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讓別人同意你的想法1(1 / 3)

第一章讓別人同意你的想法1

千萬不要樹敵

泰德·羅斯福還在白宮時就曾經承認,如果他的決定有75%是正確的,他就已達到對自己判斷能力的最高期望。

如果這個百分比是20世紀最傑出人物之一的最高標準,那你我的判斷能力又能得幾分呢?

如果你能確定自己的判斷有55%是一定正確,那你就能到華爾街上呼風喚雨,賺進無數的財富。如果你連55%的正確決定都無法達到,又憑什麼有資格指責別人的錯誤呢?

你可以用眼神、音調或是手勢來指出對方的錯誤,這與用言語一樣有效——但是,當你指出對方的錯誤時,對方會很同意你的批評嗎?絕不!因為你會因此一箭刺傷了他們的智力、判斷、榮譽與自尊。你隻會使他們想要反擊,而不可能令他們想改變主意。然後,你可能會用盡柏拉圖式或康德的邏輯理論來設法說服他們,可是這也不會有效果,因為你早已傷害到他們的感情了。

千萬不要在一開始就宣稱:“我要證明(任何事)給你看。”這實在不妥當,這等於在說:“我比你聰明,我來教你些東西,好讓你改變主意。”

這是挑釁,會引起對方的反感,並使聽到的人馬上想要與你爭鬥。想一想看,在最理想的情況下,都很難改變他人的想法,為什麼要故意使其更難?為什麼要自找麻煩呢?

如果你想證明什麼,別讓任何人知道。要做到不著痕跡,很靈巧地使他人都渾然不知你在證明自己的論點,就像詩人波普所說的:

教導別人要做到別人不覺得被教導。

提出別人不知之事要像是提醒別人遺忘之事。

三百多年前,天文學家伽俐略(Galileo)說過:

你無法教人們任何事情,你隻能幫助他發現自己要學的事物。

就像契斯特菲爾爵士(Lord Chesterfield)對兒子所說的:

要比別人聰明,但是不要讓他們知道。

蘇格拉底(Socrates)在雅典也一再告訴他的門徒:

我惟一知道的事。就是我什麼都不知道。

好了,我不指望自己會比蘇格拉底聰明,所以我已不再當麵說他人不對,並且發現這麼做對自己好處良多。

如果有個人說了一個錯誤的看法——不錯,就算是你確實知道他錯了——你應該如此開始對他說:“啊;這樣嗎?我有另一個看法,可是我可能不對。假如我錯了的話,希望你能指正。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件事。”

奇妙的效果,好的效果,都醞釀在這些句中:“我可能不對。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件事。”

天上地下絕沒有人會反對你說:“我可能不對,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件事。”

有位學員就曾用這種方法對待客戶。他名叫哈洛·雷因克,是蒙他那州道奇汽車的代理商之一。雷因克在報告中指出,由於汽車業務競爭壓力極大,他在處理顧客抱怨時,常常會顯得無情與冷漠,所以經常引發他人的憤怒,影響業績和造成許多的不快。

他告訴班上的學員:“當我發現這樣做對我不利時,就決定嚐試新方法。我開始如此對顧客說:‘我們這家經銷商犯的錯的確不少,我深以為憾。你的抱怨也是因為我們犯錯而引起,所以請你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這個做法消除了不少顧客的敵意,而且當顧客情緒被妥善處理後,處理事情本身就更能講理了。許多顧客對我的態度表示感謝,其中有兩個人後來還帶朋友來買新車。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我們很需要這樣的顧客。而我相信尊重顧客的意見,用良好的態度對待顧客,都是贏得競爭的本錢。”

你永遠不會因承認錯誤而引起麻煩。這樣做隻會平息爭辯,並使對方覺得應該學你如此寬宏大量,公正無私,甚至也承認他或許錯了。

如果你很確定地知道他人已犯錯誤後,仍毫不客氣地告訴他,結果如何?讓我舉個例子告訴你。

S先生是一位來自紐約的年輕律師,曾經為一件重要的案件到最高法院進行辯護。這個案件牽涉到大筆金錢和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在辯論過程中,有位大法官對他說:“有關這案子,法律規定的上訴期限是6年,不是嗎?”

S先生停下來看著大法官,然後很率直地說:“法官先生,適用的法律是海事法,而海事法沒有上訴期限。”

“整個法院突然間安靜下來。”S先生向訓練班的學生說道,“室內的溫度好像降到冰點。我絕對正確,大法官是錯的,我也如此告訴大法官。但是,這使他對我更友善了嗎?我相信法律是站在我這一邊,而且我當時講話的表現比以前好很多。可是,我並無說服力,因為我犯了一個大錯——毫不留情地宣稱一位有學問、有聲望的人話說錯了。”

很少人是理智、隻講道理的。我們大多數人都免不了有成見與偏見。我們常因先人為主的觀念,加上嫉妒、懷疑、恐懼、羨慕和驕傲的心而深感挫折。大多數人也多半不願改變自己的宗教信仰、發型、政治思想或最喜歡的電影明星。所以,當你要指出他人錯誤的傾向時,請在每天用早餐前把下列一段話讀一遍。這段話是摘自詹姆士·羅賓森(James Robinson)的書“心靈創造”(The Mind in the Making),極富啟發性。

我們有時候發現,改變自己的主意時,並不會遭遇很大的困難或阻礙。但是,假如別人說我們錯了,我們對此必然感到憤慨,進而更堅持相信自己的決心。對很多理念與信仰,我們會發現其實自己並不會很用心堅持,但假如有人想推翻它們的真理性時,我們會發現,原來自己對這些信念有一股擋不住的狂熱。很明顯的,這些信念本身的內容並不是我們所珍惜的,而是我們那已遭到威脅的自尊心……“我的”這兩宇,是人類事務中最重要的詞彙,當人積極地去建立這個詞的含義時,可能就是文明的開端。無論是“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或“我的”神明等等,“我的”這兩個字的力量絲毫不減。不僅是別人指出我們手表不準,或我們的車子很破舊時會引起我們的憤慨,甚至當有人對我們的看法有相反意見,譬如說指出我們對火星山穀的認識不對,對古文詞的發音不準,歌劇上演時間錯誤,或是對水楊酸素的藥效不了解等等,同樣會引起我們的憤慨。我們喜歡相信一些自己習以為常的事情,若有人對我們這些信念提出質疑,不但會引起不快,我們還會找盡各種理由去維持我們固有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