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三,晨。
楊柳岸,曉風殘月。
一人裸身躺在岸堤上,任冷風拂麵,任殘葉飄灑胸膛。
他身邊放著一疊黑衣,黑衣上橫壓一柄長劍。劍有三尺,牙紋縱橫一一魔牙劍。
劍是好劍,人呢?
人叫楊撿。這個楊撿自然不是神話中慣江口的那位貴公子,甚至連半點關係都沒有。
名字的賜予者,不僅對其沒有任何的殷切期盼,更沒有隱含什麼正麵積極的深意,之所以叫這個名字,也僅僅是來至四個字的簡化,“被撿來養“一一養撿。
楊撿淋浴著朝陽,一臉享受的神情。
他很高興,不,用高興似乎還無法準確形容他此時此刻的心情,但以他的學識卻又再想不出別的詞語代替,所以姑且用之。
他高興,是因為他又可以堂堂正正地站立於陽光之下了。這種就算是再貪脊的人都享有的權利,在他來說卻是一種奢求,身為一個以奪取他人性命為專職,隻能生活於黑暗中的影子,就算再富有,卻也再無法享有光照的權利。
他有錢,很多錢,多到可以買下十幾間旺鋪,幾座莊園。
他有名,魔影追魂,會讓很多江湖高手談之色變,噤若寒蟬。
他有女人,或美豔嬌柔或溫婉嫻熟,從來都不缺少軟玉溫香。
他擁有看似一個成功人士所擁有的一切,但他卻唯獨無法擁有光明,無法擁抱陽光。
或許這些在任何人看來,是簡單到無所謂的願望,在他來說卻終生都無法實現。
但是,奇跡發生了。他終於可以站到陽光下,去擁抱陽光了。不用再遮遮掩掩,不用再躲躲藏藏,不用擔心被人暗殺,更不用擔心被組織追殺。
太陽照在他的臉上,雖然風很涼,但他依舊覺得暖意融融
“真是久違的陽光!“上次是什麼時候,還是孩提之時吧。
不過,舍與得之間從來就是相對存在的,你舍去一些東西的同時,總會得到另一些收獲。相反,你得到了收獲,就要舍去一些東西。
楊撿自然知道這個道理,所以當那個人讓他重新站到陽光下的時候,他已經決定要舍去一些東西了。
影子有很多,但選中他的理由卻隻有一個,楊撿摸著自己的臉,露出了微笑。
他輕輕地站起,像是怕驚走陽光,輕輕地撥劍,對著黑衣輕輕劃了兩下,然後,黑衣便化作無數的黑蝶,風中飛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