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心靈之潮1(1 / 3)

第一章 心靈之潮1

什麼是情緒?

關於情緒一詞的確切定義,心理學家與哲學家已爭辯了100多年。

就字麵上的意義而言可參考牛津英語字典的解釋:“心靈、感覺或感情的激動或騷動,泛指任何激越或興奮的心理狀態。”本書所指的情緒是指感覺及其特有的思想、生理與心理的狀態及相關的行為傾向。事實上,人類有數百種情緒,其間又有無數的混合變化與細微差別。情緒之複雜實遠超過語言所能及。

是否就像顏色上有紅黃藍三原色,也有所謂原始情緒?如果有的話又是哪些?這一直是學者專家爭議不休的問題。有專家建議以基本族類來區分,當然還是有反對的聲音。下麵列舉主要的分類方式:

·憤怒:生氣、微慍、憤恨、急怒、不平、煩躁、敵意,較極端則為恨意與暴力。

·恐懼:焦慮、驚恐、緊張、關切、慌亂、憂心、警覺、疑慮,以及病態的恐懼症與恐慌症。

·快樂:如釋重負、滿足、幸福、愉悅、興味、驕傲、感官的快樂、興奮、狂喜,以及極端的躁狂。

·愛,認可、友善、信賴、和善、親密、摯愛、寵愛、癡戀。

·驚訝:震驚、訝異、驚喜、歎為觀止。

·厭惡:輕視、輕蔑、譏諷、排拒。

·羞恥:愧疚、尷尬、懊悔、恥辱。

當然上述所列難免掛一漏萬。舉例來說,有一種嫉妒是混雜著悲傷與恐懼,應該如何名之?又如希望與信念,勇氣與寬恕,堅定與寬大等美德應如何分類?還有懷疑、自大、懶惰、麻木、無聊等又歸於何類?顯然並沒有明確的答案,關於情緒分類的科學爭辯恐怕還要繼續下去。

關於基本情緒的論戰主要源自舊金山加州大學艾克曼的一項發現:全世界任何一種文化的人都可認出四種表情(恐懼、憤怒、悲傷與快樂),包括未受電影電視汙染的沒有文字的人種,證明這四種情緒的一般性。他拿著精確顯示人像表情的照片給各色人種看,甚至遠及一個偏遠高原與世隔絕的石器時代遺族,發現任何人都可辯識上述基本情緒。首先注意到這個現象的大概是達爾文,他認為這可證明進化曲力量將這些信息深印在我們的中樞神經係統。

基本上我遵循的是艾克曼等人的方向,以族類或範疇的角度來蹬、索,先區分憤怒、悲傷、恐懼、快樂、愛、羞恥等大類,據以引申出繁複的情緒世界。每一族類的核心是基本的情緒,無數的變體層層向外擴散。外圍有一圈是心情,一般而言比情緒和緩而持久。舉個例子,人很難整天都在盛怒之中,但卻可能長時間處於暴躁易怒的心情之中。心情的更外圍是性情,具特殊性情或氣質的人(如憂鬱、害羞、樂天等),較易引發特定的情緒與心情。最外圍則是恒常陷溺的情緒障礙,如抑鬱症或不斷的焦慮。

情緒的判斷

近幾年才開始有人為情緒心靈建立科學模式,試圖解釋人類許多行為是如何被情緒驅動,又為何會突然在一瞬間變得極不理性,以及情緒是否自有一套邏輯。這方麵研究最精辟的有兩人:舊金山加州大學人類互動實驗室的艾克曼,及麻州大學臨床心理學家賽摩·艾普斯坦(SeymourEpstein)。兩人著重的科學證據可能不同,卻共同突顯出情緒與其他精神層麵不同的基本特質。

我們的情緒反應比理性快得多,確乎是不假思索就可采取行動。正因求快,思考中樞特有的分析與深思功能都付諸闕如。在進化的過程中,這種快捷反應極可能應用在最基本的決策,包括何時應提高警覺?麵對其他動物時必須在瞬間決定:是我吃它還是它吃我?動物如果必須花很多時間思索這類問題,恐怕無法留下太多後代傳遞它的慢速基因。

受情緒指揮的行為反應總是特別地成竹在胸,這其實是認知程序過度簡化的結果,從理性的角度分析往往會覺得莫名其妙。常常在事過境遷或甚至行為反應的中途,我們會疑惑:我這是在幹什麼?顯示理性已經覺醒,隻是速度不及情緒。

情緒從被刺激到爆發的時間幾乎是間不容發,知覺的評估必須在瞬間完成,當然這是根據以幹分之一秒計的腦部活動速率做為標準的。這種是否要采取行動的評估必須快速到形同自動的地步,甚至在意識尚未察覺以前便須完成。

這種知覺模式為求速度而犧牲了準確,將第一個印象視為全部,隻憑一個概觀或看最醒目的部分,無暇審慎分析便做出反應。這個印象可能隻是由鮮明突出的部分構成,經不起進一步的細節評估。這樣做的優點是可瞬間做情緒判讀(如他在生我的氣,她在撒謊,他很傷心等),迅即判斷對此人的態度應該是小心、信賴或同情。情緒心靈更是偵測危機的雷達,如果我們(或祖先)總要等待理性判斷,結果可能不隻是犯錯,而是性命不保。當然,這種印象式的直覺判斷也有其缺點,倉促論斷,誤判誤導在所難免。

艾克曼認為,情緒的這種先發製人、未覺先動的特性是其快速應變的主因,能使我們不須浪費時間思索應如何反應或應否反應,就可立即采取緊急動員。艾克曼研究人臉部的表情發現,極細微的情緒變化可在半秒種內閃過臉部。仔細分析,刺激來源發生後的千分之幾秒內臉部肌肉會先產生改變,各情緒特有的生理征狀也會在幾分之一秒內出現。特別是強烈的情緒,如麵臨突如其來的威脅時,油然而生的恐懼感更是迅雷不及掩耳。

艾克曼指出,基本上情緒的高潮期隻能維持數秒鍾。如果說外在的環境已改變,而原來的情緒仍將繼續控製我們的身體與腦部,將使應變能力大為降低。因此一種情緒要持續下去,原來的刺激必須繼續發生作用,譬如說摯爰的人死去會讓我們傷心許久。當感覺持續長達數小時,通常會變成較緩和的形式,即心情。心情是一種情感的基調,也會影響我們的想法與作法,但不及情緒高潮期那般強烈。

情緒的風格

由於理性反應所需的時間比情緒略長,碰到較富情緒意蘊的情境時,我們的第一個衝動常是情緒性的。但另外有一種情緒反應較前麵所說的立即式反應要慢一點,先在思想中慢慢醞釀,最後再導出情緒。這條路徑較為曲折刻意,通常我們對醞釀期的思想也都很清楚。這個過程涉及較廣泛的評估工作,也就是說思想(認知)是決定將挑起哪一種情緒的重要因素。譬如說我們的評估是:是先有清晰的思想而後產生情緒。比較複雜的情緒,如尷尬或考試將臨的焦慮,都是遵循這套模式。

反之,在快速反應模式中,情緒多是先於思想或同時發生,尤以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為然。快刀斬亂麻的決策模式可讓我們在瞬間進行危機總動員。最強烈的情緒常是不由自主的,法國小說家斯湯達(Stendhal)說:“愛情就像來去倏忽的熱病,非意誌所能控製。”豈隻愛情如此,憤怒、恐懼等也是如此。誠如艾克曼所說的:“我們確實無法決定陷入何種情緒。”但這也常常成為人們衝動行事的藉口。

情緒不但有快慢之分,更有召之即來的情緒。最深諳此道的莫過於職業演員,他們可能為了效果逼真刻意喚起悲傷的記憶,繼而使眼淚奪眶而出。事實上,這種透過思想引發情緒的招式人人都會,隻是不及演員高明罷了。特定思想通常隻能引發特定情緒,這一點很難改變,但我們確實可選擇思想的方向。性幻想可引發性欲,快樂的回憶讓人心喜悅,憂鬱的思緒引人煩憂,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不過我們通常無法理性地決定“應該”有何種情緒,感覺大抵總是不召自來的,理性能夠控製的是反應的方向。除了少數例外情形,我們通常無法決定何時要憤怒或悲傷等等。

情緒心靈的邏輯

情緒運作的邏輯是聯想式的,誤將象征或喚起記憶的事物當作真實。這也是為什麼比喻、象征、意象及諸種藝術形式(小說、電影、詩歌、戲劇、歌劇等)可直接衝擊情感的道理。偉大的心靈導師(如佛祖與耶穌)也是以感性的語言感動信徒,透過比喻、寓言與故事來說教。事實上,宗教的象征與儀式正是一種感性的語言,從理性的角度分析毫無意義。

情緒心靈的邏輯可以佛洛伊德的原本思考程序(Primarythinkingprocess)來解釋,這是屬於宗教與詩歌,瘋子與孩童,夢與神話的邏輯。約瑟夫·坎培爾(JosephCampbell)曾說:“夢是私密的神話,神話則是集體的夢。”原本思考是解開《尤裏西斯》一類書籍意義的鎖鑰,所謂原本思考程序是自由聯想決定敘事的順序,事物深具象征意蘊,一種感覺可取代或代表他種感覺,整體可凝縮成部分,時間或因果定律都不存在,甚至“不存在”這三個字也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任何事都有可能。心理分析可以說是解讀這種意義替代關係的藝術。

假使情緒遵循的便是這一套邏輯,那麼事物的客觀定義便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去看待。在情感世界裏,客觀事實就像三度空間的圖像,可由部分窺知全部。誠如艾普斯坦所說的,理智可在因與果之間建立合乎邏輯的聯係,情感則是盲目的,凡有雷同者便可試著聯聯看。

情感的機轉其實是很孩子氣的,而且愈是孩子氣愈是激越。試列舉幾項孩子氣的特點:其一是黑白分明的思考方式,完全沒有灰色地帶。譬如說某人因一時失言深感丟臉,心裏立刻想到:“我總是說錯話。”另一個特征是自我中心的思考模式,譬如某人開車發生意外,事後竟說:“那電線杆不知怎麼衝著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