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一句話,這句話,是來探討哲學與人生的,我記得是這樣的:
有的人,他還活著,但他已經死了,有的人,他死了,但他還活著。
話裏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有的人,大活人一個,能跑能跳沒病沒災,但是沒有理想沒有目標,失去了人生的方向,跟死人一樣,有的人,死人一個,但是他活著的時候幹的事兒能讓人記得住他。
你要說死了的活人,滿大街都是,隨便找個十字路口往那裏一站,從早忙到晚的上班族,最大理想就是買房或者加薪,還有那些已經沒啥追求(包括我)的人,不都是麼。
通常按概率來說,一天之內你大概會遇上這幾種人:上班族,打工仔,外地人,白領,藍領,月光族,啃老族,房奴,車奴,拜金主義者,節能一族,效率主義者,學生仔,真女權(給我公平!還有升職賺錢的權利!),假女權(這個詞兒我放這兒,不敢說定義,怕被噴),同性戀(不支持,不反對,不提倡),直男癌(這個詞。。。說不清啥意思,感覺是個男的都能被說這個)。
至於活著的死人,大概就是麵前這位老哥了,光從字麵上來說的話。
“嗨,你好,能告訴我現在的時間嗎?”那人抬手,指了指腕部,“請問現在的時間是?”“下午二尋。”“謝謝。”
那是個貨真價實的,整個身體都是一副金屬骨架的【活死人】。
簡單來說,人死後,有靈魂,靈魂需要肉體的【能量循環係統】供養才能存活,肉體需要靈魂的控製才能維持(植物人隻是靈魂受損而非出竅),兩者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但是人死後,肉體沒了,靈魂將會自己按比例消散掉。
一個正常的,沒有修行過的人的靈魂會在身軀徹底死亡之後迅速再次死亡【靈】,最多,也不過一天一夜而已,修行過的,沒有執念也活不過七天【亡靈】,怎麼說呢,大致就是,當你隻剩下靈魂的時候,意誌和靈魂就真的是一體的了。
更往上,忍住痛苦,不斷的吞噬自身向外溢散的部分以維持自己的存在【幽靈】,他們基本都是在挑戰自我,都有各自的執念,目前活的最長的已經撐了四百年了,眼看著也撐不住了,再強一點的,吞噬其他死人強大自身,我們將這種東西稱之為【怨靈】,其他的靈魂會幹擾原本的靈魂,不管那人生前到底是怎樣的人,吞噬靈魂是複仇還是什麼,隻要選擇了吞噬他人,他的意識就會覆滅,在我們這裏有兩個更通俗的詞————【殺人鬼】,【複仇鬼】,一般都會迅速被“處理”掉。
最後,就是【活死人】。
當然,這裏的這個詞不是指喪屍,而是說他們已經是另一種生命形態了。
他們重新建立了一個【靈體能環】,這可不是什麼簡單的事,這個能環必須與靈魂完全契合,全過程對本人,哦不,本鬼而言也相當於撬開頭蓋骨往裏倒岩漿,成功的總共也就那麼幾個,最後也隻能活個幾百年。
隻要能環還在,這個已死的活人就會變強,但是變強就會加快魂體消散速度,過程不可逆,他們還存在著隻是因為能環的聚集速度大於消散速度,而隻要越來越強,消散速度就會按比例增大,最終,就是消散速度超越臨界點,龐大的魂體就會從內部“boom!”的一下像爆炸似的溢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