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
“你們…….確定要離婚?”窗口的工作人員是一位戴著眼鏡的大姐。她拿著他們呈交的結婚證來回看,又盯著陳姍姍的肚子反複看了幾眼。
兩個人忙不迭地點頭。
大姐同情地看了陳姍姍一眼,兩道淩厲的目光便轉向了老陸,“你可知道,為了充分保護婦女同胞的權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
老陸一時大窘,尷尬地看向陳姍姍,“不是我要離婚……”
“是我要離婚。我們……性格不合。”陳姍姍趕緊說。
性格不合?老陸咧了咧嘴,一時無語。
大姐還是不太理解,甚至有點懷疑眼前的孕婦是被脅迫離婚的。但是他們不吵也不鬧,貌似很是心平氣和。再看看後麵排隊的人群,有一對臉紅脖子粗地吵得正凶。不由歎了口氣問道,“你們是自由戀愛結婚的吧?”
“是的。”兩人同時答。
大姐搖了搖頭,“這年頭,自由戀愛還不如相親結婚的靠譜。”最後還是為他們辦了手續。
陳姍姍拿了離婚證開心地就往外走,被老陸拉住了。他瞄了一眼還在盯著他看的大姐,向他曾經的陸太太努了努嘴,示意她該跟他去另一個窗口排隊。
陳姍姍卻不肯了,她一把推開他的手,笑嘻嘻地說,“好不容易恢複自由身了,我們先去大吃大喝慶祝一下。”
“你沒看今天登記結婚的人特別多,一會就沒號了。”他看了一眼大廳裏紛紛湧湧的人群,有點擔心等待時間太長了她會不會堅持不住。
沒想到她卻悠悠然道,“沒號就不結了唄。”
“這可是你說的啊,姍姍。”聽她這麼一說,他也不急了,她現在可是懷著他的兩個孩子,不嫁他嫁誰?“你可千萬別跟人說我是負心郎。要離婚的人是你,不想再結婚的也是你。好了,現在你自由了,我也自由了!”
“啊,陸少華,你也在盼著自由嗎?”這回輪到她緊張了,“那可不成!走,趕緊拿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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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是在鍾樓飯店舉行的。這是新娘陳姍姍的選擇。上一次,正是在這裏,她先是和他冰釋前嫌,而後又陷入是分是合的糾結……現在,是塵埃落定的時候了。
為她的婚服她的母親還真是費了不少心力。因為一開始她想要辦一個喜慶熱鬧的中式婚禮,所以母親為他們夫妻兩人設計的禮服都是中式的。可是雙胞胎一來,之前的創意便盡數被摒棄了。為此母親自嘲道,“我的女兒們果然一個也不讓我省心。大的那個為她做了好幾年嫁衣催婚,她就是不嫁。小的這個倒是肯嫁,肚子裏的雙胞胎卻要來搶戲……”
母親還是滿足了她的蓬蓬裙心願。
婚禮正值春意盎然的五月。母親選擇了用嬌俏的花朵點綴裙身,幾百朵立體的花朵縫在一起,柔軟的花瓣裝飾出浪漫的婚紗,很好地遮住了新娘已經明顯凸起的小腹,同時也融入了暖暖的春意。
新郎那一身剪裁合體的黑色西服自然也是丈母娘的手筆。母親的手藝果然是棒極了!新娘目不轉睛地看著和她一塊站在門口迎賓的陸少華,一時不由有些心神恍惚,這個玉樹臨風的男人真的就是她的新郎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