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亨利·法約爾

出生地:法國伊斯坦布爾

生卒年:1841—1925年

曆史評價LiShiPingJia:亨利·法約爾,法國科學管理專家,管理學先驅之一,西方古典管理理論在法國的最傑出的代表。他提出的一般管理理論對西方管理理論的發展具有重大的影響,成為管理過程學派的理論基礎,也是以後西方的各種管理理論和管理實踐的重要依據之一。

1841年,法約爾出生於法國的一個資產階級家庭,15歲時就讀於裏昂一所公立中等學校,兩年後經考試及格轉入聖艾蒂安國立礦業學院,是同一學年裏最年輕的學生。19歲畢業時他取得了礦業工程師資格。1860年,他被任命為科芒特裏——富香博公司的科芒特裏礦井組工程師。在他漫長而成績卓著的經營生涯中,他一直從事這項事業。在75歲時才發表了他的劃時代名著《工業管理和一般管理》。1918年,他退休時的職務是公司總經理。退休後,他繼續在公司裏擔任一名董事,直到1925年12月以84歲高齡去世為止。

法約爾的一生可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860—1872年)。在這12年間,他作為一個年輕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位還不是很高,主要關心的是采礦工程方麵的事情,特別是對礦井的火災防治工作。1866年,法約爾被任命為康門塔裏礦井礦長。

第二階段(1872—1888年)。這時他已經是一個有較大職權的一批礦井的主管,他的思路隨之轉到煤田的地質問題上。這一階段他主要考慮的是決定這些礦井的經濟情況的各種因素,因此不僅要從技術方麵考慮,更要從管理和計劃方麵來考慮。

第三階段(1888—1918年)。1888年,法約爾被任命為總經理,當時公司處於破產的邊緣。他按照自己的管理思想對公司進行了改革和整頓,並於1891年和1892年吸收了其他一些礦井和工廠。在這一階段,法約爾運用他的才幹和知識,把原來瀕於破產的公司整頓得欣欣向榮。

第四階段(1918—1925年)。這段時間法約爾致力於普及和宣傳他的管理理論工作。退休後不久就創建了一個管理研究中心,並擔任領導工作。

法約爾在管理方麵的著作很多,主要有:《工業管理和一般管理》(1916年)、《公共精神的覺醒》(1927年)、《管理的一般原則》(1908年)、《國家管理理論》(1923年)等。他還提出了一般管理的十四項原則。

1.勞動分工

在這一點上,法約爾和泰勒的觀點相同,他們都認為勞動分工可以提高效率。通過分工,每個人對自己的工作更加熟悉,工作的效率也就更高。分工的目的是用同樣的勞動生產出更多的東西。法約爾的經驗是:“使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的位置,每一個人都在他的位置上工作。”但是,分工也有一定的限度,實際經驗告訴我們,一定程度上的分工可以提高效率,但分工過細就會阻礙效率提高。

2.權力與責任

權力就是指揮和要求別人服從的權利。權力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屬於職能規定的權力,另一類是由領導者自身智慧、博學、經驗、精神、道德、指揮才能、所做的工作等決定的個人權力。前一種稱為製度權力,後一種稱為個人權力。責任是權力的對等物、是對權力的有效補充。如果隻有權力而沒有責任,則權力的行使就會無法無天,沒有一點限製。如果一個職務隻有責任而沒有權力,則這個職務就不會有人來承擔。因此說,權力和責任誰也不能離開誰。在行使權力中應該規定責任範圍,然後利用獎懲來有效管理。

製止一個重要領導人濫用權力和其他缺點的最有效的保證是個人的道德,特別是該領導人的高尚的精神道德,而這種道德無論是靠選舉還是靠財產都是不能取得的。一個出色的領導人應該具有承擔責任的勇氣,並且能夠很好地行使權力。

3.紀律

紀律實際上就是領導與下屬之間協商一致的係列服從的表示。任何組織要有效地工作,就必須有統一的紀律來規範人的行為。企業發展紀律是絕對必要的,如果沒有紀律,任何組織都不能興旺發達,紀律的實質是對協定的尊重。為保證大家都遵守紀律,就必須要求紀律嚴明,而且高層領導和下級人員都必須接受紀律約束。紀律是讓人遵守的,但紀律也是由人創造的。一個組織的紀律狀況,一部分取決於組織製定的規章製度。一部分取決於組織領導人的道德狀態。不管製定得多好,如果領導人都帶頭違背的話,那麼這個組織的紀律一定不會好到哪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