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二十二,沒有一個好朋友,隻有黎少晨願意陪我吃飯。
這隻有我們倆坐在靠窗的位子,他隻顧盯著我,挖了一大勺冰淇淋往嘴裏塞,他剛送進嘴裏,我說:“冰嗎?”他艱難的吞下去,望著我,我又說“好吃嗎?”
“好吃”他打了個寒戰。
望著窗外飄飛的雪,我抽了抽鼻子,“黎少晨,你幹嘛對我這麼好?”別過頭來,對上他的眼睛,好像是在告訴我:這一切都是他願意的。
他遞過來一杯熱氣騰騰的奶茶,我捧在手掌,很暖。他見我看著他,便低下頭吃自己的冰淇淋。
天氣預報說今天零下四度,總之,是要凍死人的節奏。
“走吧”我說。
“啊?要走嗎?”幾秒之後——
“噢,走。”
“結賬”店長走過來,一臉微笑地說“不要錢,你們來溫暖我的小店,是我的菜單。”
去年那個冬天,我也拉著周之哲來,她也這樣笑著說不收錢,可現在,這對我來說,就是個冷笑話,我有點出神,直到黎少晨拉著我走,我才回過神來。
“誒,你知道那個店主為什麼大冷天賣冰淇淋?”他說。
“不知道。”
滿天飛舞的大雪,我倆像神經病一樣走在大街上,在冷風中,他竟然還有心思聊天。
“因為她在等一個人,等一個永遠也不會等到的人”黎少晨說完,便沒聲了。他就在我身後,低著頭,沿著我的腳印,一步一步地走。
當我再睜眼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外麵白雪皚皚,而昨天,我隻記得我在街上走,走著走著……,不記得了。
也該找工作了,雖然學校讓我留校任職,但我是真的不想留在這個傷心地,因為那會觸及所有的關於以前的回憶。我也知道,如果在二月之前我沒找到工作,爸媽一定會逼我去大學任教,可看到那些惡心的麵試官,我是真的沒興趣。
今天要去的,是黎家的公司,我也真的不想去,可那麼多公司把我否定,我也隻能去試試了。
我不顧媽的反對,一意孤行地穿了一件毛絨熊貓裝去麵試,“試試”是真的,不想被錄取也是真的。
當我走進麵試的房間時,穿著一身西裝的黎少晨在看簡曆,我看到他的臉,從一臉從容變成了一臉驚訝,然後抬頭,然後被嚇。
衣服很厚,很暖,馬尾一甩,毛茸茸的帽子露了出來,這套衣服像極了睡衣,而我,本來也是剛睡醒。然後,我被毫不猶豫地淘汰了。
我頂著冷風,站在門口等黎少晨,昨天的雪,還沒有融化,我也不太肯定他會下來,畢竟這是他第一天上班,不到十分鍾,他便也是熊貓裝,叫我走。他輕輕拉著我的衣袖,手露在外麵,凍得通紅,那可是一雙彈鋼琴的手啊,我快走一步,把他的手拉進我的袖子裏,做完這些,我又把手縮進了袖子裏。
他把我拉到學校,在校長麵前,把我在校任職的事情定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