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薛小誌是在我盯著他看的第五秒鍾開始喜歡上我的,那時我正是一個初出茅廬每天隻想表現自己的女孩。
其實,在整個所謂白衣飄飄的年代裏,我都隻是個穿著大褲衩、抖著大粗腿、吆五喝六的女漢子,等後來我也開始白衣飄飄的時候,才發現一個穿裙子的女人是根本無法和男人稱兄道弟的。
那會兒,我靠女性雜誌提升服裝品位,靠英語考第一名來提升高端氣質,靠三兩個男孩子的表白來滿足虛榮心。上課時,除了學習什麼都做。
他跟人瘋鬧,跑進我的視野,我以為是個熟人,眼光隨即追過去,笑容緊跟著,直勾勾盯了他五秒,發現認錯了人,又麵無愧色若無其事地扭頭從他身邊走過去,勾著女同學。
他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兀自在我身後跟了過來,跟到今天。
十六七歲的男孩子啊,在自尊心最強烈和最敏感的年紀裏,被一群渾身散發著奶味兒的少女這樣盯著並從身邊走過去,這是種挑釁,是令人無法忍受的,是要很久才能忘卻的。
從那天起,每天上學或放學,他都早早跑出來等在我必經的路口,有時一不小心看我走過去了,他就迅速地跑著繞一大圈再從我對麵走過來,麵帶驚喜地問我,好巧啊在這兒碰到你,接著順理成章地走在我旁邊。小學男生的把戲。
那時我正無知無恥,眼睛長在腦門子上,有著一點就著的爆炭性子,他蔫了吧唧的,一腳踹不出個屁來,不吱聲,就對我嘿嘿笑。我煩得要死。
2.
人很有意思,永遠不承認什麼無緣無故沒有來頭的愛情,他們總先喜歡上一個人,再去尋找這人應該被愛的證據,好像這樣自己就能理直氣壯,並且心安理得似的。
從這一點上看,薛小誌是個遊離於許多人之外的人,情不知所起,亦不問所歸,心心念念,又一往深情。
他不知道喜歡我哪裏,就是喜歡唄,把一個人活活喜歡成神,把血肉之軀活活喜歡成了幻景標本。
那個標本在那兒,他既不想讓她過來,也不想自己過去,他就是無論如何一定要看到她在那裏,好好的。
3.
在整個高中階段,我談戀愛他就消失,我分手他就再次出現。我不回家他給我送吃的,我買東西他自動付錢,攔也攔不住。
天冷他給我披衣服,我嫌惡心膩煩,一把拽下來,當眾摔在地上,還得罵一句。他臉皮薄,氣得不聲不響地捶牆,不吼我一句。
他剛想表白,我就用話岔開。他明白我的意思,再也不說。
高二分科,他跟著我選文科,被他們一家給罵回來,去老師那兒改。他給我打電話,說“對不起我不能跟你選一樣的”。我心想,關我屁事。
那時我很賤,他給我打電話我就接,但我就是不說話,費死他電話費。短信來,一看他名字,根本不看內容,本來不煩也開始煩了,沒脾氣也來了脾氣。
高三我內分泌失調,胖了很多,許多給我寫過情書的男同學基本給我留下一句“你變了”就消失得無影蹤。他沒有,他像根本看不清楚,像根本看不到那些突然增加的肥肉,看不見我一張暗淡的衰臉似的,離我更近了,忍受著我隨時會來的暴脾氣和時時刻刻會發神經。
他跟朋友們說:“無論如何,不管到什麼時候,她永遠是我心裏的公主,是最純潔,我最喜歡的女孩子。”這話從別人的嘴裏傳到我的耳朵裏,讓我莫名其妙,莫名其妙地記到今天。
世界上是有這種人,他喜歡你,不敢告訴你,竟去告訴全世界,讓全世界轉達給你,讓你躲也躲不掉。
他家教甚嚴,這事不小心被他媽知道了,很怪罪我,給我發了幾條信息,大意是說,現在他兒子正是學習的關鍵期,希望我不要繼續跟他糾纏下去。
我沒有回複。
她又想找我出來談,我拒絕。
這事我沒有跟他講過。
當我不在乎一個人的時候,我不但不在乎他的愛,同樣也不在乎他的恨,更不在乎他被誤解或冤枉。
幾天後他來跟我道歉,說他媽媽看到他的短信誤會了。我沒有正眼看他,隻說你最好去跟你媽解釋清楚,到底誰在學習的關鍵期,誰不想繼續和誰糾纏下去,我很忙,沒功夫對誰解釋什麼。他沒說話。
4.
高三畢業那個夏天,他給我打電話,說上了大學很可能幾年看不到,問可不可以出來吃個飯。哦,我才想起三年來,我沒跟他在一起吃過飯。
可還是不想去,心想反正我不會再看見你了,沒必要吃,就隨便找了個理由搪塞。
他跟我說的是,很不好意思,三年來一直煩你。
我突然心軟,說沒什麼。
他說,謝謝你允許我一直在你身邊。
我說,沒什麼。
他說,我決定複讀了。
這句話突然勾起我的刻薄,我說那你好好讀書,祝福你。險些要說,你媽不會還想再找我談吧!
他發來一些感性的話,我看了,但忘記了。
大學,出國,戀愛,失戀,逐漸已經記不得這個人了,他偶爾會給我留言或評論,我沒有回複過。
幾年過去,知道我回國,他來了精神,一定要見我。
5.
我們一起出去吃個飯吧……如果……那個……你有時間的話……
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很像鼓足了勇氣省略掉中間的許多鋪墊,勇敢地直奔著主題來了,又像是把中間該說的、原本計劃好了的話都給忘了,索性直接結了尾。說完他有點兒後悔、又有點兒期待,站在那兒都不知道手腳該往哪兒放了。
唉,是這一瞬間突然讓我動了惻隱之心,因為想起了那個讓我同樣臉紅心跳和手足無措的、拉起我的手,又甩開了的男人。
好吧,我雖心裏不十分情願,然而畢竟不是高中時代那個不知天高地厚、大意又囂張的小姑娘了,對他,心裏就算沒有愛但也應該有點兒情,沒有情也有點兒義了吧。
多年不離不棄,在女人心裏,簡直可以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大忠臣了。如果再拒絕,未免太矯情太小家子氣,太沒見過世麵和太不上道兒了。總之,我裝出一副深明大義的樣子,打算跟他好好地敘敘舊。
不知道這是不是所有女人都有的小心思,穿著漂亮,多少想要一些讚賞,不負她努力鍛煉的身材和精心搭配的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