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羲皇故都2
“通譜”、“認族”與“詐冒資蔭”
中古時期封建地主中隻有一少部分載入官修的姓氏簿狀,這類家族即為士族,而未入姓氏簿狀者即是庶族。士庶之別,其本質是地主階級內部當權派與非當權派的區別。士族憑藉其“高貴”的血統,可以世代做官。他們以門第,郡望傲視他人,其實什麼本事也沒有。南朝正是士族門閥壟斷政治舞台的時期,梁朝的士大夫們都喜歡穿很肥大的衣服,並配上一條很寬大的腰帶,頭帶一頂大帽子,腳登行走不便的高底鞋,一副不同凡響的衣著打扮。他們出則乘車,入則須人扶侍,隻會擺架子,盡是些不學無術之徒。然而,官場正是由他們把持著。當時人流行這樣兩句話:“上車不落則著作,體中如何則秘書”。意思是說隻要乘車掉不下來就可以當“著作郎”會問候“身體如何”就可以當“秘書郎”。他們整天無所事事,連騎馬也不會,後來遇上侯景之亂,這些士大夫沒有車子坐,倉促之際,跑又跑不動,隻好坐以待斃。建康令王複號稱“儒雅之士”,此人從未騎過馬,偶然看見一匹馬嘶叫、跳躍,嚇得失魂落魄,對人說:“這明明是老虎,那裏是什麼馬?”他連馬也是第一次看見,就更不知老虎為何物了。
門第、郡望、血統是這樣重要,有了它,像王複這樣的白癡也可以當大官,所以封建統治階級都爭相偽造自己的世係,硬要把自己的家族同古代的帝王將相聯係在一起。如曹操的父親曹騰自稱其先出於黃帝,而曹操之子曹植又說其先人為姬姓,是周王室的後裔,後來魏明帝又說曹氏為舜後,係出於有虞氏。作為一代之君的曹氏,竟可以三易其祖!唐代大詩人白居易自稱其家族是楚太子建之子白公勝之後。楚殺白公勝,其子逃往秦國,幾代出名將,如白乙丙即是其中一個。其裔孫自起為秦立過大功,受封為武安君雲雲。其實,白乙丙見於《左傳》僖公三十三年,而白公勝則死於魯哀公十六年,較白乙丙晚了148年。白居易未加詳考,竟以為白公勝在先,白乙丙反在後,於是編造出上述這樣一個不能自圓其說的世係,的確可笑。到後來,封建統治者為了抬高自己的門第,更是公開任意選擇祖先。南唐帝李昇本來出身微賤,其父在唐末戰亂中不知所終。升流寓於濠州,為楊行密所得,收為養子。後來又因不為楊行密諸子所容,投奔徐溫,所以他先是姓楊,後又姓徐。徐氏建立吳國,後為昇取代,至此,始恢複姓李,並以唐憲宗之子建王恪為祖,其實他與李恪毫不相幹。
唐高宗時,李義府因迎合皇帝旨意,請廢王皇後立武昭儀,大得重用。義府既貴,自稱係出趙郡李氏。其實他是深州饒陽人,與趙郡李氏無涉。盡管如此,諸李姓仍主動同他敘昭穆——相認為同族。一些無賴之徒,欲憑藉其權勢,拜他為叔,為兄的很多。給事中李崇德引李義府為同族,但永徽中義府曾被謫貶為普州刺史,李崇德即刻又否認義府為同族。為此義府懷恨在心,當其再度得勢之後,羅織些罪狀,逼得李崇德自殺於獄中。
唐肅宗時,宦官李輔國掌大權,當時的宰相李揆本來是山東大族出身,但為討好李輔國,竟呼其為“五父”(李輔國人稱“五郎”)。宦官都出身微賤,本為士人所不齒,但因其有權勢,所以士族亦有人同他們認為同族。更有甚於此者,宋徽宗時蔡京當國,有個叫蔡疑的尊其為叔父。蔡京命其子蔡攸、蔡修與蔡薿相見,薿一見攸、修,馬上說:“是我搞錯了。蔡公其實是叔祖,二位公子也都是我的父輩,”並連忙下拜。另外一個宋朝人張洎,當其為舉人時,有個叫張泌的,已經做了大官,於是洎每求見泌,皆自稱“侄孫”。後來張洎進士及第了,再見泌則改稱“侄”,等到他自己當了宰相,則以泌為一般僚屬相待了。這類事實,在封建時代真是屢見不鮮。所以,所謂姓氏、門第、郡望,等等,對封建地主階級來說,都不過是他們的進身之階,是他們用來求得仕途宦達的手段。隻要可以升官、得勢,姓氏、祖宗都是可以改換的。
因為門第、血統是決定讀書人命運的關鍵,所以在參加科舉時,往往有應選者“詐冒資蔭”的情況。唐太宗很為這種情況惱火,敕令詐冒者自首,不自首者一經查出則處以死刑。貞觀十二年(638)又頒布了《氏族誌》,重申士庶有別,意在極力維護門閥世族的政治特權。《氏族誌》是在廣泛搜集天下譜牒基礎上,然後憑據史傳而修成的。這些譜牒多是門閥世族炫耀自己門第的私譜,不能完全作為依據,所以在修《氏族誌》時又根據正史上的記載,進行甄別。南北朝時期的幾部正史成書於唐初,所謂依據正史記載刊正私譜,正是按照唐朝統治者的觀點修定世家大族的品級。
盡管這樣,在當時人們的頭腦中,一提到姓氏問題,總還是認為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大姓如崔、盧、李、鄭之類應當排列在前。所以,負責修《氏族誌》的官員們,一開始就把崔民幹列為第一。唐太宗對此大為不滿,他指出:崔、盧、王、謝等都是過去各個分裂割據政權統治區域內的“門戶”,如今他們多已衰敗,唐政權有自己的一大批功臣、謀士,他們作為公、卿、大夫,應當同唐王朝一起“世世不絕”,這才是如今應當推崇的“門戶”。你們為什麼不以我們唐朝的官爵為貴呢?編《氏族誌》不需論數世以前,而應“以今日官爵為等級高下”。這樣,修訂之後,皇族在《氏族誌》上才占據了首位,其次是外戚,而崔民幹則降為第三。
高宗時,武則天及李義府都以自己的祖先及姓氏不見《氏族誌》為可恥,所以又改《氏族誌》為《姓氏錄》,由原來的293姓,1651家,增至335姓,2287家。武則天提拔了一大批新貴,但在整個地主階級中,這兩千多家仍是少數。這也就是說,士庶之別並沒有消失。
唐代門閥世族取代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舊族成長起來之後,他們壟斷仕途同樣毫不放鬆。宋朝有人統計,在唐代,聞喜裴氏、趙郡李氏都是一家出過17個宰相。
門第、血統既然可以給人們帶來這樣大的實際利益,因此,除與同姓“認族”、“通譜”之外,自唐末以來,在戰亂中衰落的一些搢紳之家,還把“告敕”賣給自己的姻親。所謂“告敕”,即封建朝廷向有官爵者發的憑證,其子孫憑祖先的“告敕”證明自己是士族。此時,“告敕”既然可以出賣給他族,於是,買得“告敕”者就要候冒別人的姓氏,並與賣家認同族。當時出現過舅拜其甥、叔拜其侄的怪現象。那些應考的讀書人,為了考中、做官,不擇手段地弄虛做假。後唐莊宗時郭崇韜參管機要,決定要除掉這類弊端,於是令吏部對應試者所持告敕仔細考察,結果1200多人中隻有數十人被認可,塗改告敕者占十分之九。其實,郭崇韜本人同樣如此。隻是因為他當時大權在握,因此個別傾附他的人故意討好他,因其姓郭,就說他是唐朝名將郭子儀之後,崇韜也“當之無愧”。一次,過郭子儀墓,他竟假戲真做,下馬拜倒在墓前,嚎啕大哭,以致人們傳為笑談。正人先正己,郭崇韜本人尚且如此,所以他想要杜絕選人假冒士族姓氏的流弊,是不可能有多大成效的。明宗長興初,鴻臚卿柳膺將兩件祖先文書賣給同姓柳居則,大理寺(最高法院)判柳膺死刑。由於遇到皇帝赦免,才免於一死,改判免官、罰銅,且終身不得為士人。明宗為此案所下詔說:“一人告身(即“告敕”),其上書寫著祖先三代的名字,竟然轉讓同姓以貪圖私財。這種行徑,上則欺罔皇帝,下則出賣祖先,罪過的確莫此為甚。今後,如再有此種弊端,轉讓者與受納者一律處死。”
五代時期,統治者仍然重視士庶之別,因而一些封建知識分子才冒死在姓氏問題上弄虛做假。這種情況,使得一些數百年來的名門大族更以自己的門第自傲。他們既不講才能與德行,也不論官爵和地位,即使他們早已衰敗,也仍然傲視當朝權貴。男婚女嫁,不出他們的社會圈子,如果一些新貴想跟他們聯姻,則必須多多贈給他們財物,始見應允。這種社會風氣,唐初以來就很盛行,唐太宗曾三令五申予以禁止,終未能奏效。這些大族中,在仕途上屢遭失敗者,就自我安慰說:“既然姓崔(盧、李、鄭)了,還要求什麼呢?”共宦達者,就更不可一世了,很少有人敢同他們來往。而這些大姓子弟,輕浮、淺薄,大多類此。
北宋以後,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製度進一步加強了,其間,雖有累世為官的世家大族,但朝廷並不以頒布官修姓氏簿狀的形式承認他們的特權地位。因此,可以說自宋以後,“門閥製度”作為一種政治製度是被取消了。中央集權加強了,為什麼一定要取消門閥製度呢?這是因為在門閥製度下,世家大族依靠其特權地位,與朝廷抗衡,妨礙了國家的統一。此外,他們依靠其“高貴血統”,占據樞要,屍位素餐,使國家各級權力機構運轉不靈。這些門閥世族子弟,既無學識,又無技能,各級統治機構在他們的把持下隻能是一團糟了,也不可能有效地防止和鎮壓人民群眾的反抗鬥爭。所以,宋代以後,取消了門閥製度。封建地主階級子弟,讀書者都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在封建社會中,權力一經被某些人掌握,他們總是力圖不讓其他人染指。一些世代為官的封建貴族,仍然好炫耀自己的門第。這種門第觀念作為一種腐朽的封建意識,一直流傳到近代,甚至直到今天,其影響也並未徹底消失。然而,隨著經濟上、政治上及受教育的不平等在我國才最終被消滅,“門第”觀念也必將從人們的觀念中被徹底清除掉。而且,隻有在社會主義曆史時期,姓氏所包含的等級差別,才能最終地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