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第一章 至正十三年章(1 / 2)

元至正十三年,蒙元朝廷對於中原的統治,要比後世滿清殘酷的多。這個馬背上成長起來的民族,曾想過要將中原肥沃的土地用來放馬牧羊。當然,如此荒誕的想法自然不會實現。但天下間比這荒誕的事情還要多的多。就比如說,一個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大好青年突然造訪了這個本不屬於他的世界,他又該如何自處呢?

他,原本是一名普通的大三學生,老天卻和他開了一個玩笑,打亂了他所有的生活軌跡。在這個荒誕到如同夢境的世界,他有一個新的名字。

“王小十!”

“在呢!”王小十從草垛裏麵爬出。

來到這個世界已經有數月的時間,足夠改變一個人。剛剛造訪這個世界的時候他什麼也不懂,沒有吃的、沒有錢,身上的衣著“怪異”,險些被人當做了“妖怪”。

不過幸好他的適應能力還算強大,在輾轉了上百裏之後,找到了這麼個存身之處。

此處歸於懷遠縣,城外的莊院是一處大戶人家姓劉,王小十在這裏做長工。並且準備等待起義軍的到來。

憑借著他後來人的先知先覺,和在大學期間,閑來無聊所翻弄的書籍資料證明,懷遠縣的確是一個好地方。不久之後,朱元璋就會到此處征兵。王小十決定投奔他,和朱元璋站在同一杆大旗下。

雖然朱元璋的名聲不是很好,剛剛登基就殺了許多開國元勳,可王小十卻沒的選擇。

又或者,他可以去選擇其他人。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但這些人,終將會是朱元璋進階的路石。除非讓他能夠改變這一切!

“哎!早知道的話,在大學裏我應該多用些功夫在正道上的!”所謂書到用時方恨少!便是這個道理。又何況,他哪裏想到會有這麼一天!

“王小十,你是不是又在偷懶啊!”剛剛那聲音又一次響起。他的聲音洪亮,這一嗓子隻怕方圓數裏之內都能聽到。

王小十趕忙彈去了身上的灰塵、草絮。他的確是在偷懶。反正自己是要去投奔起義軍的,在這裏暫時存身,幹嘛那麼拚命的幹活?不過在走之前,他要將這管事拉攏過來,兩人一並去投奔朱元璋。因為就在數日前他才打聽到,這個管事竟然就是常遇春!

王小十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碰到這樣一個“貴人”。這可是朱元璋日後的好兄弟,雖然死的早了些,可他在朱元璋心中的地位是無人能比的。

不過照目前看來,常遇春並沒有要投奔朱元璋的打算,而且他對王小十的態度也不是很和善。

“難道說因為我的到來,讓一切都變了?”

常遇春過來了。這是一個黑漢子,身高臂長,魁梧過人,若是退去了上衣,便能見到他身上如鐵般的腱子肉。如此的虎將,隻怕一巴掌便能將王小十拍成了重傷。

“牛呢?讓你去放牛,你小子不是把牛給吃了吧?”

王小十道:“哪能啊?那牛還好好的呢!”王小十衝著他笑。他的臉上不是那種諂媚的笑容,而是發自內心的笑,開心的笑。無論身處何種環境,他都能笑的出來。或許這才是老天爺為何會選中他的一個原因!因為別人,怕是禁不住這樣荒唐的玩笑。

常遇春道:“你小子怕是早就想吃了牛肉了吧!我可聽說,你和那些個長工們吹噓,說你一路逃荒過來,光牛就吃了足有三、四頭。”

這話倒是真的。耕牛是主要勞動力,按當時的律法是不準隨意宰殺的。可王小十一路逃難過來,餓了、渴了也隻能自己想辦法。若不想沿街乞討,便隻能想些歪路。而偷了一些未長成的小牛犢來殺掉吃肉,便是一個很好的活路。

對此,王小十毫不避諱,甚至大庭廣眾之下宣揚出來。反倒是他越如此,便越沒人相信了,也自不會有人追究他殺牛的罪過。

不知怎的,今日常遇春竟想起拿這事打趣他。要知道,常遇春這人素來不苟言笑的。

“常管事,您今天是有什麼喜事嗎?”

“卻有喜事。說不準過兩日,我就要請你們吃頓牛肉了!”常遇春竟是如此說道。這真是讓王小十越發的摸不著頭腦了。若是莊子裏的牛病痛死了,也輪不到他們這些做工的嚐鮮啊!

“等些時候你就知道了!”

王小十的確是在等時候,可卻非是在等著吃肉。他是在等朱元璋的消息。

常遇春離開,王小十仍舊以放牛的名義,在外麵閑逛了半日。眼見得太陽偏西,他這才慢悠悠的趕著幾頭牛回莊子裏去。

一回來,王小十便和幾名長工打過了招呼。他的性子,很容易和人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