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
天安門是明清皇城的正門,建於永樂十五年,原名承天門。表示“承天啟運”、“受命於天”的意思,總高.米,底座是漢白玉的須彌座(這是我國古建築台基的一種形式,又名金剛座,原來是供佛像和神龕用的,後來也用於宮殿的牆基、柱腳、雕塑的基座等。形狀為多層迭合式,上層和下層最寬,中間略有收束,座上刻有凹凸線腳及花紋)。座上是十多米高的紅色磚台,用每塊四十八斤重的大城磚砌成,磚台上建兩層重樓大殿,頂上覆蓋金燦燦的琉璃瓦。
天安門在明清兩代的用處很多。每個新皇帝即位或冊立皇後時,要在城樓上向人民宣讀詔書。每當皇帝出征時,要在這裏祭路,如果送大將軍出征,便在這裏送行並祭旗。皇帝出去舉行祭天地、耕藉田等大典,都從天安門出入。皇帝的父母進宮,皇帝迎娶皇後,也從天安門進入。但任何人的喪禮,包括皇帝的喪禮也不許從天安門出入,連空棺材也不準從這裏抬進去。每年五月,刑部衙門把各省判處了死刑的囚犯名冊彙集起來,送皇帝過目。到八月中旬,皇帝詔令有關官員在天安門進行最後判決,這叫“秋審”。霜降前,對北京刑部監獄裏判死刑的犯人進行審處,叫做“朝審”。“秋審”和“朝審”都在天安門舉行。此外,明清兩代皇帝親自主持舉人的考試,叫做殿試。殿試後兩天,皇帝在天安門召見考中前三名的舉人,即狀元、榜眼、探花,依次傳呼他們的姓名,這叫“金殿傳臚(íǜ)”。天安門城樓下的金水橋是五座雕刻精美的漢白玉石橋,因橫跨於金水河上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