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麵朝大海,春暖花開
引言:我喜歡肖邦,喜歡那個頭發微微卷起,音樂寧靜中具有爆炸氣息的男人,我曾經也夢想著練好鋼琴,談著肖邦著《g小調夜曲》做個有氣質的女孩…… 可後來,我發現,原來打字和談鋼琴有些某種的神似,反正都是敲鍵盤,可是打字比練琴容易的多,沒有多長時間,我打字已經如飛了……
忘記那個對你微笑的女人
我是一個懶人,我沒有什麼愛好,媽媽送我去學鋼琴,說女孩會談鋼琴才會看著有氣質,我記不住那些所謂的1234567,隻好老是念一二三四五六七,去了一個月,談得最好的也就是<兩隻老虎>,1231 1231 345 345.. 我喜歡肖邦,喜歡那個頭發微微卷起,音樂寧靜中具有爆炸氣息的男人,我曾經也夢想著練好鋼琴,談著肖邦著《g小調夜曲》做個有氣質的女孩.. 可後來,我發現,原來打字和談鋼琴有些某種的神似,反正都是敲鍵盤,可是打字比練琴容易的多,沒有多長時間,我打字已經如飛了.. 我常常會在夜晚泡在一起叫 蝶蝶的聊天室裏,那裏麵的人很多,我在裏麵有很多朋友,淘氣的咋哇,暈暈的小號,還有傻傻的迷情.. 迷情是一個30歲的北京女人,開著一間叫 憶的酒吧,她會在午夜3點的時候,輕輕的敲開QQ的門,然後對我發一個笑臉,丫頭,我來了.. 我喜歡叫迷情笨笨,在我的心裏,她便是一個傻傻的女人,她被一個有錢的男人養著,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她說自己以前是學舞蹈的,她跳很多舞,包括蛇舞.. 我不懂跳舞,因為我說過,我是一個懶人,聽迷情說,其實蛇舞,和我們所說的豔舞差不多,我告訴她,我沒有進過舞廳,我隻知道,跳豔舞的女人,衣服穿得很涼快..
然後她笑,你真是一個健康的孩子。 迷情酒吧的生意不是很好,可是她總說沒有關係,酒吧,隻是讓她感覺她是存在著的,錢,對她來說,顯得那樣的一文不值..我問她,你愛那個男人嗎? 她說,愛,可是那個男人不會娶她,我說,為什麼.. 她說,因為我不是一個值得他來娶的女人.. 我是一個懶人,我早就說過,所以,我懶得去想這背後有著什麼樣的故事.. 迷情給我說話的時候,喜歡用紅色的字體,她說,她喜歡紅色,因為紅色,讓人感覺溫暖..她說,她住在一間很大的房子裏,很寂寞,男人,不會經常來看她.. 我說,我羨慕你,我都想住在大的房子裏,浴間要有客廳那麼大,不必像現在我們家一樣,浴間像個火柴盒一樣,進去一會就要缺氧.. 我喜歡和迷情說話,聽她說著我根本不可能去體會的故事,她說,其實,她隻是一層油漆,男人隻需用另外一層淺淺的顏色就能將她抹去,她說,她的家鄉,在一個叫做南德的縣裏,那裏,開滿了罌粟花,她說,她從家裏出來闖的時候,她穿著棉質的裙子,想想那時,自己稚嫩的像個放牛的丫頭.. 迷情電腦裝攝像頭的時候,我等她到晚上5點多,我會記得很清楚,那樣一個極漂亮的女人,她對著我微笑,眼睛裏閃著一種別樣的光彩.. 很長時間,我在聊天室裏看不到她,我徹夜的上網,我的QQ再也不會因為她的到來,而哇哇做響,所以,再也沒有人提醒我,在深夜4點的時候,吃藥,隻有她知道,我身體不好.. 我在她的信箱裏留言,告訴她我的手機號碼,可是,過了很久的時候,我的信箱裏,仍然沒有她的支字片語.. 她仿佛是消失了,沒有人記得她.. 我告訴小號和咋哇,迷情找不到了,他們說, K,你不會是同性戀吧.. 我說,你們滾開,你們根本不能體會這樣一種友情.. 一天晚上,我趴在電腦桌上睡著的時候,迷情終於打電話過來,她說,乖,我離開了那個男人,離開了北京,現在我過得很好,我雖然很窮.. 我不知道怎麼樣去說,去安慰,或許,我,根本無法安慰.. 我淡淡的說,祝你幸福.. 然後我聽到她笑了,她說,丫頭,你真是一個好女孩..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迷情,我再也沒有找她,因為我知道,她肯定過得很好.. 其實我的手機上,有那天她打電話過來的區號,我保存著,卻沒有去查找.. 我說過,我隻是一個懶人,我想,無論她在哪裏,她都知道,我希望她幸福.. 她藏了起來,是想不被打擾,我懶,所以,我不去找她.. 我會忘記這個,曾經在黑夜裏,對著我微笑的女人..
一個女孩和她的項鏈
從前,在一個國家的皇城裏,住著一個女孩。女孩從小失去了媽媽,她和爸爸跟繼母生活在一起。象所有的繼母一樣,女孩的繼母也對她很不好。打她,罵她,不給她好看的衣服穿,不給她吃好東西,弟弟也象對待傭人一樣對待她,欺負她。女孩從小在這樣的環境裏長大,使她有了異於常人的性格,麵對繼母和弟弟時的忍耐和屈辱反過來使她在另外的方麵形成了一種異常的倔強和執著。但是,一個女孩子,她的天地能有多寬呢?她們家也隻不過是一個搓麻繩的小作坊。然而,在那樣一個年代裏,有許多事是我們無法想象的,那個時代裏,麻繩是一種特殊的生活用品,無論如何男女老少,人人都需要它,倒是剛出生的孩子不太用得上,因為嬰兒都是不穿衣服的,稍大一些的孩子也多數是光著屁股滿街跑,麻繩這種東西
對他們來說,就幾乎沒有什麼用處了。 女孩子在繼母和弟弟的欺壓下,在生產麻繩的勞作中逐漸長大。她是一個有著特異秉賦的人,以致她沒有在日複一日的壓抑中趨於痿頓,反而充滿了一種頑強的蓬勃。這樣蓬勃在她繼母日益的衰老中顯得越發茂盛,漸漸地,事情似乎悄悄發生了變化。也許她的繼母已經發覺她的威力已經無法在這個女孩身上奏效,於是她悄然退卻了,以一種最不易為人知的方式給了女孩以自由。她們似乎達到了一種默契,一個退讓,另一個卻配合著並不顯出得勝者的麵目以維持著一種微妙的平衡。 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已無法考證女孩在成長的過程中經曆了哪些身體和心靈上的層層蛻變,但是,由於後來被記錄下來的事情,使我們知道了一些確切發生過的事,才使得我們這個故事得以在今天被講述出來。我們要感謝故事的記錄者和傳播者,如果不是他們的努力,我們就無法了解在過去的久遠年代曾經發生過的這樣一些奇異的事。 故事的起初是源於送貨。也許你們都無法相信,在那麼遙遠的過去,商業活動就是一門最發達的社會行為。雖然麻繩是一種生活必需品,但是生產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激烈的競爭。在女孩子的家裏,女孩似乎是天生最富有商業頭腦的人,她在一個早晨忽然產生了一個偉大的念頭:送貨!把麻繩送到每家每戶,這樣做的結果必然是使她的競爭者們處在了劣勢。而當那些競爭者發現了她的這一商業秘密以後,她又迅速把送貨的對象圈在了富人階層,並且以最謙卑的笑臉(也許是在對她繼母和弟弟的鬥爭中取得的最寶貴的經驗)和最卑微的半蹲姿勢(大概相當於今天我們能看到的某些跪式服務的場麵)贏得了那些有錢的主顧們的歡心,所以富人們大多成了她的客戶,而她也成了一個成功的商人。 當人意滿誌得的時候,人是非常容易表現出善良的,因為善良是需要資本的,女孩此時就有了一點這樣的資本。關於她的善良的記事,在記錄中大致是這樣的: 因為麻繩是生活必需品,所以每個人都需要它,如果沒有的話,人就會赤身#體,而寒冷就會威脅到他的生命。那個地方的寒冷大致就和今天的紐約相當,或者就和今天的中國的黑龍江省差不多。那天,意滿誌得的女孩剛從一個富人家裏出來,因為剛剛做成了一筆大生意,女孩高興得不禁哼著歌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的眼風隨著心的飛揚而四處飄蕩,就在這時,她看見了一個躲在牆角的男孩。她看得很清楚,那個男孩身上的布是分散著的,他不得不用手東支西張的護住布片在他身上,以抵禦秋季的涼風。女孩看著男孩,心裏的惻隱之心動了一下,也許是想起了年幼時所受到的刻薄對待吧,她不禁可憐起這個男孩,剛好她手裏有一卷剛才沒有被賣出去有點質量問題的麻繩,於是,她把麻繩扔到了男孩眼前的地上,對他說,把你的衣服連起來吧。說完,還饒有興趣地看著男孩怎樣把身上的布放在地上,用針(該國的居民即使再窮,也是每個人都有一根針,隨身攜帶著)把布縫了起來,即使是在男孩用衣服擋著解開了圍在身體下麵的布時還是沒有移開她的眼光。 我在這裏要鄭重聲明,你們千萬不要把女孩這種行為想象成與淫穢色情有關啊,因為我絕對相信,一個在那樣受壓迫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女孩是絕對不會有太多歪念頭的,我想她隻是在享受在另一個人麵前的優越感,一種仁者的尊崇,一種擺脫了困境以後看著別人受苦而似乎對使自己受苦的人實行了報複的那樣的快感。女孩很享受這一刻,以致她的眼光看上去有些迷離,而這迷離的眼光也使那個男孩產生了一些錯覺,他以為她喜歡她,而她又是他的恩人,所以這個男孩很老土的不能免俗地認為,他也該喜歡她。當女孩發覺她已經做完了她該做的事情以後便轉身離開了,而男孩遲疑著跟在她的後麵。女孩發覺了,意識到了什麼,於是對男孩說,你是個一無所有的流浪漢,而我是這個皇城裏最年輕有為的商界女強人。你怎麼可以有這種想法呢?你真是賴蛤蟆想吃天鵝肉,你也不搬塊豆餅照照你那副德性!哼,還有一個我的客戶家的翩翩公子哥摸了我的屁股一下呢!我要嫁也是嫁給他呀,怎麼會嫁給你這個臭要飯的呢!說完,重重的吐了一口唾沫在男孩的臉上,揚長而去。
雖然這個關於善良的故事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麼美好,但是總歸女孩是給了那個男孩一
卷麻繩,所以那男孩雖然也怨恨她吐了他一口,但他還是什麼也沒說,擦幹了唾沫離開了。 我們這個故事要講述的重點並不是關於這個女孩的善良,而是接下來發生的一件驚人的故事。所以說它驚人,是因為它的確衝破了平常人所擁有的勇氣,才使得當時的人們要把它記錄並流傳下來,成為我們今天的一個寓言。並且,根據世界上最優秀的古代語言學家的著作的的解釋,似乎那件事就是後來我們所使用的“#奔”這個詞的最原始的詞根。因此,我們不得不對此事的重大性給予正視,重視,對這一古老事件產生出莫名的敬意。 在講述這個事件本身以前,我們有必要對這個女孩的一些事加以交代。就象我在前文中所說的那樣,她的家庭對她的打擊給她造成的最主要的影響就是使她產生了超乎尋常的倔強和執著,當然,倔強和執著有時候看起來好象是一回事,但是其實它們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的。前者是指對待別人的意見不聽從而堅持己意,而後者並不一定是別人加以反對的事,當然也可能是先前不是別人反對的而後來變成了別人反對的事,而使執著轉化為倔強,或者是先前是別人反對的而後來變成了別人不反對的事,而使倔強轉變成了執著。但是,不管是倔強還是執著,總之,我們的這位女孩是堅定不移的在這二位一體之間晃動著再晃動著。 咱們書歸正傳,還是繼續說這個女孩究竟做了什麼。其實,這還要從女孩那個早晨的靈犀一現開始。那個早晨,當她從馬桶上站起來時,因為坐得太久了,猛然站起,以致產生了大腦的暫時性昏迷,當然這個昏迷的時候是非常非常短暫的,否則咱們的主人公就不會是現在這個結局了,她也許在那個時候把自己摔成了一個鼻子趴趴的黃臉婆了(她要是向後仰倒的話可能剛好撞翻了馬桶的圓圈把她的鼻子砸塌了呢。人家那個時候衛浴設備還是很先進的哩,都是抽水馬桶),那也就不會有後來咱們的這個故事了。 我發現我變得越來越羅嗦了,其實我是有苦衷的,因為下麵要講到的那些事實在是令我為女孩感到難堪,但是我既然已經對祖先傳承和守護這一故事使其不致失傳的偉大精神產生了使命感,我就無論如何也要把它講完。 故事是這樣的,在那個早晨,女孩沒有摔倒而成為一個麵部變形的醜陋女人,而是在暫時性的昏迷中產生了思維的飛躍。據說在佛法的教訓中有類似的理論,證明:當人的大腦思維陷入停頓時,可能會產生意識上的一次質變。我們的女孩是幸運的,她不是變成了醜女人,而是有了那個使她成了成功的麻繩製作和銷售商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念頭。她就從那個早晨開始了她的行銷計劃,她去見很多很多的人,推銷自己的產品。在這個過程中,她見到了窮人和富人,她最終的選擇是與富人結成了“一幫一”對子,她出賣,富人收買。她是成功的,因為她那最謙卑的笑和最卑微的半蹲(她要用麻繩去比在富人的身後量富人的褲長,以幫助富人確定他該買的麻繩的尺寸,所以半蹲是她一個最慣常的姿勢)。 她也要幫富人量胸寬的,於是她有機會站在富人的麵前。富人中有一種貴族,他們的通常飾物是項鏈,由珍珠,瑪瑙,琥珀,玉石,甚至鑽石串起的。那個國家當時的國王是很開明的,並沒有禁止窮人或貴族以外的富人戴項鏈,但是因為通常人們認為項鏈就是要由那些珍貴的東西才能做成,所以窮人是戴不起項鏈的。至於不是貴族的富人們,倒覺得那是貴族們一種多餘的東西,所以他們也不屑於去戴,所以後來慢慢就變成隻有貴族戴項鏈。貴族們的項鏈都是國王賦予的,在那個國家裏,隻要是貴族,一出生就會由國家發一條項鏈,直到他死去,才收回,藏在一個國家寶藏的宮殿裏。據說那個國家的寶藏宮裏藏了數不清的數以億記的珍寶,但是任何人沒有國王的特許誰也無法得到哪怕其中最小的一件,宮殿是由一種幽靈把守,就是象哈利·波特所遇到的攝魂怪那樣的幽靈。所以根本沒有人能把珍寶偷出來,甚至根本沒有人會去那麼想,哪怕一下。
女孩經常給富人們量胸寬,所以她就經常見到項鏈這種東西。以前她在自己家裏時從來沒見過,她的生活裏除了對付繼母和弟弟的陰謀以外沒有什麼令她費神的東西了。但是在富人胸前所看到的那個東西卻著實令她大傷腦筋,它亮亮的,色彩鮮豔,好象在閃著奪人心魄的光,女孩在看到項鏈的第一刻起就立即敏感的察覺到自己一直所缺少的好象就是這種奪人
心魄的東西,有了它,她的繼母便不敢再對她非打即罵,弟弟也不會拿她當下女使喚。那個閃著亮光的圈圈仿佛象一個聖母,會使人一下子從卑賤升為至高,那就是她渴望已久的感覺,她要在她的繼母麵前,弟弟麵前,在所有人的麵前成為最高的那個,她要所有人都被她踩在腳下,似乎這就是她活著的動力,當她擁有了這種感覺,她將使她有生以來所受到的所有的屈辱都掃除幹淨,她甚至要把富人也當成下人使喚,就象她弟弟曾經奴役她的那樣。她要報複,她一直在尋找機會報複,因為兩個人對她的不公,她甚至恨上了每一個人。 就從這個時候開始,她那不知是由倔強轉為執著還是從執著變成倔強的那種品格開始急劇爆發出來!----她成了一個小偷! 如果隻是成為一個小偷,這還不是她最大的不幸,她最不幸的是她愛上了一個貴族家的男孩。 那個男孩是個很善良的孩子,他並不對貧窮的人張開白眼,他對女孩子還特別的平易近人(據那個時代流傳下來的另一個故事傳說,那個男孩是一種特殊性取向者,他似乎曾經成為國王的首相的情敵)。據我猜想,那個男孩之所以對這個女孩比平常人更為親切的原因最主要的還是因為他在身邊的異性那裏找不到認同感,畢竟從古到今大家都懂得一個道理:兔子不吃窩邊草,就算是兔子也要學會保護自己啊。 不管怎樣,我們這個女孩是被感動了,震動了,激動了,心動了,情動了。然而就象絕大多數的豪門與貧家之間上演的故事一樣,這段可憐可歎的愛情便是飄飄忽忽的無疾而終了。 這段失敗的愛情可能正是導致她成為一個小偷的直接根源,當她單方失戀後,那個富人胸前的圈圈再一次強烈地刺激了她的眼球,她就成了一個竊賊。 照理說,戴在富人兄前的項鏈是沒有理由被偷走的,事實上也正是如此,富人們沒有一個察覺自己失竊了。在這裏,我不得不解釋一下,在那個古老年代存在的很多神奇事跡中,項鏈也是一件神奇的物件。我已經說過它們的材質,卻沒有說它們是由什麼穿綴起來的。這種項鏈的鏈子就象看守寶藏宮殿的攝魂怪一樣,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它就象一陣煙,你可以穿過它,但是它隨即又會收攏到一塊兒。因為它的這種性質,才使女孩的偷竊成為可能。說到偷竊,我還要為女孩辯護幾句,起初她並不是有意識的要成為一個竊賊的。真正的事實是,當她失去自以為是的愛情,她的心裏萬念俱灰,那時隻有項鏈是唯一能進入她的眼睛的物品,這種唯一性的眼球占有率激發了原本在她心裏對項鏈上那些小珠珠的強烈渴望,於是乎,在她恍恍惚惚的時候,趁著在富人身後從蹲姿站起的當兒,她的手伸向了項鏈上的一顆小珠。然而,就是她自己也不曾想到的是,那顆小珠珠竟象是跳進了她的手指間。啊,那個瞬間啊,那個曆史性的一瞬間,那夾著珍寶的纖纖小指該是多麼地美。但它卻是一隻盜賊的手,指是盜賊的指,連我們罵狗屁不是的幹部瞎指揮時的那一指都不如!真是罪惡的小指啊!竟然還那麼美! 女孩是不可能知道項鏈的鏈子的性質的,隻是由於恍惚,由於她心裏那壓倒一切的劇烈渴望才使她把手伸向了項鏈。項鏈上的珠珠自然是不會跳到她指間來,是她自己去夾的,是她把珠珠夾向了自己的胸前。 在那一個驚人的瞬間,沒有時間可以容許我這麼多的敘述,它隻是發生了,一切都在瞬間完成,也許女孩在那一刻也根本無暇去思考自己做了些什麼,她匆匆離開了貴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