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野人[1]已經死了,”眼看周圍的樹林逐漸黯淡,蓋瑞不禁催促,“咱們回頭吧。”
“死人嚇著你了嗎?”威瑪·羅伊斯爵士帶著輕淺的笑意問。
蓋瑞並未中激將之計,年過五十的他算得上是個老人,這輩子看過太多貴族子弟來來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說,“咱們何必追尋死人。”
“你確定他們真死了?”羅伊斯輕聲問,“證據何在?”
“威爾看到了,”蓋瑞道,“我相信他的話。”
威爾料到他們早晚會把自己卷入這場爭執,隻是沒想到這麼快。
“我娘說過,死人沒戲可唱。”他插嘴道。
“威爾,我奶媽也說過這話。”羅伊斯回答,“千萬別相信你在女人懷裏聽到的東西。就算人是死了,也能讓我們了解很多東西。”他的話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裏回蕩,似乎吵鬧了點。
“回去的路還長著呢,”蓋瑞指出,“少不了走個八九天,況且天色漸漸暗下來了。”
威瑪·羅伊斯爵士意興闌珊地掃視天際。“每天這時候不都如此?蓋瑞,你該不會怕黑吧?”
威爾看見蓋瑞緊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鬥篷下強自遏抑的怒火。蓋瑞當了四十年守夜人[2],這種資曆可不是隨便讓人尋開心的。
但蓋瑞不僅是憤怒,在他受傷的自尊底下,威爾隱約察覺到某種潛藏的不安,一種近似於畏懼的緊張情緒。威爾深有同感。他戍守長城不過四年,當初首次越牆北進,所有的傳說故事突然都湧上心頭,把他嚇得四肢發軟,事後想起難免莞爾。如今他已是擁有百餘次巡邏經驗的老手,眼前這片南方人稱作鬼影森林的廣袤黑荒,他早已無所畏懼。
然而今晚是個例外,迥異往昔,四方暗幕中有種莫可名狀、讓他汗毛豎立的驚悚。他們輕騎北出長城,中途轉向西北,隨即又向北,九天來晝夜加急、不斷推進,緊咬一隊掠襲者的足跡。環境日益惡化,今天已降到穀底。陰森北風吹得樹影幢幢,宛如猙獰活物,威爾整天都覺得自己受到一種冰冷且對他毫無好感的莫名之物監視,蓋瑞也感覺出了。此刻威爾心中隻想掉轉馬頭,沒命似的逃回長城。但這卻是萬萬不能在長官麵前說出的念頭。
尤其是這樣的長官。
威瑪·羅伊斯爵士出身貴族世家,在子嗣眾多的家裏排行老幺。他是個俊美的十八歲青年,有雙灰色眸子,舉止優雅,瘦得像把尖刀。他騎在那匹健壯的黑色戰馬上,比騎著矮小犁馬的威爾和蓋瑞高出許多。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褲,戴著黑色鼴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閃閃發光的黑色環甲。威瑪爵士宣誓成為守夜人尚不滿半年,但他絕非空手而來,最起碼行頭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頭,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實又柔軟得驚人的黑色貂皮鬥篷。“我敢打賭,那堆黑貂一定是他親手殺的,”蓋瑞在軍營裏喝酒時對兄弟們說,“我們偉大的戰士,把它們的小頭顱一顆顆扭斷啦。”當時便引得眾人哄笑一團。
假如你的長官是大夥兒飲酒作樂時的嘲笑對象,你該怎麼去尊敬他呢?威爾騎在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蓋瑞也深有同感。
“莫爾蒙叫我們追查野人行蹤,我們照辦了,”蓋瑞道,“現在他們死去,再也不會來騷擾我們。而眼前還有好長一段路等著我們。我實在不喜歡這種天氣,要是下雪,我們得花兩個星期才能回去。其實下雪還算不上什麼,大人,您可見過冰風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爺似乎沒聽見這番話。他用他特有的那種興趣缺缺、漫不經心的方式審視著漸暗的暮色。威爾跟隨他已有些時日,知道這種時候最好不要打斷他。“威爾,再跟我說一遍你看到了些什麼。仔細講來,別漏掉任何細節。”
成為守夜人以前,威爾原本靠打獵為生。說難聽點,就是偷獵者。當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裏偷獵公鹿,正忙著剝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時候,被受雇於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騎手[3]逮個正著。他若不選擇加入黑衫軍,就隻有接受一隻手被砍掉的懲罰。威爾潛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裏無聲潛行等閑難及,黑衫軍的弟兄們果然很快就發現了他的長處。
“營地在兩裏之外,翻過山脊,緊鄰著一條溪。”威爾答道,“我已經靠得很近了。總共八個人,男女都有,但沒看見小孩。他們在一塊大石頭上搭起遮蔽,雖然雪幾乎把它整個蓋住,但我還是分辨得出。沒有營火,隻有火堆的餘燼。他們一動不動,我仔細看了好長時間,活人絕不會躺得這麼安靜。”
“你發現血跡了嗎?”
“嗯,沒有。”威爾坦承。
“你看見任何武器了嗎?”
“幾支劍、兩三把弓,還有個家夥帶了一柄斧頭。鐵打的雙刃斧,似乎挺沉的,擺在他右手邊的地上。”
“你記得他們躺著的相對位置嗎?”
威爾聳聳肩。“兩三個靠著石頭,大部分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可能在睡覺。”羅伊斯提出異議。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爾堅持己見,“因為有個女的爬在鐵樹上,藏於枝頭,應該是斥候。”他淺淺一笑。“我很小心,沒讓她見著。但等我靠近,卻發現她根本毫無動靜。”說到這兒他不禁一陣顫抖。
“你受寒了?”羅伊斯問。
“有點罷,”威爾喃喃道,“大人,是風的關係啊。”
年輕騎士轉頭麵對灰發老兵。結霜的落葉在他們耳邊低語飄零,羅伊斯的戰馬局促不安。“蓋瑞,你覺得是誰殺了這些人?”威瑪爵士隨口問道,順手整了整貂皮鬥篷的褶襇。
“是這該死的天氣,”蓋瑞斬釘截鐵地說,“上個嚴冬[4],我親眼見人活活凍死,再之前那次也看過,當時我還小。人人都說當時積雪深達四十尺,北風跟玄冰似的,但真正要命的卻是低溫。它會無聲無息地逮住你,比威爾還安靜,起初你會發抖、牙齒打顫、兩腿一伸,夢見滾燙的酒,溫暖的營火。很燙人,是的,再也沒什麼像寒冷那樣燙人了。但隻消一會兒,它便會鑽進你體內,填滿你的身體,過不了多久你就沒力氣抵抗,隻渴望坐下休息或小睡片刻,據說到最後完全不覺痛苦。你隻是渾身無力,昏昏欲睡,然後一切漸漸消逝,最後,就像淹沒在熱牛奶裏一樣,安詳而恬靜。”
“我看你蠻有詩意嘛,”威瑪爵士評論,“沒想到你還有這方麵的天分。”
“大人,我親身體驗過嚴寒的威力,”蓋瑞往後拉開兜帽,好讓威瑪爵士看清他耳朵凍掉之後剩下的肉團。“兩隻耳朵,三根腳趾,還有左手的小指,我這算是輕傷了。我大哥當年就是站崗時活活凍死的,等我們找到他,他臉上還掛著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