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述 一(1 / 2)

我叫林軒,這是我小時候親生父親給我起的,很好聽對嗎?後來我媽跟他離了婚,我媽帶著我嫁給了別人,改姓胡。有人問我,那你現在不是應該姓胡嗎,怎麼還叫林軒?我告訴他:爺爺我愛叫什麼叫什麼關你毛事?

開個玩笑,其實我也沒有那麼不平易近人,我跟他說:我之前改姓胡來著,後來總是被人起外號叫我古月日天,把我氣得,回家我就鬧,最後我媽實在是沒辦法,不顧養父反對,拉著我去了派出所改了戶口本順便辦了張身份證,隻見上麵寫了大大的倆字——林軒!

也或許就是因為這件事吧,養父對我特別不好,隻要我一不聽話,對我就是一頓爆揍,別看我現在才18,每天對他樂嗬嗬的,其實我心裏麵巴不得他立馬消失。

我記得小時候我有一次在沙發上玩,他就在我旁邊,他突然一把把我揪過去,狠狠的把我摔在了地上,又踢了我好幾腳,最後我的左胳膊無情的當了他的煙灰缸,到現在我還能看到那個圓形的疤痕。

現在雖然我長大了,他對我也不像以前那樣了,對我也特別好,應該是知道自己做錯了,心裏麵過意不去,想要彌補我點什麼吧。說實話,我心裏沒有恨是不可能的。

我現在也是好不容易長這麼大了,在學校裏不算是個聽話的,經常惹著老師生氣,所以我就成了班主任的重點照顧對象,成天閑著沒事就在教室後門瞅我,我離後門也很近,不經意間的抬頭就能跟班主任對上眼,誰能想到當時情境與內心的感覺?那歌怎麼唱的來著?哦對,確認過眼神,我遇上對的人~

不過我學習成績倒是好的沒話說。尤其語文這一塊。偏科也是英語不好。當然數學也差點,物理化學什麼的,也就五六十分吧。在學校這幾年屁知識沒學著,抽煙,打架,鬧事,偷東西,搶東西倒是自學成才。除了殺人放火沒幹過之外,其他的都幹過,以至於落上個“三好學生”的名號——好抽煙,好喝酒,好打架。

我這人,怎麼說呢?是個混蛋,但不是什麼壞人;是個孝順的,但不是什麼爛好人;是個安分的,但也不是什麼好惹的。算是亦正亦邪吧,身邊好哥們無數,個個都有女朋友,就我一個光棍,其實我對異性並沒有什麼興趣,這不代表著我是gay,隻是我覺得吧,女人太麻煩,生氣了還要哄,吵架了還要自己先認錯,逢年過節包個紅包送點禮物,咋滴你是我祖宗啊,用不用我燒燒香,供著你?

所以這種偏激的想法導致了我從小學到高中一次戀愛都沒談,甚至是連女孩的手都沒牽過。身邊幾個要好的哥們也給我介紹了幾個,最後都黃了,嫌我醜,嫌我沒錢,嫌我不會體貼人。

有的時候我照著鏡子,覺著我自己也不是太醜啊。

不過吧,被別人拒絕的次數多了,自己也就慢慢習慣了,我還是像往常一樣,到處打架鬧事,惹是生非,對於長得醜這件事,我還是心存芥蒂,時間久了也覺得自己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