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忠信,不可立於世。

——程頤

在我國的春秋戰國時期,有一個名叫公儀休的博士,因為平時為人正直廉潔,被魯王任命為魯相。他上任後,奉行法度,遵循正道,既嚴格要求自身,也不縱容他人,在廉潔上身體力行,為百官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

有一次,一位賓客來看他,順便帶了條魚送他,可他怎麼也不肯接受。賓客說:“我並沒有什麼圖謀,隻是聽說您喜歡吃魚,這才送魚給您的,為什麼不肯接受呢?”公儀休嚴肅地回答說:“就因為我喜歡吃魚,我才不能接受你的魚。現在我擔任宰相之職,明明自己有能力買得起魚,卻還接受您的饋贈;如果為了貪一點小便宜就輕易接受別人的魚,這樣一方麵不僅有損操守,另一方麵順著這樣一條接受別人財物的路滑下去,會使得欲望越來越大,需要接受別人的東西也越來越多,最後造成被免職的後果,到那時還有誰給我送魚呢?”一席話說得那位賓客羞愧而退。

事後,他還就這件事情告誡身邊的人道:當官的人已經得利不少了,要懂得知足,更要懂得自律自省,不得再貪圖小利,更不得盤剝百姓。至於百姓也應以清廉為尚,專注於事業而不去與人爭小利。在他的倡導下,魯國上下形成了一股嚴謹自律的風氣,在列國中遙遙領先。

一個人在他呱呱墜地初到人世時,在品性上應當說是沒有好壞之分的。隻是後來在成長過程中,由於受到家庭、社會的種種影響,個人的思想和行為逐漸向不同的方向發展,才導致了品格上的改變。從公儀休的例子中我們不難看到:一個人是廉潔,還是貪婪,從根本上講還是在於他個人是否注重自律自省,是否能做到嚴格要求自己。所以我們要成為一個受人尊敬的人,就不光要樹立起奮發圖強的偉大誌向,更要有嚴於律己的決心和毅力。

自律是為人之本,是做人最主要的道德準繩。它既是無形的力量,也是無形的財富。自律的約束不僅來自外界,更多的是來自我們自身。一個懂得自律的人,其品質必定是優良的,其道德情操必定十分高尚,公儀休的所作所為值得我們後輩好好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