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又招禍端(2 / 2)

在一家酒店的會議室裏,市公安局長王軍、交通局長李淑才和三位代表正在談判。其中一位阿某說:“馬洪恩老先生在我們當地居民中德高望眾,他的忽然離逝我們非常悲痛,根據現場情況看,寶馬車在把老人撞出十五米後又撞倒二十米外的路燈杆上,我們谘詢有關專家,起碼當時的車速在一百二以上,這在市中心交通要道上本身就是違犯交通規則;其次是老先生一生謹慎守法,他不可能冒著生命危險去闖紅燈,根據現場目擊證人提供的資料,老人沒有闖紅燈,反而是肇事司機酒後飆車闖紅燈。”說著拿出一疊證人的證明材料遞給郎發偉。

王軍假腥腥地看了看說:“法律是有實事來說話的,僅憑幾個證人,不能說明馬老先生就沒有闖紅燈。”

接下來另一個代表站起來,非常氣憤地說:“現在實事非常清楚,這不是一起普普通通交通案件,是一起腐敗案件,據目擊者提供的情況,那位肇事司機年齡在二十歲左右,小小年紀駕一輛價值百萬的豪車,交通、公安部門又千方百計地為他開脫,由此來看,他一定是一個有政治背景的人。”說著,那位阿某拿出寫好的訴狀,上麵數幾百人的簽名,他慷慨陳詞地念道: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了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我們要求政府主持公道:

一是要公開當時事故的錄像;

二是要求公布肇事司機的真實身份;

三是要求還馬老先生一個公道,以法嚴懲肇事司機;

四是要求新聞介入,維護死者的合法權益。

雙方唇搶舌戰,互不相讓,談判進入僵持階段。

時間很快過去了五個多小時,王軍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他嬉皮笑臉地說:“這是一起普普通通的交通事故,希望不要上升到民族問題上來,幾位代表都在我們龍長市有很高的威望,對龍長的民族團結和經濟發展都做出過很大的貢獻。我對馬老先生的不幸遇難也感到很痛心的難過,人死不能複活,我們應該往前看,盡快地了結此事。千萬不要把此事搞得和政府對立起來,這樣下去最後都難以收場,希望幾位代表看在我王某的麵子上,拿出一個經濟補償方案,盡快使馬老先生靈魂得到安息,在這裏算是我王某有求各位啦。”說完他站來,他厚著臉皮一連給幾位代表鞠了三個躬。

幾位代表被王軍軟硬兼施的計謀給打動了,經他們與死亡家屬溝通,最後提出解決方案:

一是由肇事者賠償馬洪恩家屬精神損失費、喪葬費合計二百萬元;

二是死亡家屬不再要求追究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

三是死亡家屬不得再無理取鬧,否則依法嚴肅處理。

達成初步協議後,王軍悄悄離開談判現場,給胡振龍打電話請示:“問是否同意對方提出的條件?”

胡振龍長歎了一口氣說:“看來還是強龍壓不過地頭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還是答應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