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三沒畢業,就輟學了,那年我和書裏的主角一樣,剛滿16,家裏條件不好,私立高中傷不起,正規高中考不上,沒辦法,我隻能出去上了一年的技校。
技校一年,不光浪費時間,還浪費錢,家裏條件本來就不好,於是,我又輟學了,我沒有選擇繼續上學,而是選擇了到社會上闖一闖。
我看過很多不上學逆襲大老板的,我懷著諸多美好的理想,來到了城市。
可是,夢境是美好的,現實總是殘酷的,社會上的冷漠,給了我狠狠一個大巴掌,防佛將我打醒,讓我不得不麵對這殘酷的現實。
現在的我,和朋友合租了一間房子,工作很難找,我未成年,再加上初中沒畢業,幾乎隻能幹那些體力活,肮髒的活,給人家在飯店裏端盤子,超市裏拖地,我都幹過。
慢慢的,我寫上了書,白天出去找零時工幹,晚上回來用室友的電腦寫,我白天一直要幹到晚上八點,從八點開始寫,要一直寫到淩晨三點鍾才能休息。
早上八點起來,一天隻睡五個小時,我確確實實才17歲,身心都在發育,很累,很苦,但是我沒有放棄,我堅持下來了,寫到現在,雖然一個月稿費就那幾百塊錢。
慢慢的,零時工也不要我了,我迫不得已,問家裏要上了錢,一個月我隻問家裏要三百塊錢,我對家裏說,我自己有工資,三百塊給房租。
我媽也讓我在這邊好好的吃飯,我跟我媽說,我過的可好了,天天大吃大喝,工作也很輕鬆,過的可舒服了。
事實呢,我一個月,房租加水電五百,吃飯我一天隻吃一頓半的飯,早上一個大饃,沾著老幹媽吃,吃完出去找活。
中午,3。開始吃飯,算是和晚上的一起吃,一大碗五塊的幹扣麵,一瓶礦泉水。
晚上,就開始的碼字,一直碼到深夜。
家裏那邊,我爸天天很辛苦,我媽沒法出去找活,她身子骨弱,需要靜養,這個我也知道,我媽過年也舍不得買件新衣服,過年時,也是穿的舊衣服。
我媽每天都打電話,一再強調讓我別不舍得花錢,該吃,該喝,身體最重要,實在堅持不了就回家,我在電話那頭,每次聽著我媽蒼白無力的聲音,都紅了眼,我說,我過的特別好,讓他不要擔心。
有人說,我這本書,代入感很強,看的很帶感,其實,這個東西,他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我現實中的另一個寫照。
文中的主角肖白,在學校被嘲諷,被壓迫,很欺負,這恰恰是我現實中的另一麵,我在現實中也被壓的快喘不過去。
曾經幾度我和主角肖白一樣,站在高樓上,不想活了,一死了之。
但是,隻要想到我媽那句:娃,你要好好的。
想到我媽就我一個兒子,如果我死了,誰來照顧他?
男人,有委屈,有淚水,我不是富二代,隻能把淚水和委屈硬生生的吞進肚子裏,因為我是男人!
有一次,出去找工作,一個老板問我:你幹過什麼、
我說,我初中沒畢業,我寫過網絡,頓時,那老板一下露出了,像文中一開始別人看鄭毅的表情一樣,看著我。
我看著這個老板的表情,我怒了,我打心底的發誓,有那麼一天,我一定讓那些看不起我的人,刮目相看!
我也想,我要是掙到錢了,就回家,給我爸媽買新衣服,風風光光的告訴別人,我不是沒出息!
可能有讀者會問,為什麼別的書,都要求打賞加更多少多少,我的書卻沒有,而且沒見過我要打賞?
打賞這個東西,對你們看書起不了作用,雖然是對作者的一種肯定,但是,我還是不希望你們浪費錢,把錢都留著好好看書。
可能有人說我裝,是啊,誰不愛錢?
有的讀者跟我說,要我把銀行卡給他,給我打錢,我說,我不要!
是,每個人都愛錢,可是我,每個人的錢都是錢,都是來之不易,我不能要大家那些無所謂的錢,我寧願餓死,也不會要。
還有人說,作者,別上架,上架我們不看了!
書評,我每條都會認認真真的看,沒當看到,上架就不看的時候,我心裏就會痛一下,因為那都是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作品,說不看,心裏滋味真的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