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像個炸彈一樣爆炸(1 / 3)

我初一下學期的時候那個家夥突然轉來了我們班,真尼瑪是突然,不是小霞提醒我,我壓根就不會朝後頭看。

我簡單的“哦”了一句,小霞不以為然,她知道的,我一向對帥哥無感,而且事實上他也算不上什麼帥哥。隻不過是皮膚白皙,稱得五官端正。

我那時念的學校是全日製寄宿學校,隻有周五回家,周六一天休息,周天下午就又得回來了。於是每周六的“快樂大本營”成了我的最愛,我總是愛邊端著飯碗邊看著節目,其實老媽早就收拾好了碗筷,我碗裏的飯菜也早就涼透了,我就那樣笑一會兒再扒幾口再笑一會兒再扒幾口。

老媽除了口頭上罵我幾句,是從來不會製止我的行為的,因為我長了那麼十多年,幾乎從來沒有讓她蒙羞過。無論是小學還是初中,我幾乎一直是全校第一,以至於我和村子裏別人家的丫頭都不一樣。就拿小霞來說吧,她一回家就洗衣服做飯當保姆,而我一回家從來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等著媽媽把好吃的好喝的端到我的書桌上離我的嘴邊不到半米的距離裏,然後我呢,輕鬆的挑燈夜讀,在別人忙於繁重課業的時候在本本上畫我的小人兒或者用那些五顏六色的彩筆抄寫歌詞。

我最愛周傑倫的歌,喜歡《菊花台》絕美的歌詞,我的歌詞本上幾乎每本的第一頁都是《菊花台》,用各種好看的顏色搭配的字跡,畫著一朵朵好看的菊花裝飾。

誠實的說,我是一個非常自大的人,且我認為我完全有自大的資本。在一個學校占地麵積幾乎還抵不上一個北京鳥巢的農村中學裏,班裏的同學們互相友愛,相親相愛,我的同學們一邊忍受著我的自大,一邊成群結隊的借著我的作業本抄寫。我最討厭的事莫過於,平整的本子交出去,褶皺著回來。

新同學對我來說,可有可無。所以有好幾天,我壓根沒注意過這個“小鮮肉”。直到周五回家那天,我們一群人有說有笑的騎著自行車,從村口開始陸續“分道揚鑣”,然後,在我把自行車停在自家門口的當下,我看見了扛著一袋大米的他。

然後,我裝作不認識的樣子進了屋。世界上該不會再有比我更高冷的人了,嗬嗬……

我繼續不把那個新同學放在心上,原諒我在此時不提及他的名字,因為我確實是還沒記住他的名字。

那天晚上我家裏剛好有客人來吃飯,不外乎就是媽媽的那幾個朋友,小霞她爸媽,隔壁的二婆,媽媽的牌友羅阿姨和她又高又帥的老公羅叔叔,媽媽的酒友銀順嬸嬸和她的啤酒肚老公魯三大伯。所以作為宴席的永久“拖油瓶”,小霞、羅柚優、魯念理所應當的也來了我家蹭飯。

大人們和身為小孩兒的我們擁有著同一個二字的優良品質:八卦。

飯桌上,他們聊到了住我家隔壁的“小鮮肉”,我第一次從老媽口中聽見並記住了那個名字:王梓嶽。

他們說王梓嶽是原先住在隔壁那戶人家的孫子,隻不過住在隔壁的兩個老人已經去世好些年了。二婆是咱們桌上最老的人了,她說以前住那屋的兩個老人有個不爭氣的女兒,和別人私奔了再也沒回來過,後來兩口子一起得了什麼病,同一年就死了。對隔壁的兩個老人我是有影響的,小的時候我常常從牆洞鑽到他們家去,老婆婆老公公對我極好,所以當村子裏其他的孩子害怕這屋鬧鬼的時候我就一點兒都不害怕,蹲在他們家的灶屋裏偷偷的抹眼淚。

“今兒我看那孩子自己一個人在搬東西,我們幾個就去幫忙,聽說他說是為了念書離學校近才搬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