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這裏是巍峨皇城,恢弘帝都,這裏是天下權力的頂峰—太和殿。
文官武臣匍匐在地,但他們卻不是在朝拜。
因為那些橫七豎八的隻是屍體。
最跋扈的太監們,本來就不完整的身體,已經散成幾塊掛在了屏風上,房梁上,以及粘在金龍和璽彩畫的牆壁上。
隻有地上咕嚕亂滾的人頭,還依稀看得出妙齡宮女青春的光彩。
尤其這迸出的大眼珠和鮮豔的汙血,更給美麗畫上了幾絲魅惑。
髹金漆雲龍紋寶座之上,一個年方十六七歲的少年正虛弱地喘息著,但他的嘴角卻掛著穩操勝券的笑意。
龍椅之下,血漫如池中,一個身影正如山嶽般站立不動。
這是一個赤膊的老人,身型高大如巨靈之神,肩上扛著把奇長的龍環黑雲刀,刀麵血肉的鮮紅中,閃出銀色的寒芒。
“我輸了。但我歸來之日,便是戰爭重啟之時!”老人渾身上下,肌肉戰栗,如江河盤踞,如山洪咆哮,不住地湧動。
“吾誌於此,身死不懼!”少年閉上了眼睛,“隻是叔叔,請心念天下。”
老人歎了口氣,走出殿門,此時天空黑雲壓城,金鑾之上似十萬冥府獄鬼。暴風將至,空氣好像隨時都會驚起破天巨雷。殿下廣場黑壓壓的一片軍隊肅穆無聲,殺氣卻直衝九霄。老人昂然走出,黑色海洋如被狂風卷起讓出了道路,竟無一人敢阻擋。
龍椅上的少年興奮地哈哈大笑起來。頓時四方百裏,雄獅鐵騎,共呼萬歲!
十年之後,慶德九年,帝都京城之中:
孟恒心看著這個乞丐很久了。這個乞丐很普通,標誌性的爛衣破布,和殘缺的可憐瓷碗。
但這個乞丐的膝蓋卻絕不會沾著地麵。而他的衣服雖然爛得如破抹布,卻幹淨地沒有沾上一絲泥土。他的瓷碗也發著屬於新碗般的亮光,盡管看似馬上就會被風吹碎。
但這一切也並不奇怪。孟恒心見過依然討厭肮髒和絕不下跪的乞丐。這屬於那些並不甘心做乞丐的人。
但這個十七八歲的少年乞丐,竟然在看一本書,《春秋》。看書的人,便是有趣的人,看曆史書的人,卻是有趣更有聊的人。
“麓山來的朋友,你看了這麼久,就沒有扔我一枚銅錢的衝動嗎?”這個少年乞丐突然竭力大聲說到。
孟恒心有些詫異:“你知道我是麓山人?”
“咳咳,你穿的草鞋,是麓山郡特有的編法。”少年乞丐收小音調,又帶著些虛弱。
孟恒心覺得很有趣:“你和劉備一樣,對織席販履倒挺有研究。如果我是皇帝,看見你這麼一個看書的乞丐,我一定會抓了你。”
少年乞丐輕輕搖了搖頭:“從六歲開始,我一共見過十個麓山郡的人,其中有八個都穿著這種編法的草鞋,與其他地方都不相同。因此我推斷,這是你們特有的編法。麓山郡峽高穀深,這種編法的草鞋易於翻山攀樹,也契合我的猜測。”
孟恒心有些吃驚,不禁開著玩笑讚歎:“霍,真是研究鞋的啊?玄德兄,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爾!在下孟恒心。”
少年乞丐微微一皺眉,接著又輕歎了一口氣,眼神中帶了些許落寞蕭索:“這隻是我看到你時臨時提取的記憶,我能迅速做出判斷的事,何止億萬。過目之事,又何曾會忘掉絲毫。”他話說得頗有自得之意,但表情依然平靜如水。
“倒有些門道。這少年不知會不會武功,但聰明才智,竟隱隱然與我相稱,哈哈。”孟恒心心中念想,走向了少年乞丐。伸手拿出了十塊銅板,輕輕擱在了他的碗裏。
“你叫孟恒心?倒也是貌俊不凡,你來京城做什麼?”少年乞丐想了一會兒,再次打量了下孟恒心。
“我是來掙錢的!掙些工錢回去好。。。算了不說也罷。”孟恒心伸出大拇指,對著少年乞丐身後土地上用樹枝在灰塵中寫就的書跡,哈哈大笑,“不錯不錯!”
“嘿嘿,同是初出落魄郎,少年無路四顧茫。功名業跡,取之何艱啊。”少年乞丐歎了口氣,苦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