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進城(1 / 3)

臨霧鎮,以地方特色而命名的小城鎮。在追溯到千年前,那時候還沒有迷霧山莊,而是叫迷霧穀,而臨近迷霧穀的這個小村莊,叫做臨霧村。

其曆史比迷霧山莊還要悠久,迷霧山莊僅僅是後來移居此處的強者就地建起的山莊,霸占此處罷了。

所以,臨霧鎮的土著百姓一直都不喜歡迷霧山莊,雖然稱不上敵對關係,卻也絕對說不上友善。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迷霧山莊的特產吸引了大量的商人和專門來此采購藥物的遊散修者。

近水樓台先得月,土著村民就算是自己去收購迷霧山莊的藥物來賣差價,也能讓他們衣食無憂。

因此,這個原本名不見經傳的山野小村,經過數百年的演變已經略有火候,在城鎮的邊沿也豎起了城牆,相比於那些大城鎮,就缺了官兵和守護者罷了。

不過,來到城門處後,雪泣還是忍不住唾棄了一番:“看地圖把這裏標記為城池,有點假啊。城牆低矮成這樣,能抵禦靈獸嗎?感覺小鹿鹿一跳就翻過去了。”

雪泣的話剛說完,就用力拍了一下前麵的大鹿頭。

“呦!!”這叫聲,也不知道是表示抱怨,還是表示認同。

此時此刻,雪泣正坐在一頭巨鹿的背上。

然而,這巨鹿的頭頂,原本的成雙成對大角,僅剩一隻歪歪斜斜在頂在腦門上,十分可笑。

【靈獸:森林麋鹿】

【綜合戰力:b】

【說明:食草性木係靈獸,性情溫和,不擅長進攻,但擅長自愈,能靠天賦在一定程度上控製植物。力量巨大,最常用的進攻方式為鹿角衝撞,可破金石。】

普通的成年森林麋鹿也就c級,這頭森林麋鹿屬於族群裏麵的強者。它渾身墨綠色,體長達到四米,身高也有四米,單獨巨大的鹿角就有兩米高,體形比一輛皮卡還誇張。

與世無爭的它,原本隻是在森林裏麵找果子吃。遠遠地看到一個人類的小女孩,也沒把對方當回事。

可是,雪泣發現它之後,瞬間就歡呼起來!立馬將背後的大捆獸皮給放下。

隨後,森林麋鹿這一輩子最倒黴的一刻到了!

獸皮落地後就快速地散開,從中,冒出了另一個身穿皮草的小女孩。

哪怕児琵妲有意識地控製力量,但一套王八拳下來還是把森林麋鹿揍得半死。最慘的是,那巨大而堅硬的鹿角還被敲斷了一隻,森林麋鹿瞬間魂飛魄散。

當時的雪泣看到森林麋鹿被嚇得跪倒地上完全不敢動彈,還專程跑到旁邊慢慢地撫摸其小腿道:“小鹿鹿,別怕,我們不殺你,就是想你幫忙背點東西。”

八歲的雪泣站,在體形巨大的森林麋鹿麵前,這樣子就像小孩扶在皮卡的輪子上在安慰。論安慰是不可能的。

不過,森林麋鹿在雪泣的一番“安慰”後,也慢慢地“振作”起來。

b級的靈獸已經有不弱的靈性,除了不會說話外,一般的邏輯分析還是能做到的。

它看著眼前虎視眈眈的白瓷娃娃,再看看在旁邊奸笑著,不斷摸它小腿的怪小孩,多多少少都能明白是怎麼回事。

因此,在児琵妲和顏傑的yin威下,一頭路過的巨鹿就此遭殃!成為了他們的坐騎,幫忙翻山越嶺和背東西,這可讓顏傑樂壞了。

如此體形和力量,又不具有太強的攻擊性,對隻有c+級別實力的雪泣來說,實在是再適合不過了。

說起來,雪泣從黑岩城附近趕到迷霧山莊這一路上,要運的東西還真的不少,靠她那瘦小的身材去背,實在是強人所難。

顏傑為了更好得到児琵妲的幫助,在戰利品的分配上,主動作出了“妥協”。大意就是,如果請児琵妲幫忙,戰利品就讓児琵妲先挑先拿,她拿完剩下的才輪到雪泣。

實際上,児琵妲會拿什麼?她大部分時間都是休眠,又帶不走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