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猛禽(2 / 2)

一般常在山地、灌叢、草叢、竹林等地方結群活動,而且有個小特點,那就是不怕人,而且還是一起行動的居多,基本上被他們這裏的人當作野雞,不過因為常在竹林裏頭見到,所以被叫做竹雞。

在趙子喬他爸那個年代,實在是嘴饞了,肚裏沒有肉食了,基本上小孩子就會拿著彈弓跑山裏去打竹雞,不過現在這種情況,根本不可能發生了。

像趙傑這種喜歡上山打打野味的人,想要抓這些竹雞,都得拿著網上山裏去布陷阱。

聽到趙傑這麼一說,趙子喬也覺得趙傑真是運氣好,按道理說,趙傑鋪設的陷阱都隻是為了抓竹雞布置的,基本上屬於架設在地麵上的陷阱,而隼子除了捕食的時候有可能近距離的接觸地麵外,基本上都是高來高去的,很難被抓捕到。

但是現在一隻活蹦亂跳的隼子就被趙傑拿著一根粗線綁著腳脖子,趙子喬也隻能相信這是運氣了!

麵對這隻到處亂撲騰想要掙脫繩索的隼子,趙子喬都保持著高度的羨慕感,更加不用說那群沒有見過隼子的小孩了。

這不,有個傻小子想要伸手去摸那隻到處瞎撲騰的隼子,趙傑正好瞧見了,抬手就對著那傻小子的手,飛快的扇了過去。

“你幹什麼呢?手不想要了?”

趙傑也是有些來氣了,他都穿著厚厚的軍大衣,手上戴著帆布手套,就是為了安全,這傻小子直接光著手打算去摸他手上的這隻隼子,這不是給他找事嗎?

真要被隼子的爪子給抓了,他不得賠錢啊?賠錢少了,家裏人不高興,直接給他舉報了,他不得去坐牢啊?

隼子的體型不算大,最大也就二三十厘米左右,不過人家能夠叫做猛禽,可不是靠賣萌出名的!

一雙爪子,輕易撕開人體的肌肉,那都不是事!

要是敢的巧了,那嘴一啄,直接叼瞎隻眼珠子,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趙子喬見到那傻小子被打,非但沒有勸趙傑,反倒是加言說道:“打的好!真是什麼東西都敢亂碰!到時候被這隼子給叼下一塊肉來,你們回家喊媽媽都沒用!”

被趙子喬這麼一嚇,那群孩子齊齊的遠離了趙傑身邊,再也不敢往前靠了!

趙子喬之所以這麼說,那也是有原因的,小時候總想養隻鳥玩,不過在農村,養鳥這種事情,可不像是在城裏,直接跑去花鳥市場買就行了,有時候你要掏個鳥窩,你得爬最少十米高的大樹,才能有可能摸到那種剛出生的雛鳥。

趙子喬自然沒有那種技術,讓他上一棵樹杈多的矮樹,他還能有點辦法,但是十米高的大樹,他隻能望而興歎了!不過,念念不忘必有回響這種事情還是有可能發生。

趙子喬小時候一共撿過兩次鳥,不是那種掏鳥窩得來的,而是正兒八經的撿!一隻是在樹下,趕巧樹上有個鳥窩,雛鳥從鳥窩裏掉下來了,正好被路過的趙子喬給發現了,這算一次,不過這個就不表了。

還有一次是在池塘裏撿到的,也不知道什麼原因,一隻鳥直接掉池塘裏去了,趙子喬看到後趕緊跑回家去,把他媽給叫了過來,那時候的池塘,對於現在的趙子喬來說不過是一個淺淺的水窪而已,不過對於小時候的他來說,那可算是一個大池塘了!麵對掉到水裏的鳥,趙子喬自然不敢下去撿。

趙子喬的媽劉芳看到池塘裏有鳥,而且還是活的,為了兒子有個玩具,自然是跳進去把鳥給撈了起來,然後拿回家準備拿根繩子把鳥腿一栓,當做玩具交給趙子喬。

當時趙子喬見到劉芳準備把那隻黃色羽毛的鳥給拴著了,高興的喊著‘有黃鸝玩了,有黃鸝玩了’,劉芳也是笑容滿麵的。

不過下一刻,形勢一下子就變了,不知是那隻黃色羽毛的鳥嗆水緩過勁來了,還是被嚇的精神緊張了,直接張嘴就往劉芳的手上一啄。

那鳥喙如同刀子一般,直接將劉芳手上的皮肉給啄開了,當時就流血了!

劉芳手上一吃疼,抬手就將手上的鳥給摔地上摔死了!

摔死之後,劉芳和趙子喬這才發現這隻鳥的鳥喙如同鷹嘴一般!

長大之後,趙子喬才明白當初他以為是黃鸝的鳥,其實是隻勞伯,是隻小型猛禽!也虧當時他媽把鳥給摔死了,如果真的拴上繩子給他玩,會出現什麼結果,誰都不會知道!

一隻小型的猛禽,就能輕易的將人體表皮給啄開,現在趙傑手上這隻可比當初勞伯大了最少七八倍,真要發起狂了,那群小孩的皮肉,根本一點都抵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