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554天的愛情(1 / 3)

第十四章 554天的愛情

習慣於這樣,聽聽音樂,寫寫東西,音樂不一定是我喜歡的,正如我的文字一樣。醜陋的和美麗的如果說有什麼是關聯的,那麼我想都是真實的吧。這個世界上,隻有兩種東西可以有資格驕傲,一個是陽光,一個是傷口。陽光羨慕傷口真實的那麼坦然,傷口羨慕陽光可以微笑的那麼不可一世。我想,如果它們中有一個附著我的靈魂,一定傷口。

真話是天使,謊言是魔鬼,我想,我該是個天使,可是我卻愛上了魔鬼,這個世界有太多太多的不確定和太多太多的無可奈何,我呢,無非是幸與不幸中徘徊的一個影子。如果說,我的世界還有什麼是能躲開陰影的,我想,隻能是那個名字,那個出現在很多人身邊,卻在我這裏被銘刻的名字。

認識揚是在一個早上。確切來說是一個太陽剛吻過我的皮膚的時刻。從那家酒吧出來,陽光是如此的溫暖,幹淨,我多少有些自卑了。巴士上人不多,這個時候,安靜是那麼廉價,這種安靜沒有午夜那種暗暗的髒汙,我想,這也許是個禮物,隻是屬於我的時日不多。

揚走上巴士時,我看了表,是5點37分。5點37分,一個散發陽光味道的男孩微笑著問我,可不可以坐在我旁邊。這樣的微笑讓我有點愕然,好久不見的微笑,很暖,很塌實。

5點38分,我和揚小聲的彼此說了句“早安”。5點45分,揚說了句天氣不錯。我微笑著,不知道說什麼好。沉默,安靜。翻動報紙的聲音。6點03分,我說,我到了。

揚在窗口微笑著和我告別。

轉過身去,我想,那輛巴士上沒有誰記得我,我也不會記得誰。

回到家裏,我的頭很痛。牛奶早早的送過來了,胡亂吃了點,洗了澡,睡覺。一覺醒來,已經是下午1點了,去廚房,做午飯。我喜歡為自己做點吃的,這樣才能讓我感覺到自己照顧自己的那種成就感。3點,我坐在電腦旁,有家雜誌約稿,我要盡快趕好,千字80元,一個月隻要有一次稿件能刊用,我的上網費就有了,如果有兩篇能刊用,我的水電費就有了,如果有三次能刊用,我的吃飯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了。我的文字太過於頹廢,陰鬱,喜歡的人不多,包括我自己。拉上窗簾,偶爾漏進來的光線是那麼孤獨,搖搖欲墜。

我常寫校園裏的愛情,簡單的,純純的,幹淨的就象孩子的眼睛,沒有錢,沒有交易,沒有利用,沒有欺騙,但是,卻總是在你不想結束時慘淡的夭折。我的故事,寫到最後都是悲劇收場。愛情本身就是個悲劇,天長地久不過是老子的一廂情願罷了,海枯石爛也無非就是自然或有或無的變化罷了,我不相信柏舟能在淒風苦雨裏堅貞著什麼,更不相信詩經裏最初簡單重複著的那些愛情詩句。我是被騙大的,我不願意在長大以後繼續被欺騙。

故事寫好了,主人公卻沒有名字,男孩子就叫揚吧。隨手敲下的這個名字讓我心裏一震。揚,不過是一個路人。

晚上7點,給媽媽打電話,告訴她我這一切都很好,媽媽放心了,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家,我說公司太忙,暫時是不行了,過段時間再說吧。

我所說的公司早就已經不是我的容身之地了。我不想騙媽媽,卻不得不掩飾一下,我想,我還能養活我自己。

大二那年,我和文相愛了,感情很穩定。畢業後,我們一起來S市闖天下,我在一家公司任職,文的父母幫忙,他注冊了一家公司。我和文同居了,這樣安定的日子過了不到一年,文沒有說過娶我,我也沒有要他負責。文的公司經營不善,我所在的公司業績卻好的很,文告訴我,這個項目他誌在必得,他要我幫他,我知道,這個“幫”字意味著什麼,他說如果能成功的話,就和我結婚。我答應了。

事情敗露了。我泄露了公司的商業機密,文也沒能拿到那個項目。我苦苦哀求,老板放過了我,我知道,從那時起,我就再也不能再做這一行了。

文罵我沒用,他的公司破產了,他回了老家。我一個人留了下來,還好,房子還有半年才到期,我沒有錢,隻有一個尚在腹中的孩子。

文走後的第三天,我知道,我什麼都沒有了。我需要錢。

那家酒吧不大,生意還可以,老板是個女人,她可憐我,薪水給的很合理。我鄙視這種憐憫,卻沒有勇氣拒絕這種憐憫。

晚上10點半,我來到了這家酒吧。今天晚上人不是很多。唱完5首歌,我可以休息一下,一晚大約是15首左右。2點以後,我可以不唱歌,陪客人聊天。早上5點,我可以走出去了,這樣,6個半小時我可以拿到60元。不算客人給的小費。經營酒吧的女人很有頭腦,她知道這個城市裏有很多很多人想要找個陌生人來說說話,究竟那些走進酒吧的人會給她多少錢我不清楚,但是不會讓她賠本的。找我聊天的客人很多,我想,寂寞的人不隻是我一個。

我走出了那家酒吧。

5點37分,那個男孩和昨天一樣微笑著問我,可不可以坐我旁邊……

每天早上,5點37分,我都會看到揚的微笑。

認識揚的第30天,我借了錢,打掉了那個孩子。

認識揚的第50天,我下午找到了個工作,在一家打印社打字。

來S市的那時,我沒有想到我今天會靠寫東西,打字,唱歌,陪人聊天來賺錢養活自己。當然,我也沒想到會遇到揚。

認識揚的第83天,我找到了一份正式的工作,是一家化妝品公司。我和揚也開始通電話了。

認識揚的第113天,我被正式錄用了,我周末休息日依然會去酒吧唱歌,陪人聊天,幫人打字,還有,寫稿賺錢。

認識揚的第120天,我手裏有了點錢了。我開始做噩夢,我知道,那個孩子是無辜的。

認識揚的第125天,揚說,他要追我。

認識揚的第130天,我說,揚,不要愛我。

揚愛上了我。他不知道我在酒吧唱過歌,不知道我給別人打字,不知道我陪人聊天,不知道我寫稿賺錢,他隻知道我現在在化妝品公司。我想,我不能愛上揚。

揚還在上大學,那時每天早上看到他,是他回學校的時間。我比揚大兩歲,我有過一個同居一年的男朋友,我還有過一個隻有三個月生命的孩子。

畢竟和揚在一起的日子是快樂的。我喜歡不化妝,素麵朝天和他走在他們的校園裏,擦肩而過的女孩子中不乏漂亮的,至少都比我年輕,可是揚說他喜歡我眼睛裏的憂鬱和那種堅強。周末揚偶爾也來我這裏,我們一起做飯,吃飯,看電視,他不留在我這,總是9點之前就和我再見。他不知道,我已經不能在周末打字賺錢了,卻依然在他走後去那家酒吧。我需要那份工作,我需要那份工作幫我解決一些問題。

揚是一個孩子,他想問題總是那麼簡單。他說他馬上就要畢業了,他不考研畢業了可以娶我,看到他幸福的樣子,我的心在滴血。我想嫁,卻不能嫁給揚,揚愛我,但是愛的是陽光下的我,他不知道角落裏的我是如此的落寞,陰鬱。

揚大學畢業了,專業關係,他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份收入還不錯的工作,揚是那麼出色,我知道,他走到哪裏都是一片陽光。揚要拉我去見他的父母,我想,我害怕。

晚上,我睡不著覺,在電腦前寫著支持我生存的文章,也許,我的文字永遠都算不上是文章吧,我記錄的無非是我的真實一生活,酒吧,陪聊,打字,稿費,工作,還有那個三個月的孩子,離開我的男人,以及,這個愛我的大孩子,揚。

認識揚的第184天,我成了一家雜誌的特約撰稿人,我的工作隻是真實記錄我的生活,那家雜誌開了個欄目——一瓣風塵,專門收錄尚我這樣在那種地方,做那些不出賣肉體,但是沒有尊嚴的女人的生活。我不想出賣自己,於是,我告訴自己,這不是出賣。我我開始又多了份收入,每期連載,一個月下來,我想,我可以辭去酒吧的工作了。

就這樣,我白天去公司上班,晚上開始寫我回憶的或是正在進行的日記。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的真實情況,我想,我喜歡陽光。

化妝品公司業績不錯,三個月的時間,我加薪了。揚是我的幸運星。

拗不過揚,認識揚的第213天,我去見了他的父母。揚的父母都是中學教師,溫和,親切。

我想,嫁給揚也應該很好吧,至少,我可以安下心來,好好的做一個妻子,未來的媽媽。

揚的生日在我們認識的第235天,揚不要我買禮物,他說他想要的禮物很特別。我同意了,請了一天病假。我做揚一天的老婆。

早上,6點,揚來找我,我們去早市買菜,看著揚認真的討價還價,我覺得,做揚的女人真的會很好。揚根本就不會買菜嘛,我感覺揚的可愛是如此的真實。

8點,我和揚吃完早餐了。揚要我坐在沙發上看雜誌,他去洗碗。揚戴著我的圍裙,有點小,很滑稽。揚把碗洗的很幹淨。他根本就是一個認真的人,我想,揚是那種力求完美的男孩。

9點,我穿著揚幫我挑選的裙子和他出去逛街。不隻周末,商場裏人不多,我挽著揚,這個比我高半頭的男孩幻想著成為我的男人。揚拉著我去了家居裝飾那裏,我知道,揚在構想我們的小家。揚說我那的窗簾該換了,顏色太冷了,看著太壓抑,要換個暖色調的。揚挑選的窗簾很漂亮,橘黃色的主色調,白色稀疏的花,很幹淨,很簡單。

下午1點,我和揚坐在路邊的長椅上吃盒飯,揚說,我們要“餐風宿露”,同甘共苦。

下午3點,揚幫我掛窗簾。窗簾掛好了,房間裏一下就有了生氣。我想,這該是個女孩子的時間,而我,是個女人。

我和揚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在揚懷裏,我覺得很安全。

下午5點,我和揚坐1個小時的巴士去很遠的超市買東西,揚說他喜歡那家超市的裝修。

晚上10點,我和揚吃完了晚飯。揚趴在地板上,看朱德庸的漫畫。我坐在沙發上接著打那件沒有打完的毛衣。S市的冬天不是很冷,可是揚知道我會執意要穿我打的,我沒有理由拒絕。

11點,揚趴在地板上睡著了。我叫揚,揚看著我,揚要我做他的女人。

在揚生日的最後那一刻,我做了揚的女人,揚成了我生命裏的第二個男人。揚吻著我,告訴我,以後隻許愛他一個人。揚很霸道。

夏天的初戀

那天下午,天灰蒙蒙的,主校區下著一些零星的小雨。我固執地穿上那件白色的外套,在紫荊路上別人異樣的眼光裏向圖書館走去,這是我第二次去圖書館還書了。昨天才借的《第一次親密接觸》在我如饑似渴的翻閱下,幾百頁厚厚的一本書就在昏暗的燭光下讀完,感覺書中的故事雖然很浪漫卻不是很真實。不過,其實我是很渴望自己能像故事中的女主人公輕舞飛揚一樣有一段浪漫的愛情。我之所以逃離宿舍就是因為我不想聽她們女生漫無邊際的扯談,我隻想再試一下我和楓之間的默契。他,高高的個兒,英俊的臉旁透出股秀氣,是文學院的高才生。在校報上經常能看到他詩意的文字,是我們學生公認的海大的風流才子。還有他在溜冰場上的英姿颯爽的單排輪滑表演會讓你眼前一亮,驚歎不已!為了接近他,我不斷發掘自己,因為我始終相信隻有出色的女孩才能和才華橫溢的他並肩站在燦爛的陽光下。

圖書館裏空蕩蕩的,我心不在焉地翻看著《茶杯裏勿忘我》。忽然有人在我背後輕輕地碰了我一下,回頭望去,真是他啊!那個令我寢食難安朝思夢想的帥氣男生——楓!他依舊是那身深藍色的籃球服,瀟灑裏透出成熟穩重的男人氣質,臉上寫著若有若無的心事。我們互相胸無城府地笑了笑,他找他的《普希金詩選》,我翻著自己想找的資料,可到最後誰也沒有借出一本書。

“走吧!已經是下午六點鍾了”,他抬腕看著手表,“再晚了就沒晚飯吃了,隻好去外麵餐館吃蘭州拉麵了!”

和他並肩走出圖書館,我故意走得很慢很慢。微風輕拂著我那長長的飄逸秀發,長發在風婆婆的媒介作用下輕撫著他那英俊的臉頰。他忽然停下腳步,回過頭來問我:“你不會是以為今天又是巧合吧?”我點點頭,他指指肩上的書包,深情地注視著我,然後便告訴我他為了見我已逃了兩節現代漢語的必須課,隻因為去上課的路上看到了一襲白色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