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1 / 1)

5:58 a.m.

對著冒熱氣的牛奶和早餐餅幹發愣。是我蘇逸來到這城市第三十九天的早晨。這麼些天,離家出走拿的那點錢早就沒有了。“早知道就不買那件lo裙了…這可又要餓一頓了。”我含住餅幹,使它在嘴中融化,甜膩的味道令人產生滿足感。我覺得我需要謀生。

大概是兩個月前,家裏和我出現了矛盾,好像不是因為偷穿女裝直播被發現,也不是因為逃課…

可能是家裏亂翻我房間。其實也沒什麼的,大老爺們被翻翻房間有什麼,不,我受不了。我的一切都是獨屬我的,占有欲,控製欲和野心促使我逃了出來。這一個多月來過的真是現實版饑荒的生活。幼兒園畢業十幾年的我為什麼要承受這般痛苦。

轉個錦鯉,明天開始我會努力。

(不要立flag啊喂!)

對,我是蘇逸。我喜歡安逸的生活,有趣的人和可愛的天氣。性別男,愛好男。所謂男人,在沒有遇到一個對的男人之前,都以為自己喜歡女的。就像我,在遇到他之前,也一直以為自己喜歡女的。一個gay喜歡上直男是什麼感覺?大概就是家裏有貓但是不讓摸,飯做好了不準吃,吉他弦斷了還要繼續彈那種。話說回來,我算半個流浪歌手吧,自從我離家出走之後。我討厭擁擠的地方,所以從不會去地鐵站口賣唱。大多數我選擇在大一點的奶茶店,很神奇,從來沒被趕出去過。賣唱也得不了多少錢,我隻是想彈吉他的時候才去,一下午也就能有個十幾塊錢已經算是幸運得了,這就能夠我在網吧多住一夜。運氣特別好的時候會遇到大款,給的錢多了那麼點兒,我就能坐在奶茶店裏麵不受任何看待異類的眼光靜心喝杯奶茶,喝完背上吉他,又回到煙味彌漫的網吧,畢竟這是最便宜的旅館。

我父母不算對我多不好,也不是太好,他們老吵架,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生氣,例如餛飩要不要放紫菜,樓下廣場舞大媽該不該罵,今天的地板該誰拖。爸爸身上很多刀疤,是因為保護媽媽受傷的,也是因為媽媽才受的傷。在我十幾歲的時候,那個除夕夜。爸爸辛苦做的菜被媽媽連盤端翻到地上,家裏麵半人高的瓷質花盆被推倒,媽媽像瘋了一樣亂砸家中的東西,爸爸為難的看著媽媽,一臉不知所措。我嚇得哭不出聲音,春晚已經在倒計時了,新的一年要由這樣的方式來開頭嗎?媽媽突然跑進廚房拿了菜刀,對著爸爸的背後砍了下去,她有一點點猶豫,刀觸碰到爸爸後背之後掉落下去眼看就要掉在媽媽的腳背上,爸爸趴下捂住了媽媽的雙腳,手背被劈了個正著,至今仍有一道突兀的刀疤。當時我嚇傻了,看著爸爸手上的血,我跪在地上,淚水似乎在那一夜流幹,媽媽也許諾此後再也不會有這種過激的行為,兩人也保證不會離婚,說是因為我。我並不覺得我有那麼大的魅力。他們一向不喜歡我,這隻是個理由,是個借口罷了。兩人的恩怨為什麼牽扯到我,我想不通,我選擇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