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禹渾身襤褸,蓬頭垢麵的倍花妖抽打著亦步亦趨往城裏走去。
古城周圍,妖來魔往,密密麻麻的妖魔飛來飛去。
沒有一絲防備的樣子;但如果你真的那麼認為,那也離死不遠了。
辰禹能夠清晰的感覺到,在古城周圍,無論是飛禽、還是樹蟲,甚至一些城牆變得石頭,無一例外,全都是妖魔所化,看似盡是些無用的東西,其實全都是哨兵。
若是想偷偷溜進了絕對是妄想。
“這裏是妖魔之城,也算是地獄深淵的門戶,每一個進入地獄深淵的人都必須從這裏經過。同時也是妖魔之城的外大門,有眾多妖魔守護;雖然隻是最薄弱的一環,但也不可小覷。”
辰禹腦海中,易魔解釋道。
被花妖押送,辰禹省去了許多檢查,走進了妖魔之城。
城內氣息與人族迥然不同,辰禹甚至看到了不少人族的頭顱、內髒,甚至整個的活人,明碼標價,自由售賣。
看到這一幕,辰禹下意識的想要衝上去。
“嘭!”
當即,花妖一鞭子踢在了辰禹的身上,居高臨下的斥責道:“卑賤的人類,這裏是妖魔聖城,別以為你是少主要的人,我就不敢殺你!”
辰禹頓時醒悟,強壓下內地的怒火,亦步亦趨的繼續前行,窩囊的樣子惹得不少妖魔哈哈大笑。
盡管很不願意,但是卻不得不承認,人族於妖魔,便如同人族於豬狗;當人喝酒吃肉的時候,是否想過,豬是否願意獻出自己的肉?
妖魔公開販售人肉,便是同樣的道理;隻是不同的是豬狗智慧地下,而人類智慧很高。
辰禹也想救下這些人,但他卻更明白,自己做不到。現在做不到,以後也做不到。這不是一個人能夠做到的,而是需要全人族,隻有整個人族全部強大起來,強大到視妖魔為豚犬,視一切威脅於無物,那時才是永遠杜絕這種現象的時候。
自己不是聖人,也不是佛,救不了天下人。
盡管很不願意承認,但這是事實。
不可爭論的事實!
不過,凡是有好壞,當辰禹路過一個賣肉鋪子的時候,外表和人類相似,但卻一個拖著尾巴,擁有著螳螂一般高大的身軀和巨大足刀的妖魔,一副屠夫打扮,攔住了辰禹和花妖的去路。
屠夫妖魔一副‘相牲口’的樣子上下打量了一下辰禹,滿意的點了點頭,“花妖,這人不錯,可否勻給我,當個配種的牧羊。”
兩腳羊,是妖魔對人族的稱呼,而牧羊,和種馬、種馬是一個意思。
周圍妖魔聞言哈哈大笑,似乎在等待著辰禹出手。
對待不老實的人族,就像人類對待不老實的雞犬,直接殺了吃肉。
辰禹雖然修為不顯,但一身強大的血氣對這群妖魔來說,是塊相當有吸引力的‘好肉’。
“勻給你?”花妖淺笑的看著屠夫,似乎很有興趣看戲,說道:“也不是不可以。不過我抓這個人可是人族的頂級天才,給了你,若你弄丟了豈不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