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自 由 地 生 活1(1 / 3)

第一章自 由 地 生 活1

驢的困境

據說布裏丹島上有一頭驢,見到了兩堆草,就想同時到兩個草堆上吃草,結果就在草堆之間餓死了。當布裏丹的驢麵對兩堆同樣大小的幹草時,其結果隻有兩種:它或者“非理性地”選擇其中的一堆幹草,或者“理性地”等待下去,直至餓死。於是,“自由”的問題便凸現出來了。

在西方哲學史上,有關“自由”的觀點大致可分為兩類,一種是認識論意義上的,一種是倫理學意義上的。前者以黑格爾為代表,後者以康德為代表。在黑格爾眼裏,自由是對必然的掌握,當人們認識了客觀世界本來的麵目之後,就可以依照其固有的規律行事,從而趨利避害,遊刃有餘地生活在必然所遺留的空間裏。而在康德看來,自由不是對必然的順從,恰恰是對必然的反叛。當人們明知自己的行為在客觀世界中會受到阻礙卻又“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時候,其選擇才是自由的。當一個人失足落水後,我們不必考慮他是位國王還是個流浪漢,我們也不必權衡我們的生命是否比他的生命更有價值。我們唯一所做的,就是奮不顧身地搶救落水者,即根據倫理的價值來超越知識的標準,這才是自由所在。

我們再說布裏丹的驢。按照黑格爾的觀點,這頭笨驢之所以餓死,是由於它沒有足夠的認識能力,因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兩堆完全一樣的草堆。換言之,這種假設是不成立的。而按照康德的觀點,即便是這頭驢子聰明到足以發現兩個草堆之間的微小差別,並從中選擇了一堆大的,也與自由無關,因為它隻是對必然的順從罷了。換言之,用這個例子來說明自由問題,同樣是不得要領的。

同康德一樣,薩特的自由觀也是建立在倫理學而非認識論基礎上的,但這已不再是理性主義的自由觀,而是非理性主義的。他和尼采一樣,都將“上帝已死”作為其思想的起點。在他的世界中,沒有上帝,隻有人,薩特進一步把他的存在主義概括為兩大原則,第一是“存在先於本質”,即對“類本質”的一種全然背棄。他吃驚地發現,人作為“自為的有”,卻是一個“無”,除了自由,沒有既定不變的“本質”,你要成為什麼樣的人,那是你的自由;你要獲得什麼樣的本質,那要看你怎樣進行你的自由選擇。於是,自由就在這樣自主的選擇和行動中獲得了,奴役也便“顯然”地被排除視野之外。第二是“人必須對他自己負責”。人是自由的,人成為各種價值的唯一根源,人可以也必須選擇價值尺度、理想和行動,但選擇的後果卻要讓自己來承擔,不管是痛苦還是焦慮,都隻能自己獨自擔當。人必須為他所有選擇負全部責任。

在無神論的存在主義者看來,既然人是一個偶然的“被拋”在世界上的存在者,沒有任何“拋者”對他的存在負責任,也沒有任何“拋者”有權要求他去怎樣做。這樣一來,他剩下的,便隻有自由了。與黑格爾不同,這種命定的自由不是依靠知識的積累所獲得的;與康德不同,這種行為的自由不是根據統一的“絕對命令”而做出的。換言之,這種自由雖然也是一種選擇的權力,但卻沒有統一的、先驗的標準。麵對失足落水者,薩特認為並不存在著一個所謂的“絕對命令”讓人們如何行動,你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袖手旁觀。前者有榮譽,卻伴隨著可能犧牲的代價;後者無危險,卻伴隨著被世人蔑視的可能。重要的是,你認為選擇哪種行為更符合你自己對人的理解,你覺得選擇哪種行為更能夠使你自己看得起你自己呢?這時候,沒有人有權力對你指手畫腳;這以後,也沒有人有義務對你的選擇負責。更為重要的是,這一切,都需要你在瞬間作出選擇。用薩特的話說,英雄是自己選擇了英雄,懦夫是自己選擇了懦夫。

更進一步講,“這個選擇是荒謬的,不是因為它是無理性地存在的,而是因為它沒有不選擇的可能性。”換言之,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那就是你選擇了不選擇。因為這種不選擇同樣體現了你的自由意誌,所以你同樣要為這種不選擇承擔後果。這就如同有人乘上了那輛駛向“卡桑德拉大橋”的列車一樣,他可以跳車逃走,他可以奮起反抗,他也可以一動不動地坐以待斃。然而無論他采取哪種方式,都是其自由選擇的結果,都必須為此而付出代價。從這一意義上講,布裏丹的驢子不是“自由地”去選擇幹草,就是“自由地”選擇餓死。

由此可見,“自由”並不輕鬆。

事實上,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的選擇是多種多樣的。它可以是一種進取,也可以是一種逃避:杜甫選擇了“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陶淵明卻選擇了“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尼采選擇了反抗基督教;叔本華卻選擇了皈依禁欲主義。這種豐富的自由選擇並不基於所謂的“先驗法則”與“共同人性”,也不能簡單地還原為每個人的生活境遇與早期環境。作為一個“被拋”的、偶然的存在者,我們固然不能選擇自己的種族、自己的出身、自己生活的時代和環境。然而,作為一個猶太人,我可以“自由地”向法西斯暴政屈服,也可以“自由地”反抗這一暴政;作為一個雅利安人,我可以“自由地”屠殺猶太人,也可以“自由地”捍衛人道主義理想。關於這一點,薩特作為一個法國公民而抗議法國政府對阿爾及利亞所進行的非正義戰爭的做法,就是一個最有力的證明。作為一個平民百姓,我們不可能像大國元首那樣,在重大的國際事務中進行決策和選擇。但是作為一個“自由的”行為主體,我們卻有權擁護或反抗由這些大國元首們所製定的方針和政策。從這一意義上講,每一個參加非正義戰爭的人,都應該對這場戰爭負道義上的責任!

不僅每個人的選擇不同,而且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期也可以進行不同的選擇。“我永遠在進行自我選擇,而且永遠不能作為已被選定的存在”。換言之,“過去如此”並不能成為“必須如此”的借口。正如人們不能將自己的自由歸結為某種先驗的人性一樣,人們也不能將自己的自由歸結為某種經驗的習慣。正是在這種不斷地告別過去而走向明天的過程中,人們才能夠不斷地擺脫行為的慣性而創造嶄新的生活。惟其如此,人類才不是,而且也永遠不會成為布裏丹的驢子!

逃避自由

1941年對於弗洛姆來說是不同尋常的一年,他的扛鼎之作《逃避自由》出版了。這本書使他名揚天下,它綜合發展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和馬克思的社會學說,被譽為社會文化領域心理分析研究的傑出典範,弗洛姆也一舉成為美國最著名、最受歡迎的心理學家。

現代人對自由的逃避,一直是弗洛姆關注的焦點,在這本書中,弗洛姆提出了一個全新而令人震驚的觀點:中世紀的社會令人安全而不自由,現代社會自由而不安全,所以現代人寧願逃避自由以尋求安全的庇護。

弗洛姆略顯憂傷地說,隨著中世紀向資本主義的過渡,人們愈來愈與他賴以存在的土地、群體疏遠了,他獲得越來越多的自由,然而他的不安感和恐懼也越來越大。在激增的恐懼和不安的侵襲下,他無法承擔自由的重負,最終倒向了諸如法西斯主義的懷抱,幻想通過賣身投靠來獲得安全與滿足,這就是法西斯主義產生的心理基礎。

在《逃避自由》中,弗洛姆深刻地表達了他對人類曆史的看法,在他看來,現代人在走向自由的途中,擺脫了前個人主義的束縛,卻未能獲得個人自我實現這一積極意義上的自由,這就是說,他的理性、感覺、激情和潛能沒有得到充分的表達。自由給尋求人帶來獨立和理性,同時卻又使人變得孤立而無所依靠,導致了深深的焦慮和無能為力感。就像一個貪心的人,他懷抱著西瓜又想揀地上的芝麻,結果揀到了芝麻丟了西瓜,什麼都沒有得到,卻又使自己陷入一種進退維穀的境地。

人們無法忍受這種無依無靠的孤獨感,不得不麵臨著艱難的抉擇:要麼從自由的重負中逃走,進入一種新的依賴並屈從於它;要麼追求一種積極的自由,即那種建立在人的獨特性和個性特征基礎上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