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靈魂(五)(1 / 3)

第七章 靈魂(五)

棒棒糖

你喜歡吃什麼味道的棒棒糖? 巧克力的,幹嗎啊你要請我吃哦? 恩,算是吧,我要吃香蕉的,那放學以後我給你買巧克力的,你給我買香蕉的好不好? 為什麼不你買香蕉的給你,我買巧克力的給我咧? 因為這樣又不多花錢,又增進了我們之間的感情啊。 .. 好象所有值得我們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上停留回首的美好都綻放在夏天。 那時候學校還沒有裝修,操場作為一個這樣([])的形狀,兩弧線包圍內尚沒一片芳草,鋪滿了黑色的砂石,但介於有個滄桑感的鐵框當做球門,還是有一幫大無畏的男同學踢著一個快掉一層皮的足球揮汗如雨,可惜揚起的黑色風暴讓我們這些有賊心沒賊膽的小人物敬而遠之。有一定想象力的應該可以推測出那場景的概貌。

這個學校孩子口袋裏的錢都是五毛五毛一用的,特別是剛進初中的時候,都以擺脫從前吃一毛錢的麻辣幹子和冰袋為榮,比如當年我們那一群人。偏偏剛接觸《萌芽》這一類的雜誌,裏頭一個當時特別流行的詞:小資。我們的心都是肉做的,都深深的渴望趕這趟潮流,對於被物質條件所限製,楚楚的望著手中被汗濕的一塊錢,又還保留著點小小的童心的孩子來說,棒棒糖無疑是最佳選擇。 於是校門口那個搖搖欲墜的小賣部立刻堅強的邁向新時代,放學後一群穿大號男式白色襯衣(校服)的孩子每人手舉一張紫色的鈔票神氣十足的叫嚷:我是草莓的!我是蘋果的!之類之類,有人小聲嘀咕,這個所有格的用法..於是我們都轉過頭來用櫻木花道的那個凶煞眼神看著他。突然這光景讓我想起了我家樓下那個生意非常好的包子攤,每天早上我經過那裏時都聽到有很多人孜孜不倦的擠近包子叔叔對他說:快點落,我是一塊錢肉包子。我是三個燒賣。我幸福的想,我是人。 話說回來,棒棒糖不僅成為了我們小資的安慰,還成為了一種交際手段:BBT送老人BBT送女士BBT送孩子(請聯係黃金搭檔)。案例:本班班花長的頗有些大S的風範,眼睛稍大,追求者一批倒下去了,又一批繼續前進,前赴後繼的精神讓人歎為觀止。一男生堅持為她買BBT,一次班花喜歡的口味賣完了,他自告奮勇的犧牲自己中午的時間陪其走南闖北,結果——探索的力量是偉大的,他們發現了更好吃的BBT,讓我們大開眼界。看著他們眼睛裏亮亮的東西,我們都意味深長的相互點點頭,於是被傳為佳話,稱之鼻祖,相當於班中的黃帝及其妻子,造福後人。這個偉大的革命在BBT的曆史上有著裏程碑式的跨越。隨著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我們終於打破了五毛錢的封建枷鎖,向一塊五,乃至更高處攀登。這種五毛錢的真知棒風靡全班後的於是在某一天開始落沒,如果再吃,就顯得很慫了,因為你會看到大家手中都是插根二十多厘米長的棍子的韓式BBT,或是手掌大小的動物形狀BBT,比較普遍又有點傳統羅曼蒂克的波板糖,那麼這個時候你手裏那個小球球就會顯得格外紮眼,再是同學吸著哈喇子舔自己的糖時看你毫無生氣的把糖放在嘴巴裏,最多隻能拿著棍子轉兩下,伴著他們同情的目光,敏感一點的孩子大多數會選擇含著淚花背過身去。還記得過生日那會兒,朋友送了我一袋子各式各樣的BBT,把我樂的幾天不知道自己叫什麼。這時候送棒棒糖儼然成了一種時尚。 掏出自己所有的零花錢去買BBT吃的幸福日子被牙齒的罷工渲染出悲涼的氣氛,考慮到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我咽著口水近一年沒有碰它,等到牙齒爭氣的痊愈,已是快中考時,班上這股風氣淡的差不多了。再買BBT吃的時候,吃到一半就覺得膩了,我楞楞的看了它一眼,便把它丟進了垃圾桶,“咚”的一聲悶響。 又是夏天,卻再沒聞到那甜絲絲的味道 棒棒糖沒有變啊,變的隻是身邊的氛圍和吃糖人的心境罷了。

指縫間的幸福

指縫間的幸福

如果人人都有滿滿一捧的幸福的話, 我不要那麼多,我隻要一點點, 我隻要指縫間那麼一點點的幸福就可以了。 學校的平台,像所有的平台一樣,處在教學樓的最高層,一片空地,以及圍繞著的護欄,很幹淨,連牆壁都白得驚人,不像自己教室裏那樣不時有手印、腳印或者是各種各樣的簽名。林小年站在護欄邊上,抬頭看樓下的人群,感到一陣眩暈感,所有的人都是盲目的灰白色,她把手伸出去,好似打量一般觀望,浮雲漂浮在指縫裏,陽光傾瀉在額上,寂寞而美好。 林小年喜歡在午休的時候爬上學校的平台,看書或是打瞌睡,有時,她也會望望樓下的人,從平台上能夠看見整個操場,花壇和學校的主席台,男孩子們抓緊時間打球,女孩子們在一旁討論哪個男孩長得更好看。林小年漫無目的地搜尋著操場上揮灑汗水的人,莫明,林小年的心狠狠跳了一跳。 莫明,莫明,那個男孩,把襯衫袖子卷上去,露出一段手臂,劉海打濕了貼在額上,漾開一個極燦爛的笑容。林小年突然覺得眼暈。 林小年 “你要玩嗎?”我永遠記得莫明說的這句話。 雖然很多年過去了,有些人,有些事已經遠去了,青春如同隔夜的紅薔薇,漸漸枯萎,但是,那句話依舊堅持而固執的埋藏在我的心間。 我想,我會用一生來懷念它。 那是一個早春的下午,我記得那時我還沒有上學,那本是童年最快樂的時候,可以與小夥伴們遊戲,可是我害怕,因為從來沒有人邀請我一起玩。 我沒有朋友。 我像雕塑一樣站在院子的一邊,看著別的孩子們成群結隊的說笑著,忽然覺得自己既委瑣又可恥,恨不得來一場地震,山崩地裂的把我的狼狽掩埋掉。 彼時,迎春花的枝條爬滿了鵝黃色的小花,把春天襯得慵懶又淡漠。 “你要玩嗎?”我忽然聽見有人遠遠的喊。我尋聲望去,看見一個眉目清秀的男孩揮著乒乓球的拍子。 我不能確定他是不是在和我說話,我睜大了雙眼望著他。 “來玩吧!”男孩又喊了一聲。我這才如夢方醒一般跑到乒乓球台邊,不安的等待其他人的裁決。 “你會打嗎?”他們問我。 “會的!”我小心的說,努力做出一個討人喜歡的笑,可是我笑得過於張惶又有些卑微,簡直是漏洞百出。 那個男孩說:“就讓她來一個吧。”

然後男孩子們開始打球。我謹慎的打著乒乓球,3球製。我不太相信他可以和他們一

起玩。我表現的很努力,球滾到遠處的時候她就搶先跑去給他們揀。我告訴自己,以後要好好練習一下。 這一天,我都有些飄飄然。 後來,我知道那個男孩叫做莫明。 那一年,我7歲,莫明8歲。 我9歲的時候,在稅務局的父親因為偽造發票以及受賄被逮捕了。爺爺傾家蕩產的籌了錢來賠償。父親後來在監獄自殺了。他計劃的很周詳,先是藏了一把牙刷,然後把它磨尖。找了個好機會,把牙刷插進了自己的喉嚨。在我的想象中,父親的血潺潺的流出,在身上開出一個嫣紅的花樹,極豔麗的色彩。 不久後,母親也走了。那個夜晚,她燒了很豐盛的菜,給我買了新衣服,是那種有潔白蕾絲的公主裙,我迫不及待地穿起來,她給我盤了頭發,她說,我漂亮得像一個小公主。那天晚上,我很高興,因為,那是我第一次穿那麼好看的裙子。第二天,她再也沒有出現,於是,我把那條裙子放在衣櫃最下麵,永遠也沒有再穿過。 我隻好和爺爺一起生活,我很愛爺爺,雖然爺爺並不愛我,他說我長得像極了我那沒有良心的母親,他隻是把我當成必須承擔的義務。我很清楚這一點,可是我沒法放棄對爺爺的愛,隻有他一個人肯收留我。我會長時間的,絮絮叨叨的把自己遇見的事情和感想沒完沒了的和爺爺說。爺爺並不理會我,任憑我一個人說下去。我從來不覺得那有什麼。爺爺是我唯一的親人和朋友。可以坐在一邊,聽我說話。 後來,我都會在院子裏和莫明他們打乒乓球。我每天都在刻苦練習球技,隻是為了和他們打球。如果那天不巧下了雨,我就會很失望。 莫明是班長,就是那種學校裏學習好,人緣好,深得老師器重的人。不像我,學習糟糕透頂,一副潦倒像,人生才開始,就是一敗塗地。 莫明和我其實住的很近,是一個小區的。有一次放學,我們在路上相遇了,莫明和我打了個招呼,兩個人說著話,就一起回家了。 再放學的時候,我就開始有意的等莫明,然後假裝是偶然的碰上了。有一次,爺爺給了我一點錢買午飯,我沒有吃,把它省下來,在放學的時候,買了兩串糖葫蘆。 我站在學校的附近徘徊著,鄭重其事的拿著糖葫蘆,等莫明出來。那天,莫明正被老師留下開班會,拖了一陣子。我很有耐心,安靜的等他。有一點點雀躍。 莫明和朋友走出來了,我假裝剛好路過,拿著糖葫蘆,對莫明說:“我剛好買了兩串,吃不掉了,給你吃吧。” 莫明道了謝,從我手裏拿過糖葫蘆。 糖葫蘆的顏色那樣紅,有一點刺眼。 大約是吃了別人的東西,那一路,莫明顯得很健談。 “以後我們也可以一起上學的呀。”莫明在分手的時候隨意說了一句。 我聽了,由衷的笑起來。我吃得滿嘴的紅色糖渣,粘粘的,散發著糖和山楂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