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874年銀耳的迷失(1 / 3)

第一章1874年銀耳的迷失

1874年銀耳的迷失

1874其實是一首歌,帶著鬱鬱的旋律。銀耳記得她曾經在一個雨天唱這首歌,那個雨天,會始終的記得。她想很多東西會存在在那裏,直到有一天奔走天涯,衝淡一切的是距離而不是時間。1874年,銀耳曾經對木耳說,如果給你一個棒棒糖,你會感覺幸福嗎?木耳回答的很快,她說她會的,她說她會很幸福。然後銀耳送出了一個棒棒糖。幾米的畫冊裏有這樣的句子,“我早該忘記你,隻要記住棒棒糖微酸甜美的好滋味。”曾經有過一段時間,銀耳喜歡在嘴裏叼上一根棒棒糖。她吃青蘋果味,或者芒果的,她喜歡吃酸酸的東西。因為甜會讓人覺得膩,而酸隻會讓人醉。銀耳說,我喜歡醉,但我不喜歡酒。她隻喝七喜。那種綠色包裝的碳酸飲料,那種500ML相當於兩碗白米飯的飲料。有的時候,她想,為什麼叫七喜,而不是八,或者九,還有六。她說她要快樂,所以她喝七喜。《黑白森林》是她喜歡的片子,裏麵的男主角也叫七喜,那個人很正義,可是她覺得他不快樂。為什麼會不快樂?她也不快樂,可是為什麼不快樂?有太多的東西已經想得很清楚,用一種很理性的思維,將事情的外衣一層層的撥去,然後很清晰的看到整個內心。1874年讓她覺得很長很長,超過她之前經曆過的歲月,因為濃縮而冗長,還是因為輕散?1874年,她自己可以感覺到成長,清澈如一隻蝴蝶的蛻變。不論從自己,或者他人。所有的都讓她不得不越來越清醒。一切變換得幾乎超過她的承受,有過一小段時間,她常常的哭,那時眼淚如此脆弱,可以那樣很輕易的滑落。眼淚曾經是她的奢侈,她不哭,因為她堅強。她哭了,小聲的在人群裏哭。想讓知道的人不會知道。木耳曾經對她說,每個人都隻會在生命裏停留一小段時間,無論朋友,愛人,或者親人。她點頭。她說,可是我希望可以這樣子,永不改變。

原來該失去的總會失去,該喪失的總會喪失。

她張開雙臂,試著阻擋時間的風。隻有未果。

雖有繁多的葉子,根卻隻一條;

在青春的謊言歲月裏

我照耀著葉與話,在陽光下

如今,我不妨凋萎成真理。這便是時間的智慧。漫漫人潮,銀耳一言不發。終於,有人遞來一支棒棒糖。她看著她的臉,眼淚很快的流了下來。點點滴落在那個1874年。也許1874隻是一段歲月,或者成長,或者沉重。當一切落於眼淚般清澈與簡單。我們已經可以笑著流淚了。

原來你也在這裏

寒假裏一個獨自在家的上午,打開電腦進了“藍天作文網”,目光掠過一個個作者名,忽然定格在一個“marmotkid”的名字上。“marmotkid”——難道是他?點擊了這個名字的文章,才看了幾行字,我的欣喜猝不及防地迸發出來——是他,不會錯!原來他也在這裏。文字雄辯之道是今非昔比,字裏行間又更顯理性和成熟。卓,我的老朋友,好久不見!我和卓,還有另一個男孩毅,小學和初中都是同班,而因為小學的淵源,初中時三人之間的友誼很不錯,這在初中的男女生之間是很不容易的。用一句另類的話來形容,就是“好得沒有緋聞”。那時男孩女孩若是走的近,總會有人在一旁擠眉弄眼得傳“桃色新聞”,可是我們三人的友誼是那麼自然,甚至可以用“哥們”來描述,再多事的也沒有興趣搬弄我們的是非。那樣的友情,那些朝夕相處、共同成長的日子,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溫暖,很欣慰。在那些閃爍在回憶花園裏令人懷念的日子裏,最有趣的事就是我們三人的大考排名在班上頭幾名裏多次前後相連。當班主任聽說“9904考場三劍客”是小學同學時,還以為別人開玩笑呢——這也太巧了!其實說實話,他們在理科上的天分與刻苦使我自歎弗如的,一有難題我就會請教他們,尤其是更加熟識的卓。問的多了,有時連“謝謝”也忘了說。卓對那些橫七豎八的幾何圖或電路圖時,總是微微皺著眉頭,全神貫注地思考著,用瘦瘦的手指比劃幾下,就有了思路,然後很耐心地講解到我明白為止。

除了理科,卓的文筆也非常引人注目。與一般同齡人的“記事六要素”、“八股文”不同,他很早就寫一些旁逸斜出、五花八門的文字,甚至初二時還有文言文的嚐試,配上他那手方格子壓根兒束縛不了的“譚氏狂草”,恰到好處!我閑時借他的作文本品讀一番,權當在看免費的“新概念”。有時候,還對他的一些另類言論發表些意見,他會很認真地聽,然後淡淡一笑。他還聲稱對魯迅的文章愈發鍾情,連摘抄作業都是《狂人日記》!我

們這些為了學《社戲》查字典都翻到手軟的晚輩,嘴都齊刷刷地張成“O”形!卓不僅有生花妙筆,更有三寸不爛之舌。課間或午休靈感一來,古今中外策得天花亂墜。寫作業的也要停下筆來,睡午覺的夢裏都會被他逗樂。他還有兩句經典:他快別人慢就是“凡事要講究效率”;他慢別人快就是“欲速則不達”,我們這些老友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小聰明也能撐大場麵。擔任中隊長的卓,隻要一節副課開小差的時間就能籌備一次班會——靠什麼?敏捷的思維、卓越的組織能力和個性化的口才!往講台上一站,非但沒有一點不自在,五十多雙眼睛的注視倒是讓他更自信。雖然他有的故事確實是臨場發揮的,譬如有一次班會上的交通事故案例,說得有血有肉,後來私下裏聊到,才知道完完全全是他的杜撰。也罷,管它黑貓白貓,能抓老鼠就是好貓!卓也是附中各大活動的男司儀。上了台,站在鎂光燈下的他,黑黑的臉被抹上厚厚的粉,瘦高的身子套著純白的西服,有模有樣地念台詞。我倒覺得,還是哪個在午休時策得大夥睡意全無,激動時還會濺“標點”的卓更實在!卓,就是這樣一個初中而又隨和的男孩。他的才華,得到老師同學甚至是省級小主持人大賽的評委的交口稱讚;他的個性,“十裏之外,別人就能聞到”;他的熱情、沉穩、和善,使他成為班上各類選舉人氣最旺的男生。如今,在附中的作文網站上看到這些卓的文字,多事論事論理之作,妙聯佳喻、旁征博引是目不暇接。雖然我的文章偶有被誇是談古論今頗顯才華,與這位藏在網絡那端的老友相比,我是一點兒也不敢沾沾自喜。初中畢業後未曾見麵,留下的除了同窗九年的溫暖,還有畢業紀念冊上他的留言:“謹祝一路平安,一生幸福。”今天我不禁想起劉若英的一句動人的歌詞:“在千山萬水人海相遇,原來你也在這裏。”也許,我和我的老朋友們一直就像同一塊麥田裏的孩子,互相守望著彼此的成長。目光相遇時,輕輕互道一句“原來你也在這裏。”惟願現在的我,也可以讓我的老友們驚喜;也祝福我和我的老友們,平安、幸福地長大。

信任

曾幾何時,在書中讀到一段對話:本來兩人是敵人,卻同困於一處,一個人說可以合作互助尋找生路,另一個卻冷冷地說:“你還願意相信我?”先前的人平靜地說:“與其因懷疑你而死,我寧願因相信你而死。”另一個人便也釋然。看完這些,心裏真的很感動。最後兩人當然都逃了出來,而這句話也深印在了我的心裏。是信任救了兩人的性命,就算他們逃離困境後仍然會鬥爭會暗算,但就在生死一瞬時他們能將自己的生命托給曾經為敵的對方手裏,不能說不是一種勇氣。

信任是一種太貴重的東西了。劉備白帝城托孤,那信任,是寄予一方水土的希望;康

熙血寫密詔,那信任,是成就一個王朝的轉折;在黑暗恐怖的軍閥社會裏,魯迅與瞿秋白的暢快談心也是把自己的生家性命當作籌碼。也許這些離我們都太遙遠,但身邊的信任,也是絲毫不能輕視的,也許是將心裏話坦誠相對,不擔心會鬧得滿城風雨;也許是將責任與期望托負,不擔心回會功敗垂成;甚至隻是一個小小的約定,也包含著對一個人的信任。正因為信任是太昂貴,人們也許才會不願輕易付出。有人問路卻擔心是騙子,盲乞拉琴謀生卻認為是偽裝,別人誠心的安慰與鼓勵卻當作諷刺。甚至,連別人對自己的信任都會懷疑其真實程度。對信任的不信其實正是最深切的侮辱與傷害,別人隻有在真心實意地從心底裏相信你時,才會付出信任;而對信任的懷疑與猜忌,是信任的死敵。那麼,當人與人不再互相信任時,事情會變得怎樣?人們也許隻是想保護自己,卻不知,這使人與人之間的空氣變得越來越隔膜,越來越冷漠,越來越淡薄。不過,仍會有人,至少是還未接觸太多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的孩子會付出信任。有一則小故事:天晚了,一個士兵看見公園裏一個孩子仍站在沙坑邊,就問他為什麼不回家,孩子回答:“我在這裏當哨兵,等他們來換崗。”也許這是一個傻孩子,但他對信任的執著,實在令人佩服。隻有付出信任,才會擁有信任;信任象冬日的陽光,揮散人心頭的陰霾,使人與人更貼近,更親密,使人們的心更加溫暖和明亮。

詩意的旅行者

對於一個真正的詩人來說,生命的每一個瞬間、每一件事情都應該是富有詩意的,因為生命的本質就是如此。勃朗寧和布萊克比任何人都更接近於做到了這一點,惠特曼有過這種意願,但是,他那刻意的羅列並非總能脫盡冷漠清單的痕跡。博爾赫斯是不同於一般的,他的生命的確在他的詩中充滿詩意。從《鏡子》、《錢幣》、《遊戲》、《一本書》,到《回聲》、《前夕》、《漏壺》、《一個夢》;這般看似無趣的題材在他手中,在文字的跳躍中,鮮活了起來。更不用說如《戀人》、《月亮》、《夜鶯》、《玫瑰》這種本來就富於詩意的事物了。詩意不是人人都能體會到的,因此,博爾赫斯的詩雖然通俗,但不是易懂的。說通俗,是因為生命中一切事物都是如此的,除非是飛碟,可惜他的詩中並未出現過這種未經理性認識的事物。詩歌是神靈突然的賜予。魏爾蘭是純粹的抒情詩人的代表,愛默生是理智詩人的典範。如今我認為凡是作品值得重讀幾遍的詩人都具備抒情和理智兩種因素。從博爾赫斯的詩中不難看出他所追求的是第二種。這就是為什麼他的作品中沒有飛碟的蹤影的原因。博爾赫斯曾說:“寫詩是玩弄一種小伎倆。”而作為那種伎倆的手段的語言是非常神秘的。我們對於語言的起源毫無所知。隻知道語言有許多分支,每個分支都有著變化無窮的詞彙和無限的組合方式。大部分詩人正是運用那些捉摸不著的組合湊成了他們的著作。而我更願意相信,博爾赫斯以他的詩意賦予了那些組合生命。

在博爾赫斯的詩中有古代史的豪邁,有玄學詩歌的沉思和深邃,有阿根廷民謠的質樸,

有超現實主義的明淨和神奇。使命是他不再去關注周圍的、可見的世界。他從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街頭走向遠不可及的國度;他的冥想範圍從記憶中的事物到遺忘了的事物,又從遺忘了的事物到無可追憶的事物。最終,他開始以一種無所謂久遠與臨近的嗓音歌唱了,他唱的不是世界本身,而隻是世界的輪廓:生命、死亡、夢幻、書籍、循環與結束、空間與時間。博爾赫斯背負著他的詩意在生命中旅行,將沿途的景色,以詩意著上色彩。這旅途不會終於生命的盡頭,而是止於智慧的湮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