所,在工商局有注冊,不會泄露客戶的資料;誰知她扭捏了半晌,還是咬著筆,對著表格發呆,那隻筆頭已經被她咬禿了。我又懷疑她不識字,在江城這個大城市,外來人口比較多,雖然你知道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九年義務教育,但是你也該知道,在我國一些偏遠的地方,許多人甚至沒有機會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這是毋庸諱言的事實。

我就拿過表格,筆筒裏另抽一支筆,對她說,這樣女士,你說我寫。

她慢慢地搖了搖頭,緩緩地說:“我不知道他的信息!”

我大吃一驚,抬起頭來,說丁姑娘,你不該不會不知道你老公的姓名吧?他的身高外貌,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難道這些你都統統不知道。如果這些都不知道,你們又是怎麼結的婚?對了,你們結婚了,身份證總該有吧!

丁姑娘想了一下,歪了一下腦袋,糾正自己的說法:“怎麼說呢!我可以說對這個人不了解,或者說又十分了解!”

我更加不解,丁姑娘,你對你老公到底是了解還是不了解呀!

丁姑娘歎了口氣,說:“我對他的了解,僅限於他愛我,我隻知道他愛我,所以說我是了解他的;但是,我對他的其他個人信息,比如家庭住址,家庭成員以及他的過去什麼的,這些我都不知道!所以說我對他不了解,也可以說十分了解。”

我聽了,不禁苦笑。我想,這大概就是現代年輕人的感情狀況吧!彼此並沒有深切了解,就可以走到一起。

丁姑娘說她剛來江城沒多久,在工廠打工期間,認識了她老公,她老公對她非常好,兩人就同居了,但是沒有舉行正式的婚禮,也沒有打結婚證,兩人以老公老婆相稱,她認為隻要雙方情投意合,打不打結婚證,都可以做夫妻。她知道她老公的名字叫三發,至於姓什麼,她不知道,她有一次聽人叫他劉三發,當然也可以是柳三發,誰知道呢!他在街麵上很混的開,附近的人都知道,一打聽就知道了。

我聽了,歎了一口:“丁姑娘,附近的人都知道,可是你跟他同居,為什麼你什麼不知道呢?”

我讓她想想有沒什麼重要的資料,特別是身份證什麼的?或者是銀行卡也行,要找人,至少得知道他的基本信息!說到這裏,我忽然想到了我一直忽略的、最為重要的問題:他是什麼時候走失的?因為什麼?你怎麼確信他是走失而不是故意迷失?

丁姑娘抬起頭來,陷入回憶,說:三天前,他從外麵回來,帶回來一個包裹,臉上得意萬分,說他今天得了好東西了!說道這裏,丁姑娘的臉紅了一下——我對這個劉三發也略聽過一二,知道此人是個小偷慣犯,有一回,他偷我的東西,被我抓住要了回來,此後他對我很佩服,再也不敢亂打我的主意。丁姑娘說她得了好東西了,肯定是偷到了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三發這個人我畢竟也僅限於認識,並未深交,至於此人的籍貫來曆,無人知曉,這是這家夥特別賊的地方——丁姑娘略頓了一頓,又道:他說自己今天得了好東西,之後他們就擺脫了這種窮苦的日子了,他也——也要洗手不幹了——因為我懷了孕,他說要為兒子積點德,他不想讓自己的兒子一出世,就看到他爹是個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