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to張兆和
強扭的瓜不甜,能夠在一起生活一輩子,真心不一定就是幸福;以白頭偕老來衡量伉儷情深實在過於片麵。
試想,如若一切都美好,世間便不再浮躁,情便是最易產生卻也最難堅持的東西。
如合影、留念,定格、時間,不羈、流年!
最美情話
“我不知怎麼忽然愛上了你!”
“別人對我無意中念到你的名字,我心就抖戰,身就沁汗!並不當著別人,隻是在那有星子的夜裏,我才敢低低喊你的名字。”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如果我愛你是你的不幸,你這不幸是同我的生命一樣長久的!”
“我希望我能學做一個男子,愛你卻不再來麻煩你。我愛你一天總是要認真生活一天,也極力免除你不安的一天。為著這個世界上有我永遠傾心的人在,我一定要努力切實做個人的。”
“我曾做過可笑的努力,極力去同另外一些人要好,到別人崇拜我願意做我的奴隸時,我才明白,我不是一個首領,用不著別的女人用奴隸的心來服侍我,卻願意自己做奴隸,獻上自己的心,給我所愛的人。我說我很頑固的愛你,這種話到現在還不能用別的話來代替,就因為這是我的奴性。”
“望著北平高空明藍的天,使人隻想下跪,你給我的影響恰如這天空,距離得那麼遠。我日裏望著,晚上做夢,總夢著生著翅膀,向上飛舉。33,莫生我的氣,許我在夢裏,用嘴吻你的腳,我的自卑處,是覺得如一個奴隸蹲到地下用嘴接近你的腳,也近於十分褻瀆了你的。”
“一個女子在詩人的詩中,永遠不會老去,但詩人他自己卻老去了。我想到這些,我十分憂鬱了。”
“一個白日帶走了一點青春,日子雖不能毀壞我印象裏你所給我的光明,卻慢慢地使我不同了。”
他和她的愛情
隻愛過一個最好年齡的人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每當看到這種美好的句子,都會想起那十4歲剃發即入主布達拉宮的六世達賴倉央嘉措來。他曾寫過這樣抵死纏綿的詩句來表達他那顆愛欲之心:“願與卿結百年好,不惜金屋備藏嬌。一似碧淵水晶宮,儲得珍稀與奇寶。” 即便後來他被廢黜,卻仍執迷於“隻為途中與你相見”的愛欲紅塵中。可見,紅塵裏的情愛是如佳期美夢般讓人沒有拒絕的力量。
那時的多情詩人沈從文,就好像倉央嘉措這般心底始終懷揣著抵死纏綿的愛欲之心。
1929年,沈從文開始了對自己愛情的漫長追求,並在3年9個月的時間裏為那心中的姑娘寫下了大量綿密的情書。在那些如狂風暴雨一般襲來的情書裏,他毫不掩飾地將自己擺在一個奴隸的位置,近乎卑微地愛著她,把她視為自己頂禮膜拜的女神。
“一個女子在詩人的詩中,永遠不會老去,但詩人他自己卻老去了。我想到這些,我十分猶豫了。”這句詩句,我每次讀起都甚覺心涼的。我會想起看過的相關片段:那時,當詩中的女子在現實裏老去的時候,有人指著“他”的肖像問病床上的她,“認識嗎?”“好像見過。”又說,“我肯定認識”。可是,這麼說著的她卻再也說不出“他”的名字。這是2003年的春天,張兆和93歲,此時“思維雖不再明晰,記憶也顯得模糊,但仍可以本能地與人簡單對話”。
一個月後,她溘然長逝。
隻是,我一直都想問的是,在她閉眼的那刻,她是否還記得那個人?那個給她寫下過那麼多那麼多如同鳶尾一般迷人的句子,那個與她攜手共度505年歲月的男人!
她是否還記得。
不甘隻作看花人
沈從文在上海吳淞紅的中國公學任職時,遇見張兆和的。當時,他是老師,張兆和是他的學生。
初踏上大學講台的沈從文,有著說不出的局促,麵對那麼多陌生的麵孔,緊張得紅著一張臉說不出話。最後,隻好在黑板上寫下“請給我5分鍾”,之後才開始講課。這一經曆,還被張兆和當作笑話說給了二姐張允和來聽。
與沈從文相差八歲之多的張兆和,真的是不能對沈從文做到師長般的崇拜。雖然,當時的沈從文在文學上的造詣已令許多大家稱讚不已,在中國文壇上也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但是在貴族家的閨秀張兆和的眼裏,操著濃重湖南口音的沈從文,不就是個小學文憑,大兵出身,又一窮二白的書生嗎?
這絕對是入不了她這白富美的眼的。
隻是情海激蕩,她不愛他,並不能夠阻止得了他愛她、追求她的腳步。
那時張兆和的追求者,是可以用籮筐來計算的。調皮的她,還將這些追求者們一一給了“青蛙”的編號,沈從文交出寫著“不知道為什麼我忽然愛上了你”這第一封情書給她的時候,她便立即將他編為“青蛙13號”,未做出任何與其他追求者不同的舉動。在她的眼裏,他不過是她眾多追求者中的一個,並無什麼高大上之處。
她最初的不接受,並沒有讓沈從文放棄或氣餒,他的追求反而更熱烈了,一封封滾燙的情書源源不斷地從他手中湧現出來。見此光景,二姐張允和忍不住調侃起來,說這些信“要是從郵局寄,都得超重” !而張兆和麵對如此多的情書,非但沒有絲毫感動或心動,反倒是煩了,說“又接到一封沒有署名的S先生(沈的代號)的來信,沒頭沒腦的,真叫人難受” !
與張兆和的“輕視”相對比,沈從文的癡情倒讓人覺得心疼了。他病了,因為癡愛得不到回應,病到完全不能自控的地步,用他自己的話說:“男子愛而變成糊塗東西,是任何教育不能使他變聰敏一點,除非那愛不誠實。”愛了便瘋魔,他是那種為愛而生的癡情男子,所以他會“想到所愛的一個人的時候,血就流走得快了許多,全身就發熱作寒,聽到旁人提到這人的名字,就似乎又十分害怕,又十分快樂”。
痛並快樂著,也許就是他始終放不下愛她的緣由。如同吸食鴉片一般,會上癮。雖然痛,但是快樂卻是至為無以抵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