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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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一)

過年囉!曲央摟著五歲的兒子,她指指高樓大廈、指指車水馬龍,不斷解釋台北和台東的不同。

六年沒回家,曲平給她的信裏說,爸下通牒,不管有再大原因,她不回家過年,就要切斷父女關係。她猶豫了一段時間,回信說,自己很狼狽,沒有臉見家人。

不會打字的媽媽,戴起老花眼鏡,一個字一個字敲下鍵盤,發E-mail告訴曲央,父母親的功用,就是收納子女的狼狽,誰能比父母更心疼子女受苦。

接到信那夜,曲央大哭一整晚,然後,傳了自己和兒子的照片回家,告訴家人,她有一個很棒的兒子。

她在等地雷轟炸時,接到信,信裏每個字都在罵她,也都在心疼她。他們把她罵得臭頭,卻把小孩捧上天,結論是,她再不把兒子帶回台北,就失去財產繼承權。

曲央大笑,他們家哪有財產可繼承?他們家隻有愛,那是無價物,不需要繼承權就能無條件得到。所以,她回來了,把台東的工作結束,帶著被接納的兒子回到台北。

“再三分鍾,你會見到阿祖、阿公、阿嬤和叔公、舅舅……很多親戚,他們和達魯他們一樣疼你。”這些年在山區醫院,得到很多原住民的幫助,她心存感激。

男孩點頭,不愛說話,才五歲,就有了冷酷表情,他濃眉大眼,長長鼻子,薄薄唇,任誰都猜得出他爸爸是誰,爸媽……也猜出來了吧?

不想了,除夕夜是團圓的日子,她要開心點。

車行到巷口,她對兒子說:“到了,下車。”

付過車錢,她到後車廂搬出行李,一手牽起兒子。

低頭細數地上紅磚,紅磚沒變、街燈沒變,巷口賣包子的蒸籠仍擺在老地方。回家了,六年……好漫長的時光,女孩變少婦,她的滄桑一筆一筆記錄。

“媽。”兒子拉拉她的手,指向前方。

她抬眼,久違男人站在眼前。

這時候,正常人的反應是笑、流淚或激動?曲央沒經驗,隻能無助地站在原地。

她不動,他動。

紀驤大步迎到她麵前。定定望她,望她的眉眼鼻唇,望住他熟悉的女人,任由她的哀傷攪亂他的心湖,漣漪一波波痛了他。

什麼時候,哀傷入侵她眼簾?是他的錯,一定是。

他為什麼來?為什麼在她不願意想他的除夕夜出現?

心鼓噪,不爭氣的淚水滾下,六年努力化成灰燼。她可以不要他的,真的,她用了六年時間證明,而他,一舉推翻她費盡心血解出的證明題。

半晌,他伸手將她擁入懷中。

溫暖包裹,幽幽歎息映和他的歎氣。六年……在他懷中一舉消滅。

“你掉進去了嗎?”他苦笑。

“掉進去?”沒想過,再見麵,竟是無厘頭的對白做起頭。

“我心髒中央有一大塊空洞,不小心墜入,會粉身碎骨,你千萬要小心。”

紀驤一句話、一個動作擺平了她的不滿,是否前世欠他太多,以至於他一再做錯,她仍無法心存怨懟?

環著她的腰、環著她的背,環著他的央央。她是他的,他和芃芃一樣笨,繞過世界一大圈,才明白最愛的人在身邊。

“為什麼心髒中央有空洞?”她問。

“被一種名為思念的蟲啃蝕了。”

她身體裏也有名為思念的蟲啃蝕她的神經,隻是嗬,她是個醫生,可以用很多的抗生素減輕它帶來的為害。

她想問他痛不痛,隻是喉頭哽咽,發不出聲頻。

“我不痛,但心空了,到哪裏都空蕩蕩,我的靈魂被抽掉了,我笑,因為不得不笑;我吃,因為不得不吃,我唯一做得好的事,是思念你。”

那麼嚴重?是誇張了吧!

芃芃離開,他一樣工作生活,一樣開心笑語,她不信他,她寧願相信愛情是男人的小部分,卻占住女人重要生命。這就是愛情荒謬處之一。

“子翔笑我咎由自取,笑我三十歲的男人尚不懂真正愛情。他錯了,我很早就懂,在你搬出家裏的第一個月,我就明白芃芃是我的責任,可你不在身邊,沒有快樂作調劑,責任變成沉重負擔。”

她不語,全因直立式床墊太舒服,在寒冷的二月天,她失去這樣的溫暖,已經若幹年。

“我到醫院找你,想對你說明一切,問你,我可不可以重做選擇,我要選擇你,但請求你讓我負擔芃芃。”

是嗎,那天他想重做選擇?早說啊!她會同意的,她可以不小氣,可以接受芃芃,隻要她是他心中的第一。

可他的話題為什麼繞著她的菜跑?他的表達力很糟,糟到讓他們白白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