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關於真理
從前,猶太巡撫派拉特曾經以嘲笑的語氣說:
“什麼是真理?”他說這句話並非要人回答。有的人確實是喜歡輕易改變,認為固定的是非觀念是一種枷鎖:他們在思想與行動上所采取的都是一種放任的態度。該派懷疑論的哲學家雖然早已不在人間,但是,今天仍然有一種與這類人性質相同的人,他們的思想也是遊移不定,不同的是,他們不如古代懷疑論者那般
人類並不會因為對真理的探索感到困難,或因思想受到約束而喜歡虛假,而是人類天生就有虛假的傾向。希臘有個哲學家曾研究過這個問題,但是,仍然不能了解人類為什麼喜歡虛幻的意境,也不會像商人為了利益而違背良心去欺騙別人:一般人不喜歡說實話,恐怕隻是對虛假本身發生了偏愛。真實就像晴天的太陽,無所遮攔地照耀,而在這陽光普照下上演假麵具的鬧劇,倒不如在虛幻的燭光下表演更顯得典雅:也就是說真實像顆珍珠,在陽光下越見光彩,但是這光彩卻又不如鑽石或紅寶石閃耀在變幻的燈光下那般光彩奪目。虛虛實實倒是趣味無窮。假如人類沒有虛榮心、沒有自我安慰的想法,沒有虛情假意的奉承心理,以及隨心所欲的幻想,有些人就會變得渺小或成為可憐蟲,會因此而悶悶不樂,不知如何自處。這個道理不難想見。
英國古代有個國教會的教士,曾經很刻薄地說詩歌是“魔鬼的酒”,因為詩歌裏總蘊涵著幻想,並且多少帶些虛假的成份。如果隻是心中偶爾有點虛假的想法,倒也不傷大雅,最可恨的是我剛才提到的那種難以破除的虛假心理。即使人在腐敗的思想與感情中有這種現象,然而,如果他曾追求過真理,發現過真理,並且也享受過真理的樂趣,這種人也就能明了真理的價值。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人性的優點就在於能對真理去探索、發現與產生樂趣。上帝在創造萬物時,首先創造知覺的光,最後創造理性的光。創造工作完成後,又在安息日以它的精神啟發人的善良,它先在混沌而黑暗的虛空中顯示光,而後在人的麵上顯示光,最後則在它所選上的人麵上使他們都能感受到聖光。
希臘的快樂學派的一切認識都不如其他學派,惟獨對
“真”的追求是例外。羅馬詩人劉克裏修斯是個卓越的人,他給這個學派增光不少。他說過一番極具妙趣的話:
“站在岸上靜觀海上的船隻在風浪中顛簸是件趣事;站在城堡的窗口俯望下麵廝殺的場麵也是件趣事;但站在真理的高山上看底下的人,有的誤人歧途,有的浪跡四方;忽而漫天迷霧,忽而風雲變幻,這種樂趣更在其他樂趣之上。”不過,觀看這種現象,應持憐憫心,而不可有傲氣。說真的,我們的心最重要的是要順應慈愛和善良的法則去活動,以心性神明為依據,以真理的原則為軸心。
以上所說的是神學與哲學方麵的真理,現在我們來檢視一下一般事情方麵的“真”。誠實與直率是人性光輝的一麵,這是連那些在行動上不能表現“真”的人也會承認的。凡是有虛假的成份就會損害本質,就像金幣或銀幣裏雜有鉛的物質一樣,雖然錢幣仍然好用,但是畢竟不是真金或真銀了。一個人如果作弊被人發現了,那是在這世界上極可恥的事。法國散文家蒙田在研究講假話這種行為何以會讓人感到那般無恥而受人詬病的時候,作了很好的解答:
“如果我們仔細研究,發現一個人講假話,那麼這個人就是對上帝大膽,卻對人類怯懦。”原來一個說謊的人,他對上帝的旨意膽敢違背,對人類卻不敢坦白認錯。撒謊和不信造物主,終究要遭受造物主的最後審判。而當謊言盛行、不敬的邪說猖獗之時,或人間敗德的事昭彰不諱之時,這就是將招致最後審判的信號了。撒謊與不敬畏造物主的罪過,可說是非言語可以盡述的。
麵對死亡
人怕死,就像小孩怕在黑暗中行走一般。小孩常因聽到一些鬼故事而增加恐懼的心理——人怕死的心理也是這樣。以死贖罪,或是以死作為通往另一個世界的通道的方式,這樣的想法當然是神聖而富有宗教意味的。然而,把對於死亡的恐懼認為是人性的一部分的看法,就不一定完全正確,因為這是並非不能破除的心理作用。但是,在宗教的冥想中倒摻雜了一些虛榮與迷信的成份。在一些修道士的禁欲書籍中,你會讀到一些論調,說一個人的指尖受苦刑時是多麼地難以忍受,又說死亡是整個人體的腐爛和解體,那是更加痛苦的事。事實上,瀕臨死亡的時候並不如手指受刑那般痛苦,因為致人於死的要害處並非最敏感的地方。那位不以基督教義說話的羅馬散文家辛尼卡說得好:
“隨著死亡而來的東西,比死亡本身更加可怕。”諸如在臨死前的呻吟、痙攣、臉色蒼白,以及親人朋友的哭泣、喪服、葬儀等,真是使死亡顯得非常恐怖。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人類心靈的感情,還不致脆弱到因為對死亡恐懼而感到無法克製,所以死亡並非是可怕的仇敵,人們仍可從多方麵去克服它、戰勝它。比如說,複仇無懼死亡;愛情不怕死亡;榮譽使人麵對死亡;憂傷使人向往死亡;恐懼暗示死亡的來臨。此外,我們從曆史上知道,奧圖大帝自殺之後,曾經有許多人同情他,並且對他表示忠貞不二的心誌,毅然決然地跟隨君主而死。除此以外,對於消除對死亡的恐懼,辛尼卡還加上一項“厭倦”的說法,他說:“想想看,你做著同樣的事多久了。”
求死,不單是勇敢的人或不幸的人才有的行為,對生活厭倦的人也會有這種想法。所以,當一個人並不勇敢也不悲哀,而隻是因為厭倦單調的生活時,也會求死。還有,死亡威脅不了性格剛強與意誌堅定的人,這種人直到生命的最終一刻,都表現得始終如一。羅馬的凱撒大帝臨終時還向他的妻子致意說:
“麗維亞,再見吧!你活著一天便一天也不要忘記我們愉快的婚姻生活。”又一位羅馬皇帝維思派尚在說笑中安然死去,臨死時他坐在椅子上輕鬆地說:
“我想我是要成仙去了。”羅馬皇帝卡爾巴臨危時對叛軍說:
“你們如果是為了羅馬人民的利益,那麼殺了我吧!”於是,他伸出脖子,從容地讓叛軍砍下頭來。羅馬另一個皇帝塞維拉斯死前曾急急地說:
“還有什麼要我做的事嗎?如果有,趕快拿來辦!”像這類例子,真是不勝枚舉。
斯多噶學派的人對死亡看得很嚴重,使死亡顯得更為可怕。羅馬諷刺家朱維諾說得好:“生命的終結是自然賦予人類的恩典之一。”生命的結束與生命的開始同樣自然。對一個嬰兒來說。他的出生就跟死亡同樣地痛苦。熱切追求某事而生的人,就像一個人在熱血沸騰的時候受傷一樣,一時不會覺得痛苦。所以,當一個人在一心一意從事一件善行時,他是不會覺得死亡可怕的。但是,一個人最好是在他達到所期望的目標後安然地說:“造物主啊。現在可照你的話,讓你的仆人安然離開塵世吧!”
宗教信仰
宗教是人類社會中重要的維係物,宗教本身如能維係真正的和諧,那實在是一件幸福的事。對異教徒而言,宗教上的爭論與分歧他們是不明白的:因為異教徒的宗教缺乏堅定的信仰,而重儀式與典禮。你不難想像他們的信仰是什麼,因為異教徒的長老與教士都是詩人。但是,真正的上帝是具有它的特性的。他是一位“嫉妒的神”,因此不允許有別的信仰,不容奉祀別的神。在這裏,我們來談談宗教的調和、宗教的功效、宗教的範圍和方法。
宗教和諧的功效有二:一是對教堂以外的人而言,一是對教堂以內的人而言。對前者來說,異教與其教派是汙辱聖靈的,實在可以說比道德敗壞更有罪。如同人身上的傷口或組織結構的破裂比體液的腐壞更危險,精神方麵也是這樣。宗教思想的分歧最足以使人不信宗教或背叛宗教。如果有人說:
“看哪.基督在曠野裏!”又有人說:“看哪,基督在聖壇上!”這就是說,有的人在異教徒的修道場所中找尋基督,有的人則在教堂的外表與形式上去找尋基督。為了這些分歧的說法,基督留下一句訓言:
“你們不要相信!’'聖保羅說:
“如果一個異教徒進來聽到你們各說各的教義,他不以為是一些瘋子才怪呢!”當然,自相攻擊與不調和的講道,對無神論者與教外的人士會有較多的說教效果,但這種不調和與相反的思想也足以使他們容易背離宗教。這要說明嚴重的宗教問題是不夠的,但確實證明了宗教上的缺點。從前有個幽默大師在一份假想的圖書書單中,給其中的一本取了這樣的一個書名:
《異教徒的滑稽舞》。實際上他們各派有各派的思想與態度,他們這些分歧的態度不但不能消除那些輕視宗教神聖的俗士政客,反而給予他們嘲笑的把柄。
至於教會內部的功能主要在於使內部平靜和好,這種平靜和好包含了無限的幸福。同時也建立信仰和激發仁愛心。教會外在的平靜和好可給內心精神帶來平靜。因此,以前浪費在閱讀與寫作爭論文章上的精力,現在可以轉移到用以研究修養與信仰的論著上去。
關於調和宗教的範圍也是十分重要的事情。關於這個問題,有兩種極端不同的說法。就某些宗教狂熱者而言,任何的和解都是可憎的。舊約上說:
“耶戶,平安不平安?”耶戶說:
“平安不平安與你何幹?使者你回頭去吧!”其實和平或平安與否並不重要,對他們來說重要的還是派係之爭。與這相反的是,老底嘉教派的人,他們的態度不冷不熱,想用折衷的辦法居間調停。這兩種極端的辦法都是要避免的。上帝的意義在下麵兩個句子看起來好像是矛盾的,但證明了基督徒有聯合起來的必要。如果那意義可以充分地解釋明白,則上麵所提兩種極端的辦法都是可以避免的。即是說可以避免這樣的說法:“凡是不同我們在一起的,就是反對我們的。”或是說:
“凡不反對我們的,則是同我們在一起的。”換句話說,信教者有基本觀念上的意見不同,有所差別不純粹是信仰上的,而是見解、秩序與用意上的差別。如能加以辨別,情形就略有不同。
在這裏,我隻能按我自己狹小的思想模式提出忠告:人們必須注意,神聖教會的分裂是由於兩種性質的爭論所造成。一種是爭論的論點相差很小,而不值得再爭論下去,卻由於彼此的反駁而形成了分裂。有一位長老曾這樣說明這種差異:
“基督的外衣是沒有接縫的,而教會的衣服是有好幾種顏色的。”因此,他又說:“衣服的色彩盡管有變化,可是不可分裂而存在。”所以說,和諧與劃一是兩件事,不可混淆。另一種爭論是爭論點過於深奧精辟而發生了巧辯與實質問題相違背的空論。一個有學問有見解的人常因看到不學無術的人在意見上的參差而不願妥協,但他很明白自己的意見又是如何地不為他們所接受。其實,人與人之間的見解差異幾許,上天的神自然洞悉這一切,他早已看出脆弱的人類所爭執的其實是一回事。像這樣的爭執,聖保羅也曾經警惕過我們:
“要避免濫用新奇的名詞和製造似是而非的反對語。”我們都喜歡創出些根本不存在的反對意見,並用某些新名詞來表達:本來是意義支配詞彙,結果反而讓詞彙支配了意義。同時,另外還有兩種和解和調和的錯誤情形:一種是由於過份的無知所造成,因為色彩在黑暗中都一樣地被接受。另一種則在基本觀念上直接容納雜亂且相反的理論。也就是由相異的各方麵硬配合在一起的和諧:因為真理與虛偽混在一起就像是尼布甲尼撒王夢中的鐵與泥一樣,二者是黏在一起,而非化合成一體。
談到和諧的方法,我們要注意的是,為了獲得或增強宗教上的思想一致,不要破壞仁愛的規範與人類社會的組織。基督徒手中有兩把劍:精神的與現世的,這兩柄劍在維護宗教的工作上各有它的地位。但是,切勿啟用第三把劍,那就是穆罕默德的劍,以及其他類似的方式——也就是說。不可用戰爭傳播宗教或以血腥屠殺來強迫信仰。當然,如果遇到顯著的邪惡,諸如褻瀆神聖,反抗政府的陰謀,不管是輕是重的煽動叛亂情勢,結黨或作亂,授與武器給亂民,以及顛覆政府的行為傾向,則武力的鎮壓也是可以采用的。因為以武力傳教,無異於把上帝交給摩西的第一塊神諭泥塊去碰擊另一塊神諭泥塊,同時也不要忘了基督徒也是肉身所造。當詩人魯克雷斯親眼看到寧願犧牲女兒以爭取宗教內訌勝利的亞加曼依的行動時,曾感歎說:
“宗教競能迷惑一個人做出這樣瘋狂的行動!”如果他知道了法蘭西的宗教屠殺和英格蘭的武裝鬥爭,不知更要發出怎樣的感歎了。並且,他也許會因此而更加十倍於他自己以前的態度傾向於希臘哲學家伊匹鳩魯斯和無神論者。因此,在宗教爭論中使用現世的劍,應該要非常謹慎,因為以武力授與一般民眾是非常可怕的事。這樣的做法隻有那些再洗派的教徒及其他的狂熱者才會采用。惡魔如果說:
“我要升到雲端,與至尊的上帝一樣!”那固然是褻瀆了至尊的上帝。但是,如果有人將上帝人格化而說:
“我將到來,並將與那些昏庸的暴君一樣!”則顯然是更褻瀆了上帝。然而,宗教的運動變成卑劣而殘忍的行動,采取屠殺人民與顛覆政府的方式時,那種對上帝的褻瀆又何異於將上帝人格化的瀆犯呢?那是必然的,宗教運動的暴力化將舍棄聖靈,取代鴿式的姿態卻是兀鷹或烏鴉的形象。那麼基督教聖船上將會掛上海盜船的旗幟。所以,對於宗教運動的暴力行為,以及袒護暴力的各種謬論,教會必須以教令或法令,君王們必須以刀劍,學者則不論是否為基督教學派都應該以他們的筆有如運用奪魂天使的金杖,將他們誅人地獄。宗教的著名論著中,有傑姆斯的名論,他說:“人在憤怒時無法實踐上帝的公正。”從前有位聰明的神父也有過明銳的觀察,他說了同樣坦率的話:
“以壓力強迫別人信仰的人,通常都是為了要達到自己的目的。”
論複仇
報複是一種野蠻的行徑,人性中如有這種傾向,法律就應該予以鏟除。侵害隻是一種犯法的行為,但對侵害行為施行報複,那就侵犯了法律的權威性與藐視法律的尊嚴。一個人如果采取報複的手段,這個人無疑地是和他的敵人一樣壞:寬恕是君子之風,如果能寬恕別人的過失,自己就表現了高人一等的節操。所羅門說:“寬恕別人的過失,就是自己的榮耀。”過去的事是無法挽回的,聰明人對現在與將來都還來不及應付,哪能再去計較過去的事呢?所以,為既往的事而煩心忙碌的人隻是在白費心力。
沒有人會是為作惡而作惡的。某人的作惡一定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快樂或榮譽等。一個人的作惡如果純粹是出於天性頑劣,像荊棘那樣地亂刺人,那是因為他除此以外,別無他事可幹。人的報複行為如果是因為某種罪惡在法律無可補救的情形下所采取,那是可以原諒的。不過應有一個限製,那即是報複行為不能觸犯法律。否則的話,他便會受到雙重處罰:一是原來的侵害,二是與法律抵觸而受法律製裁。而他的敵人則隻受到一種罪惡行為的懲罰而已。
可是,有的人則在事前讓他的仇人知道,他要采取報複的行動,這倒是比較光明的一種態度,也許他的動機事實上並不想加害他的仇人,隻是要使他的仇人悔悟自新也就算了。而“狡猾”的人卻常趁人不備時加以報複,這就是懦夫的卑鄙行徑了。佛羅倫斯大公爵卡斯穆對失信不忠的朋友,曾說過一句非常尖刻的話:
“聖經上教我們寬恕敵人,卻沒有教我們寬恕朋友。”好像是說朋友不信的過失是不可原諒的。聖經中的約伯把福禍都同看成是上帝的恩賜,他說:
“我們從神的手中接過福澤來,難道就不肯同樣地接受災禍嗎?”這種心靈是一種可貴的虔誠。所以.我們對朋友也要寬宏大量些,因為我們接受朋友的好處,當然也該對朋友的壞處加以容忍。一個人本來可以把受人損害的事漸漸地遺忘,但如果時刻都存有報複的想法,那就會使他的創傷永遠也難以痊愈了。通常是具有政治意識的公仇比較容易達到複仇的行動,如奧古斯都為凱撒複仇;塞維拉斯為另一位羅馬皇帝派丁納克斯複仇;法王亨利四世為亨利三世複仇等。然而,私仇就未必能如此成功。實際上,一個念念不忘設法複仇的人,常會像可憐的巫士一樣,終究會在羞辱的狀況下死去。
逆境與順境
羅馬散文家辛尼卡以大儒學派的口氣說了一句名言:“順境中的好事為人們所期望;逆境中的好事則為人們所驚奇。”如果奇跡能支配天命,無疑地,奇跡之事多半出現在逆境中。辛尼卡尚有一句較深刻的名言:
“一個真正偉大的人是同時具有人性脆弱的一麵與神性安全的一麵。”這種詩的語言尤其顯得優美,超越性的意境常蘊藏在詩句中,其實詩人一直在忙於描述神秘的事物。在希臘神話中,說海克裏斯是怎樣地“乘著一個泥壺渡過重洋,去救釋偷火種給人類的英雄普洛米修斯。,,他把這個以脆弱的小身軀,用基督徒的毅力和決心,渡過世間的驚濤駭浪的經過,描寫得十分生動。
一般說來,順境的美德是節製,而逆境的美德則是堅忍。從道德的觀點來說,堅忍是更勇敢的德性。舊約中視順境為神所賜的福,而新約裏則視逆境為神所賜的恩。神所賜的恩比神所賜的福含有更大的仁慈,並且更明白地顯示了造物主的恩寵。如果你傾聽舊約中大衛的豎琴聲,你所聽到的除了頌樂之外,甚至有無數的哀音:對約伯受苦難所作的記載,遠比所羅門得到的福澤要多。順境裏也有許多可怕的和不能稱心如意的事情,而逆境中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慰藉與希望。當我們看到婦女在沉重色調的布麵上繡出明豔的花樣時,要比看到在鮮明的布麵上繡出顏色沉重的花樣覺得賞心悅目——眼睛既尋求這樣的快樂,心靈所企求的快樂更可想而知了。
因此,德行同高貴的香料一樣,越是壓擠研磨,就越能散發出香味來——這是由於順境易於暴露罪惡,而逆境卻更能顯現德行的緣故。
假裝與緘默
緘默是一種柔性的策略或智慧的運用方法。大家都知道,無論在何時該說實話並且要毫不猶豫地說出來,那是要有敏銳的機智和堅毅的心誌才辦得到的。因此,最會緘默的人是比較懂得以退為進的聰明人。
羅馬曆史學家塔西托說:
“麗維亞兼有她丈夫的機智與她兒子的緘默:機智是奧古斯都·凱撒大帝的長處,而緘默正是提比留的優點。”就穆尚納斯鼓勵維思派尚攻打維特留斯一事而言,塔西托又說:
“我們無法攻破奧古斯都洞悉萬物的見識,也無法攻破提比留的謹慎與緘默。”這種機智與隱而不宣的特性,可以說顯然是一種習慣與能力,需要加以詳細地研辨事物或問題以後的性質。即是說要懂得辨別什麼可以公開,什麼應該守密;什麼可以含混其詞,何時何人的麵前可以公開……。這就是塔西托所說的治國處世的方法了。因此,在他看來緘默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柔性策略、習慣性行為。一個人如果沒有某種見識,他就應該采取隱而不宣的辦法或索性不聲不響了。如果一個人對事物或問題沒有精細的辨別能力,通常就采用一種謹慎而安全的辦法,就像眼力不好的人要小心走路一樣。世間最能幹的人,做人處世都有一種光明磊落的精神,而且有遇事慎謀能斷的美譽。他們很像是經人訓練過的馬,何時該停步,何時該轉彎,都十分有把握,在他們覺得應該隱而不宣時,他們就會緘默。這種手段在他們運用起來不會有什麼困難,因為他們向來被人認為是光明磊落的,偶爾隱瞞什麼,人們也不會察覺。
掩飾自己的真情有三種不同的方式:一種是不給人有機會知道或暗示自己的秘密,使人莫測高深,不知究竟,這叫保密;另一種是用暗示或言詞使人以為情形並非如此,這叫掩蓋;再一種是對自己不明白的事假裝明白,這叫假裝。
第一種保密,確實是能聽到別人說出一些什麼,這是它的優點。凡是會保密的人都能先聽到別人坦白的話語。世間哪裏有人願意把心事向一個多嘴的人傾訴呢?一個人如果被公認為是個會保密的人,那麼人們便會向他透露心事,就好像室內越是沒有空氣,就越容易將室外的新鮮空氣吸進來一樣的道理。宗教上的懺悔並非為了什麼世俗的利益而著想,而是人們在把秘密吐露出來以後,心中會感到舒暢許多。因此,人們會將許多事情向一個會保密的人去吐露。神秘常出自秘密,不管是肉體上或精神上的,如果赤裸裸地暴露出來,那實在太不雅觀了。一個人如果不輕易透露他自己的心事,人們對他的態度和行為就會更加敬重。而多嘴的人多半是虛榮的,並且也容易受到欺騙。一個愛談論自己所知道的事情的人,往往對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也喜歡拿來談論,因此我們確實相信:保密的習慣是聰明而道德的。就保密之方麵來說,一個人臉部的表情比語言還要明顯些,更能使人一望便知。所以,一個人如果常由他臉部的表情泄露他的心事,這可說是最大的弱點。
第二種掩蓋,常是出於事實的需要。因此,愛保密的人多多少少都帶有偽裝的成份。人都有幾分聰明,凡事不容模棱兩可,也不願徘徊在坦白與隱密之間守著中立。人們必然要旁敲側擊,來引出別人的實說。如果那個人不肯說實話,他們便從他沉默不語的神態去尋求答案。而模棱兩可或含混其詞的答話是無法長久被人容忍的,所以不稍加掩蓋的話,秘密是不易守得住的。因此掩蓋可以說是因秘密而產生的。
第三種假裝,我認為是比較罪惡而不聰明的。但是在較重大的事件中,假裝的罪惡性又要另當別論了。普通的假裝習慣行為是一種罪惡,這並不是因恐懼什麼而產生需要假裝的心理,卻是因為一個人在某些情形下有所需要而做作,習以為常後,他以後遇到什麼事都會假裝,否則他是別無辦法的。
假裝和保密有三個好處:一是可以打倒反對的勢力,這種力量令人驚異,因為一個人要是把自己的意圖公開的話,那等於是在警告敵人。二是能給人以適當的掩蓋機會,因為一個人如果表明了自己的意圖,那就得幹到底,否則就是失敗。三是比較容易發現對方的秘密,因為一個坦白的人,一般人雖然不公開地反對他,內心卻總是不讚同他。西班牙有句諺語說得好:
“謊言可以引出實話。”然而,假裝與保密也有三個壞處:一是顯示了自己的怯懦而常誤事,就像羽箭未能直射標的。二是容易使人感到困惑,導致人們根本不與他合作而易陷於孤立。三是失去爭取信任這一個重要的手段,這是最大的壞處。一個人最理想的氣質是:坦白的心境、保密的習慣、適當的緘默,如果其他的補救辦法都沒有了,而後才去利用最後的一個辦法——假裝。
父母與子女
父母的喜悅隱而不宣,他們的憂慮與恐懼也是這樣。他們的喜悅無法以言語來形容;他們的憂慮與恐懼也不隨便向別人透露。為孩子們辛勞而引以為樂;因孩子們的不幸而倍感辛酸。他們在生活上因子女而增添了自己的憂慮與負擔,但也因而減少了對自己的死亡的掛懷與恐懼。雖然禽獸也都能傳宗接代,世世延綿不絕,卻隻有人類才有記憶、功德和持續不斷的偉大工作。有許多沒有孩子的人對人類做了最有意義的工作。由於他們的肉體不能延綿下去,所以便把精力轉移到努力創造事業那一方麵去。因此,我們可以說那些沒有子女繼嗣的人,才是最為關心人類後代的人。
著重成家立業、光宗耀祖的人,對子女往往特別溺愛。因此,孩子不僅被看作是他們種族的延綿,同時也被視為是他們事業的繼承人。於是,孩子既是他們的子女,也是他們生命力重現的個體。
父母——特別是做母親的,對子女的愛非常偏頗,而且差別很大,有時簡直不合理。所羅門說得好:
“聰明的孩子使父親高興;愚笨的孩子使母親擔憂。”在孩子眾多的家庭裏,通常是較大的孩子獲得重視,而較小的孩子則被寵壞,中間的便易於被忽略,然而那些中間的孩子卻常是最有出息的人。父母對子女在金錢方麵不可太吝嗇,不然,子女們便容易變得鄙賤或刁滑,或是與不正經的壞朋友交結,並且一旦巨金在握或富有時,便會窮奢極欲,揮霍無度。所以做父母的在金錢方麵要保持權威,控製的尺度不可太緊。無論父母、師長或家屬,他們都常會以一種傻而笨的態度去鼓勵年幼的孩子之間互相競爭,結果孩子長成以後便彼此不和,以致家庭中時起糾紛。意大利人對自己的子女和侄甥近親都一視同仁,不分親疏。人的關係本來就是非常密切的,我們會看到和我們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有時候像叔父或舅父的成份較多,像自己父親的成份反而較少。孩子因年紀輕,性情不穩定,興趣容易改變,做父母的應該及早為他們擇定一個適當的職業與方針。對孩子們的傾向不必太重視,別以為與他們性情所近的事就必定會做得大有成就。除非孩子們對某種事物特別感興趣或傾向特別明顯,這時當然還是要順著他們的性情與天份去發展。不過,下麵這句格言也有它的道理:
“選擇那最好的,習慣會把它變得容易且有趣。”家庭中的小兒子通常最具有發展成功的希望,因為按法令僅長子有繼承權,小兒子沒有繼承財產的權利,於是他不得不憑借自己的力量,為自己開創一條生存的坦途。然而,如果他們的長兄失去繼承權時,他們就未必有所成就了:因他們之中繼承了財產的,則不愁衣食,自然便不長進了。
婚姻與獨身
人在結婚生子以後就像是給命運之神留作了人質一般。因為妻兒使你前後牽掛,無形中成為事業的包袱,所以當你有許多計劃和理想時,也都難以實現。的確,對於公眾有益的工作,無不是由獨身或沒有子女的人完成的,因為這些人的感情早就與大眾相結合,一切也就奉獻給大眾了。但是,有子女的人,我們相信他們是最關心將來的人,因為他們會寄望自己心愛的子女將來要如何如何。過獨身生活的人有的純粹出於自私:他們隻想到本身,不關心將來,他們覺得將來是無關自己之事。有的則將妻兒視為討債鬼。還有些愚蠢且貪婪的富人,竟然以子女多為傲,因為這樣可以使他們顯得更富有。他們或許聽到這樣的話:
“某人真是個大財主”。但有人卻不以為然,插嘴說:
“是的,可是他的子女很多呀!”好像有了子女就會使他們的財產分散減少似地。
抱獨身主義的人多半是為了要保持自由,特別是那些妄自尊大和性情古怪的人,他們對一切的約束都很敏感,甚至對腰帶襪帶都認為是有如桎梏一般的束縛。獨身者可能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主人、最好的仆人,但並非最好的國民,原因是這種人無牽無掛,隨時都可能遠走高飛。所有的亡命之徒實際上也大都是獨身者。獨身生活對於牧師倒是很合適的,因為這樣他們慈愛之心才會普惠世人。法官與地方行政官吏是否結婚倒不重要,但是如果他們有貪汙枉法,接受賄賂的行為時,不結婚的比起結婚的反而更壞,因為下屬與他們串通為惡的程度,比起有妻子的來那就壞得多了。對軍人而言,結婚倒是好的,因為長官可以拿妻兒來提醒部下,他們便不敢胡作非為了。我想士耳其的下級軍官所以會變得更為卑劣,原因是他們不重視結婚這件事。由此我們相信,妻兒會束縛一個人的性格。
獨身的人經濟固然顯得較為寬裕,也較為慷慨大方,但因為他們的感情沒有得到發泄而會變得非常殘酷無情。因此,任命這種人去做嚴厲的審判官,倒是很合適的。能體貼妻子的丈夫大多是性格莊重的人,像古希臘伊錫卡國王尤利息斯就是這樣的人,人們說他是“不愛長壽愛妻子”。
貞節的妻子認為自己有貞節的美德,常會變得驕傲而自以為是。如果一個妻子認為她的丈夫是聰明的,她自然會對他忠實順從;如果她有了猜疑或嫉妒,那她就再也不會這樣了。妻子是青年時期的愛人;壯年時期的伴侶;老年時期的保姆。所以,人們在任何時候都有結婚的理由。
但是,有人問希臘名哲學家泰利斯,一個人該在什麼時候結婚時,他卻回答說:“年輕人不妨再等等,年老的人倒莫存此念頭。”往往有些性情好的女人卻嫁給了一個性情壞的丈夫,也許是因為她們認定自己的丈夫脾氣壞,所以如果她們的丈夫偶爾對她們和善些,就會認為那實在是難能可貴了;也許她們以能夠容忍自己丈夫的那種壞脾氣而引以為傲。有些女人不聽親友的忠告而選擇一個壞丈夫,這樣就更能表現她們容忍的美德,因為她們必須以這點來為她們自己的愚蠢作辯護和掩飾。
論嫉妒
征我們所有的感情中,最使人迷惑和神魂顛倒的就是愛情與嫉妒:這種強烈的渴望常使自己陷於想像的迷亂中。這種感情很容易流露在眼睛裏,而當被愛或被嫉妒的對象出現在眼前時,更會如此。人之所以會迷惑,也正是這緣故,聖經裏稱嫉妒為“惡意的眼光”,星體中的邪惡力量,占星術法士稱的為“邪運”。因此,如果目光的發射具有邪意的話,則被認為是一種嫉妒的行為。並且,當嫉妒的目光對人傷害最猛烈時,如果有個人感覺到了,那個人便是被嫉妒的對象,頃刻之間,如果那個人以光榮或勝利的姿態在他眼前晃動,嫉妒的感情就會被煽得特別熾烈起來。於是,被嫉妒的人在這個時候最會露出得意的神氣,也容易引起別人對他的敵視。
雖然這是個值得注意的地方,但這些卻都不重要,我們姑且撇開不談。我們隻想來談談哪一種人最會嫉妒,哪一種人最容易被人嫉妒,以及公眾的嫉妒與私人的嫉妒有何不同。
人們的心理總是對自己的優點或美德感到暗自高興,而對別人卻幸災樂禍。因此,自己沒有優點或美德的人,就總是對別人的優點或美德加以嫉妒。在某方麵不如人的人,便常會設法去破壞別人那方麵的成就,要使自己能跟別人列於同等的地位。
比較會嫉妒的是一些愛管閑事的人,這對他們並非有什麼好處,隻是他們常以看戲的心理去觀看別人的幸運,暗中希望別人的顯貴結果會是空夢一場。那些不管閑事而隻顧自己、忙自己的人,便不會怎樣去嫉妒別人了。
出身貴族世家的人對新的貴族最容易嫉妒,因為他們之間的差距由於別人的興起而發生了變化。這似乎是眼睛的錯覺,老認為別人的進步就表示自己在退步。
太監、殘廢者、老邁的人和私生子都是嫉妒人的,因為他們感到自己的缺陷已經無法補救,所以他們對別人嫉妒,且想要去破壞別人。然而,如果一個勇敢而有英雄氣概的人發生了這類的缺陷,卻會因此激勵自己而成就一番大事業,把缺陷轉換成榮譽,像太監出身的納西斯、跛子出身的亞加西勞與蒙古帝國大將帖木兒,他們都有非凡的成就,因此人們會驚歎說,太監或跛子出身的人竟然做出如此偉大的事業來,真無異是一種奇跡般的榮譽。
遭遇災難與不幸而能再度爬起來的人,也和這種情形一樣。但是,他們之中如果有時運不濟而無法再度興起的,他們也會幸災樂禍,把別人的不幸當作是對自己苦難的一種補償。
輕浮虛榮的人在什麼方麵都想比別人高強,這種人也容易嫉妒。由於有許多人在某些方麵比他高強,所以他處處都會遭遇到可以使他嫉妒的對象。羅馬有個叫亞德利安的皇帝,他就是具有這種性格的人,他對詩人、畫家與巨匠都會嫉妒,因為他無法勝過他們。
最後要提到的是那些對近親同僚以及一起長大的人產生嫉妒之心的情況,這通常是因為他們先於他發跡起來。這類人常埋怨自己時運不濟,如果再遭到他們的評論,會因而激起他強烈的自卑感,而產生更大的嫉妒與更卑劣的妒恨。而在聖經中,該隱對他的弟弟亞伯的那種嫉妒,就更加卑劣不當了,因為當時並沒有人在旁觀看,所以無人知道耶和華看重亞伯的供物而輕視該隱的供物。
對容易產生嫉妒的人我們已經說得很多了,現在要來談談不易受人嫉妒的是哪些人、容易受人嫉妒的又是哪些人。
首先要提及的是道德高尚的人。他們的升遷不太會受人嫉妒,因為別人會認為那是他們應得的報酬,這情形就像人們嫉妒獎金與贈物,卻不會嫉妒還債的金錢一樣。並且,嫉妒是產生於與人比較的情況下,否則不會有什麼嫉妒可言。因此,隻有國王才會嫉妒國王,此外誰也不會去嫉妒他們。然而,默默無聞的人一旦得勢必定會遭人嫉妒,這需要經過相當時日才能消除人們那種族妒的心理。另一方麵,早已建立奇功偉績的人,當他們以往的光輝已漸次消褪,卻依然享受富貴榮華,與新人的興起相比,自然會遭受人們的嫉妒了。
其次是出身高貴的人,當他們擢升時也不易遭人嫉妒,因為這種升遷並不表示他們增加了多少幸運,他們的升遷隻是在符合他們的身份,沒有什麼不應該的。但是如果升遷太快、青雲直上的人,就比升遷緩慢、按部就班的人要易遭人嫉妒,這就像當太陽照在削壁或斜坡上的時候,要比照在平地上更加熾熱的道理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