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孔雀,帶著我和寶寶回到了豐都。
和孔雀大明王一別後,我帶著寶寶到宮奕澤墳墓前拜祭了一次之後,便帶著小桃等回到了食為天,讓它重新營業。
食為天雖然不大,但在這裏,我度過了人生最幸福的一段時光。
一切,如同往日一樣。
廚子鬼掌勺,阿嬌和小桃當服務生,靈芝腿腳不便,便在後廚打雜。
至於張楓,他無疑是打理魔界的最佳人選。但奇怪的是,那家夥居然隔三差五就來食為天。而每當這個時候,小桃就會羞紅了那絕美的臉龐。
看著它那張燦若桃花的臉龐,我清楚地知道,它和張楓之間要發生點什麼了。
大寶的病已經完全好了,現在的阿遲大人和小麗也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他們一家三口經常一起玩,偶爾還會帶上何醫生。
隻不過何醫生經常拒絕,一是不想做電燈泡,二是它準備做一個新的柳木童。做新的柳木童似乎沒那麼容易,所以鬼醫經常過去幫忙。二人經常一邊幹活,一邊研究醫術。
而宮奕澤在豐都留下的其他產業,我便交給了老狼妖祖孫倆個。不得不說,那小狼妖一旦正經起來還真像那麼一回事,居然把所有事情都打理的井井有條。
隻不過有件事情讓我有點頭疼,那就是自從它認識了許墨之後,居然也不再去會所了,整個人好像脫胎換骨了一般,看起來和昔日那個惡少判若兩人。而許墨,似乎對它的追求也並不反感,隻是任它在身後像條狗似的搖著尾巴獻殷勤。
對於它們兩人的關係,我並不反感,但最讓我頭痛的是那個黑無常。一見多了個情敵,氣的那張比炭還黑的臉都變了顏色。隻要一下班,就天天往食為天跑,還經常纏著我要我替它美言幾句。
怎麼美言?如果我是許墨,也會選擇小狼妖那樣的高富帥,畢竟兩個美男站在一起還是非常養眼的。至於黑無常,額,那就算了吧。
至於我,自從服用了孔雀大明王送的丹藥,產後我的身體恢複的極快。沒過多久,便健步如飛,渾身充滿了力量。
日子一天天過去,食為天的生意也越來越好。有阿嬌和小桃他們幾個在,根本就不用我操什麼心。
閑來沒事,我就陪著寶寶,教他讀書認字。
很快,我便發現教他讀書絕對是個最愚蠢的決定。
那個可惡的寶寶,一看到書,便直接撕碎吞進了肚子裏。更為恨人的是,隻要他吃過的書,便能夠倒背如流。
不過短短幾天時間,那個可惡的寶寶便吃的書便堆積如山。而他,自然也變得上通天文,下通地理。
相比之下,我好像就是個白癡。
當然,這幾天時間,他的身體增加的速度也飛快。仿佛充了氣似的,直接從一個看起來隻有一歲半的寶寶變成了六七歲的模樣。
我漸漸發現個規律,這小壞蛋一天的生長的速度仿佛能夠抵的過別人一年。
從出生到現在,他正好七天。而身高,卻比五歲的大寶還要高大半個頭。兩人站在一起,仿佛他才是哥哥一般。
照這速度,他豈不是會很快長大?可是,他也會很快衰老嗎?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
不過,秦廣王卻不以為然,說我是杞人憂天。還說什麼,未來的冥王哪裏會那麼容易掛掉呢?
想想,這話似乎也有幾分道理。
天庭,又怎麼會選一個短命的冥王呢?
現在的我,分明無事可做。食為天用不上我,寶寶又聰明的過分,我就像一個多餘的人,整天在那坐著看著他們忙忙碌碌的。
於是,百無聊賴之中,我決定重操舊業,拾起了那柄暗紅色的桃木劍,決定當個驅鬼師。
這個決定,遭到了寶寶的堅決反對,總說我在跟他唱對台戲。
他是未來的冥王,而我卻在四處捉鬼,聽起來似乎是有點不大好。
不過,既然已經做了這個決定,我又豈能輕易放棄。於是,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這才可以重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