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雄辯有技巧 6(1 / 2)

第十章、雄辯有技巧 6

拋磚引玉技巧

釣魚要用誘餌,“引玉”先得“拋磚”,先讓敵方嚐到點甜頭,才可能引它吃大苦頭。

論辯也可借用此計。在論辯中,巧妙地拋出一磚,去迷惑對方,誘它上鉤,然後將其從道理上製服。即所謂的“拋磚引玉”。

三十年代中期,香港有一起訴訟案子:

英國商人威爾斯向中方茂隆皮箱行訂購三千隻皮箱,到取貨時,威爾斯卻說,皮箱內層有木材,不能算是皮箱,因此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百分之十五的損失。在威爾斯的執理強言、法官偏袒威爾斯的情況下,律師羅文錦出庭為被告辯護。

羅文錦站在律師席上,取出一隻金懷表問法官:

“法官先生,這是什麼?”

法官說:“這是倫敦名牌金表。可是,這與本案沒有關係。”

羅文錦堅持說與本案有關,他繼續問:

“這是金表,事實沒有人懷疑。但是,請問,內部機件都是金製的嗎?”

法官已經感覺到中了“埋伏”了。律師又說:“既然沒有人否定金表的內部機件可以不是金的,那麼茂隆行的皮箱案,顯然是原告無理取鬧,存心敲詐而已。”

這樣的法庭論辯,簡潔明快,一下子使對方無以回答。如果不是這樣,律師與被告正麵展開論辯,說茂隆皮箱內層可以有木材成分,這很難使對方認服。律師把論題引開來,使用一個“拋磚引玉”法,先拋出金表內部機件並非都是金製的這一“磚”誘使法官不得不承認事實,然後引出“玉”,並把二者加以類推,獲得理想的雄辯效果。

論辯中運用“拋磚引玉”,還可以采取對一些自己已有了主見的問題,通過有意識的激發,故意引起對方反駁,從而把對方的觀點全部暴露出來。

總之,使用“拋磚引玉”要注意的是,所拋之“磚”應該是大家都承認的道理和事實,有無可懷疑或否定的性質,這樣,很容易使對方“就範”,進入這個事實或道理的包圍之中,引出“玉”來。

針鋒相對技巧

論辯中“針鋒相對”的雄辯技巧能給論敵以尖銳有力的正麵反駁。能有力地阻遏對方的攻勢,使之無從閃避,不得不帶傷應戰,獲得令對方醜態畢露的戰果。

“針鋒相對”的雄辯技巧主要是運用縱橫矛盾分析法,針對對方的要害,揭露其言論或行為的實質,在正麵強攻中發揮批卻導窾、摧枯折腐的戰鬥威力,使其無所遁形。

1983年美國國務卿舒爾茨訪問我國,鄧小平同誌會見了他。雙方在談到湖廣鐵路債券案時,鄧小平指出所謂湖廣鐵路債案糾紛,不過是某些人荷包裏裝著的東西,隨時可以拿出來在中美關係上製造麻煩,美國政府應該阻止這種行為。

舒爾茨辯解:“美國的司法製度是獨立的,政府無權過問。起訴的幾個美國人隻是索取一些賠償,並非製造事端。”

鄧小平當即駁斥說:“如此說來,美國實際上有三個政府——國會、內閣、法院。叫人家究竟同你們哪一個政府打交道才好?如果說,美國人有權向我們索取賠償,那麼我們中國人民一百多年來遭受帝國主義的侵略壓迫,蒙受了那麼大的損失,難道不可以判你們都來賠償?如果你們一見麵就提出這個問題還談得上什麼發展關係呢?”

鄧小平針對舒爾茨的論點,從多種層次、多種關係、公開宣揚的實際存在的現象及其本質進行分析,指出美國實際上有三個政府,誰代表美國,作橫截麵的矛盾分析;又針對中美關係的曆史發展過程,作縱向的矛盾分析。並將縱向思考和橫向思考綜合起來,從縱橫矛盾的分析中,揭出其實質問題予以反駁。

經過思考,在現實和曆史方麵無法置辯時,可以將思維引向未來,以發展觀點立論,予以針鋒相對的反駁。實驗物理大師法拉第有一次在大庭廣眾中作電磁學的實驗表演。實驗剛結束,忽然有人站起來高聲責問法拉第:“這有什麼用呢?”法拉第不加思考地反問:“請問,新生的嬰兒有什麼用呢?”這個反問,既使他按照自己的生活常識領會了實驗的意義,又隱含著對他科學上缺乏預見的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