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善後大借款(1 / 2)

但願在未來的大戰裏,奧匈帝國的海軍不會一直被當成一支存在艦隊使用吧,牽製敵人固然重要,但要是能殺傷敵人就更好了。

遠東,局勢依然錯亂,又一件事情引起了約瑟夫的關注。

滿清倒台,民國開辟,百廢待興。北洋政府以辦理善後改革為名,向國際銀行團貸借的長期巨額借款。

1912年上半年,國際銀行團提供了5次墊款,積極支援北洋政府。不過,要是你以為銀行家都是好人,那就錯了。比銀行家壞的大有人在,但這並不意味著銀行家們就是好人。更何況這裏麵還牽涉到複雜的國際關係——說穿了也很簡單,繼續控製遠東那片熱土。

依靠實力強大的北洋係支持,袁大頭奪取了最高的權力寶座。隻不過這個位置從下麵看,高高在上,那上麵似乎風光無限。然而一坐下來之後才發現滿清政府留下的是一個千瘡百孔的爛攤子。

積欠的外債和賠款需要錢,履行對遜清皇室的優待條件也需要錢,想要遣散南方各派係的軍隊更是需要錢。沒錢是危險的,昔日偌大的明帝國,滅亡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沒錢。李自成可是崇禎政府的雇員呢,公司沒錢裁員後依然會反抗。

憂心忡忡的袁宮保派親信周自齊拜訪各國銀行團,借以處理清政府債務善後事宜之名義,策劃將清政府在宣統三年與美國資本團、英國彙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法國東方彙理銀行簽訂的清政府為改革幣製和振興實業借款1000萬鎊的合同(資金到位僅10萬鎊清政府就垮台了),改為民國北洋政府的“善後大借款”。

由於滿清垮台,加上列強在華爭奪的形勢的變化已使原定1912年春發行的幣製實業借款不可能發行,因而四國銀行團更急欲承攬對華新貸款。在此情況下,它接受了袁世凱政府的要求,於2月28日由彙豐銀行經手,付銀二百萬兩給南京臨時政府作軍政費用。這是四國銀行團給中華民國政府的第一筆墊款,它成為善後大借款的契機。

墊款隻是緩解一下,還不足以解決燃眉之急,無奈之下的北洋政府隻得大舉借外債。

既然是借錢,就得有擔保,隻不過北洋政府手裏實在沒多少拿得出的籌碼,隻好許諾借款以鹽稅為擔保,並把四國銀行團列為北洋政府借款的優先權國家。北洋政府這種“裸貸”的代價是沉重的,隻能犧牲自己的根基,無疑於飲鴆止渴。

高昂的借款利息,在發行交款期前都用年息7厘或6厘的墊款方式付款,於是銀行團又獲得雙重利息,並且利用金銀彙價漲落,在交收款項時攫取彙兌差額利潤。

所以玩金融的那麼招人恨,就在這吸血的手段上。

但袁世凱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再拿不出錢,自己就危險了;總不至於學馬克思那套把所有人的財產都搜集起來支配吧。既然如此,就算是毒藥,饑渴難耐的北洋政府也得喝下去。

不過此時雙方還在討價還價,借款附帶著一係列的政治要求和暗示,條件苛刻到讓人難以接受。

袁世凱政府在短短的時間裏接二連三向四國銀行團告貸,手頭拮據的現狀讓四國銀行團決心不失時機地以最有利的條件抓住這筆大生意。3月12日四國財團的代表在倫敦開會討論對華貸款問題。關於袁剛提出的五百萬兩的要求,他們隻同意就其中預定用於支付軍餉的二百萬兩給予墊款;至於4月以後所需的墊款,則重申全部承擔,為此會上製定了包括監督原則在內的嚴苛條件,除對六千萬英鎊的借款有“優先權”、此項借款以鹽稅為擔保等已為袁政府同意的各點外,還有:一、北洋政府應“立即采取步驟以整頓鹽稅,並選用海關總稅務司所建議的外國專家給以幫助”;二、四國銀行團應“得到適當的保證,以控製和監督北洋政府借款收入的使用”;三、在四國銀行團交付墊款期間以及各次國庫債券尚未贖還、善後大借款尚未發行完畢以前,北洋應承擔義務,“除通過四國銀行團的中介外,決不去商談或簽訂任何借款或墊款合同。”由此可見四國銀行團的明顯目的在於壟斷全部墊款和善後借款,對借款的用途實行監督和控製,以外國專家幹預神州的鹽稅,一句話,要做北洋財政的主人。

苛刻的條件讓人望而生畏,雙方開始角力,隻不過弱勢的一方並無什麼話語權。所幸,國際銀行財團不止一家兩家。

清末,當時俄國政府指使俄亞道勝銀行去組建一個同四國銀行團競爭的機構;俄亞道勝銀行網羅了一些與四國銀行團無關的英、法、比資本,於1912年1月24日正式組成這個國際財團,它剛一成立,就由華比銀行出麵向袁世凱政府承攬了一項一百萬英鎊的借款——比國借款。合同規定借款利息五厘,九七扣,簽訂合同十五天後付款;中國以通常歲入以及京張鐵路的淨利和財產為此項借款的擔保,並同意給該財團以出借一千萬英鎊的優先權。苛刻麼?放在現在看是。不過放在當時的背景下,這筆借款的條件比較溫和——當然,這也是與四國銀行財團的條件相比較而言。袁政府在急切地向四國銀行團告貸的同時,又悄悄地搞成這筆交易,顯然是想使借款來源多元化。隻不過,人算不如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