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黎念站在停車位旁邊,早已經等得不耐煩。她穿著一件晚禮服,外麵罩一件長至膝蓋的大衣,沒有戴圍巾,裸^露在外的皮膚能夠清楚感受到北方冬天徹骨的涼意。
麵前這輛車牌號為一連串九的寶藍色蘭博基尼挨著她的車子太近,擋住了她要取車的腳步。而在十五分鍾前,商場的前台小姐通過廣播,聲音甜美地請這輛車的車主到停車場來一趟,可至今卻依舊沒人回應。黎念的嘴唇抿得死緊,心裏早就把這個車主詛咒了百八十遍。
無奈又不得不等待。當黎念百無聊賴地從“一隻青蛙一張嘴,兩隻眼睛四條腿”數到“十隻青蛙十張嘴,二十隻眼睛四十條腿”的時候,終於有一個男人從商場的旋轉門裏慢慢走了出來。
一件深色大衣,前襟半敞,雙手插在口袋裏,步幅穩慢,身形修長,比例屬上品,遠遠看過去,那份與眾不同的卓然氣質中竟然還透著某種隱隱的熟悉。
黎念突然間感到不安。她站在那裏,一瞬不瞬地盯著他,因為太過專注,甚至已經忘記了寒冷。
而等他走進她的清晰視野內,黎念剛剛準備要發作的脾氣,陡然全部被硬生生地壓了下去。
這個人在她麵前站定,簡單卻不失雅致的著裝,一如既往的懶散又傲慢的姿態,以及那點熟悉又可惡的笑容,統統都讓黎念感到不舒服。
而其實,他越舒服,她就越不自在。這幾乎已經成了兩人之間的定律,一直沒有變過。
他隻是在微微歪著頭瞧著她,似乎並不打算開口。麵前這個人總是有這樣的本事,隻是用他那種獨到的眼神看著你,你便能感覺到自己無所遁形。
冬日的陽光並不溫暖,黎念徹底回過神來,感到了一陣強烈的涼意,甚至打了個冷戰。她唯一慶幸今天戴著墨鏡,並且墨鏡十分大,足以模糊他對她真是表情的判斷。
黎念很快麵無表情地開口:“這位先生,麻煩把你的車子挪一下,我趕時間。”
他沒回答,隻是垂著睫毛,用那種專屬的慢條斯理的眼神細細地看著她。
黎念在心中暗暗鄙視他,臉上卻還在保持著萬年不變的微笑:“先生,您的車子挨著我的太近了。”
依舊沒有反應,甚至麵上表情半點也沒變。
黎念深深吸了一口氣,擰起眉毛,雖然壓低了聲音,火氣卻早已滿溢在了空氣裏:“安銘臣,你有完沒完?”
他微微笑了一下,向她伸出手,被她反應敏捷地躲開。他不以為意地收回去,聲音慢吞吞:“要去哪裏?”
黎念揚起下巴:“要你管?”
“你已經三個多月沒有回過宅子了。”安銘臣想了想,“確切地說,是一百零四天。”
黎念繼續冷著一張臉:“請把車子弄走,謝謝。”
安銘臣低下頭,仔細打量著她頸間璀璨的項鏈,精致的手袋,以及得宜的妝容,慢慢地開口:“你要去參加晚宴?”
“請把車子弄走,謝謝。”
“你自己開車過去?”
“請把車子弄走,謝謝。”
安銘臣終於有了點兒反應,狹長漂亮的眸子眯了眯,口氣一下子冷了好幾個調:“你是鸚鵡麼?”
黎念呼出一口氣,這次索性連車子也不要了,直接轉身就走。安銘臣卻以更快的動作擋在了她麵前,麵色明顯寒下來,沉聲說:“連個招呼都不打,念念,這不是待客之道。”
“安銘臣,你好。安銘臣,再見。”黎念涼涼地看著他,一邊揚手去喚不遠處的計程車。甩出這麼一句話後,便輕巧地繞過他,快速閃進了甚至還沒有停穩的計程車內。
黎念通過計程車的後視鏡回看,安銘臣依舊站在原地,微微低著頭,似乎正在接電話,是斂起眉眼的模樣。
其實安銘臣的眼睛一直好看得有些過分,有時甚至略顯邪氣。一雙丹鳳眼,眼尾狹長而上挑,即使沒有任何表情,那雙眼睛也會泄露出一絲勾魂的意味以及主人玩世不恭的處事態度。
這個人兩年前跟她結婚,而從一年半前,黎念就一直在費盡心機地要離婚。
黎念今年的新年願望有三個。第一,和安銘臣離婚。第二,和安銘臣離婚。第三,還是和安銘臣離婚。
而如今三百六十五天隻過去不到八分之一,她就已經開始有些沮喪。
黎念有些失神,身邊的司機卻覷著她的神色,突然小心翼翼地開了口:“小姐,您是那個明星黎念嗎?”
黎念調回視線,抿抿唇笑了一下:“您也覺得像?我有朋友慫恿過我去參加‘超級明星臉’,說一定能拿冠軍。”
到了目的地,黎念收起衣服下擺,攏了攏頭發下車。隨後便聽到一聲笑:“說了我去接你吧,你非要自己過來。自己來就自己來吧,可你坐出租車來又算是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