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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2 22:16:00|瀏覽211436次|評論218條
在與外國人的交往中常有人問起中國人的宗教信仰。當他們得知大部分中國人沒有宗教信仰時,都會覺得不可思議。但這是中國的實際情況,並且至少已經存在了兩三千年。不過他們大概並不了解,雖然中國人大多沒有宗教信仰,卻並不意味著中國人沒有信仰。
近來儒家學說得到主流肯定,於是有人聲稱中國人在曆史上都信奉儒家學說,信仰孔孟之道。翻開曆史,表麵上似乎的確如此。特別是宋元以降,上至君相鴻儒、下至吏員生童,甚至販夫走卒,無不崇奉孔孟,講究三綱五常、仁義道德。實際上,真正的純儒少而又少,絕大多數人隻是打著孔孟的旗號,內心什麼都信:佛道鬼神,打卦算命,因果報應,隻要於自己有利,或者有一個能自欺欺人的解釋,都可以接受,都不妨一試。
至於在民間,尤其是在漢族地區,一般人佛、道、儒都信,天、地、君、親、師都拜,還有極其廣泛的實用性、地方性崇拜。如各地有土地神(或稱土地公公)、城隍,家門口有門神,灶頭有灶神,理財有財神,科第有魁星,婚姻有月老,求子有送子觀音,驅蝗求劉猛將,養蠶祝蠶花娘娘,治蛟找許真君,航海靠媽祖,還有風伯、雨師、雷公、電母、河神、海龍王、閻羅王、玉皇大帝等各司其職,簡直無所不包,應有盡有。一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吉凶禍福,無不有相應的神或鬼督察照料。盡管表現形式不同,具體內容各異,這些崇拜的核心就是對因果報應的信仰,即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果說一時見不到效果,那是因為“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所以祈求者完全可以“今世不修修來世”,在下一輩子得到彌補。
中國早期的鬼神信仰、多神信仰沒有能發展成宗教,本土產生的道教先天不足,外來的佛教越來越與中國本土文化和社會結合,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國的君主製度過於強大。皇帝作為“天子”體現了天命和天意,天則通過太陽黑子、日食、彗星、地震等各種天象和災異顯示自己的意圖和警告。皇權與佛、道、儒、鬼神已合為一體,即使偶有衝突,如官府對某些民間崇拜的禁止、對某些宗教活動的取締,也沒有影響這種廣泛的結合。改朝換代或皇權的盛衰並沒有改變這種格局,反而會產生新的方式,或者使之更加廣泛。例如,滿族入主中原後,不僅全盤承接了明朝的格局,還密切了與藏傳佛教的關係,加封了班禪額爾德尼。對外來宗教,隻要它能服從皇權,主動適應中國的狀況,就能得到容許,並為進一步傳播獲得空間。如利瑪竇等擅自修改教規,宣稱天主教與儒家學說暗合,容許信徒保持對君主、祖宗、孔子等諸多偶像的崇拜,所以不僅能在明朝生存,還贏得包括大學士徐光啟在內的一批高官和社會精英的皈依,使天主教在中國有了傳播的基礎。
一種信仰能夠在如此廣大的範圍內得到長期延續,證明它適應了中國社會和民眾的需要,無疑對中國社會的穩定和傳統的延續起著積極作用。盡管從秦始皇開始,中央集權製度建立起來並逐步鞏固,越來越具體和深入,但直到民國年間,政治權力的作用一般僅延伸到縣一級,在發達地區才能延伸到部分鎮、鄉。法律條文堪稱嚴密,但也無法貫徹於基層。中國式的信仰恰當地填補了這些空白,與宗族、鄉紳結合,在日常動作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那時的鄉村、山區、邊遠地區根本沒有任何行政或軍事機構,有的連保甲、鄉丁一類治安人員也沒有,更沒有無所不在的警察和探頭,要殺人越貨易如反掌,而且幾乎不會得到追究,但由於多數人相信因果報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是不敢輕舉妄動。即使盜匪也不會過分,如謀財不害命,劫財時給苦主留下保命錢。又如孝道得以長期維持,表麵看似乎是儒家學說和統治者倡導之功,實際上是信仰的震懾作用。不孝行為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更會招致天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