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贖金(1 / 2)

議會的人。

議會,最初成立於1950年,不過當時欠缺法律依據,實際上議會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縱使決議,不僅行政機關不見得會采納,既便采納,也常常被上級機關變動。

在1967年後,隨著改製,議會的權限不斷擴大。至1994年扣,議會的權限正式得到法律保障。議會在地方法規的立法權,及相關地方立法機構上的權限,都得到了巨大的改善。

甚至於說,現在的議會,已經是淩駕於行政之上的機構。

“我想知道,這裏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一名身著西裝的老頭一進入臨時指揮中心就大聲問道。

“趙主席、王議員、周議員。”韓權澤恭敬的一禮。

“閑話別說。”老頭揮了揮手。

老頭,正是議會主席,趙長廷。而跟著他來的,是議員王屋、周少康。

“聽說有恐怖分子挾持了好幾百名人質,這是真的嗎?”趙長廷問道。

“是的。”韓權澤點頭:“目前醫院內共有三十一名自稱‘十字軍組織’的成員,挾持了醫院內病人及醫務人員近三百人做為人質,另有市長王建仁,及前立法委員王成州先生在內。對方要求我們六小時內釋放關押在高雄監獄的一名罪犯,馬克蘭姆,另要求五千萬美金及一架飛機。”

“馬克蘭姆?”周少康皺眉:“錢和飛機還好說,但馬克蘭姆絕對不能放,馬克蘭姆是國際恐怖分子頭目,紐約時代華納廣場大爆炸案的重要嫌犯,已經答應移交美國。”

趙長廷臉上有些怒氣,瞪著韓權澤:“你們警局是怎麼做的,竟然讓這麼多恐怖分子混進台北,還挾持了這麼多人質,你讓我怎麼向台北市民交待?”

“對不起,這是我們的失職,我們一定盡快營救人質。”韓權澤連連彎腰鞠躬。

“營救?怎麼營救?”趙長廷冷冷的問道。

韓權澤:“……”

怎麼營救,韓權澤確實沒有絲毫頭緒。

不管采用什麼營救方法,很可能都會造成人質傷亡,對方可是有三十一名槍手,同時很可能有同夥偽裝成人質。強攻,勢必會造成人質傷亡。但議會的態度很明確,馬克蘭姆不能釋放,畢竟那可是FBI點名要的重犯,事關紐約時代華納廣場大爆炸案件。

在韓權澤頭痛的時候,醫院大廳內,天佑卻沒那麼頭痛。

“看起來,這些家夥還是挺有禮貌的。”天佑望著周圍持槍在人質中來回走動的恐怖分子,自言自語的說道。

“有禮貌?”林雅潔瞪著天佑:“你腦子進水了麼?”

天佑聳了聳肩:“這算不錯了,至少他們暫時沒有做出傷害人質的事情,甚至還給那名孕婦送去飲水,讓醫生安撫孕婦的情緒。”

林雅潔:“……”

“看起來,確實是這樣。”李秀英點頭認同天佑的說法:“不過,如果六個小時後得不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到時候我們就危險了。”

“隻剩五小時十三分了。”天佑說道。

林雅潔:“……”

李秀英:“……”

王蘭:“……”

小玉:“……”

“別理這個家夥。”林雅潔沒好氣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