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天,全球數以百萬計的觀眾守在電視機旁觀看奧斯卡頒獎典禮。表麵上看,這個儀式是為了嘉獎當年最佳的電影作品。但對許多人而言,它的真正意義在於展現時尚。影迷和"狗仔隊"在警戒線外翹首以盼,隻為一睹紅毯上巨星的衣香鬢影。攝像機也時刻待命,向世界轉播紅毯時裝秀(當然,時尚慘劇的發生也是難免的)。在這個過程中,影視圈和時尚界都上演著名利浮沉。

多年以來,法維亞納公司(Faviana )的設計師們也在密切地關注著奧斯卡頒獎典禮。法維亞納位於紐約第七大道,是一家服裝製造商。它的網站上有一個名為"像明星一樣裝扮"(Dress Like A Star )的鏈接,點開鏈接,你會看到一係列女演員著裝的仿製品,這些服飾曾在電視節目中、電影裏,乃至類似奧斯卡的頒獎禮上出現。實際上,法維亞納在展示產品時,使用的就是女明星的照片,比如安吉麗娜·茱莉(Angelina Jolie )或莎拉·傑西卡·帕克(Sarah Jessica Parker )。照片中,她們穿著的正是被仿製的原作。

在法維亞納公司的業務中,上述山寨服裝占據了很大的比例。

它在網站上不無驕傲地宣傳道:"過去七年間,我司的"設計魔術師"對好萊塢最閃亮明星們的造型進行了深入剖析。"實際上,法維亞納不僅"剖析"明星的紅毯造型,它甚至就是在抄襲這些著裝,而它對此毫不掩飾,甚至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其首席執行官奧米德·莫拉蒂(Omid Moradi )在一次訪問中誇口稱:"電視轉播大型頒獎禮後的十分鍾內,法維亞納的設計團隊就已經著手仿製最新的"明星範"晚禮服了。"

法維亞納的產品售價從200美元至500美元不等,這並不便宜,但比起價值數千美元的原作要劃算不少。因為要維持低廉的價格,即便是所謂的"設計魔術師"也無法完全重現原作的昂貴麵料和精細做工。但是,對於那些永遠也買不起真貨的女性消費者而言,這都無關緊要。便宜的仿品終究聊勝於無。法維亞納不僅長於製造山寨禮服,還善於炮製公關熱詞,它聲稱,自己的產品能讓消費者"經濟地閃亮一下"(Bling-on-a-budget )。

法維亞納們的存在[ABS、舞會女孩(Promgirl )等公司也從事與法維亞納類似的業務],引發了一些我們對於創造和抄襲之間關係很有意思的思考。在大多數創意產業中,抄襲是非法的。當我們安坐家中,觀看從Netflix 租來的影片時,總會看到以下警示:

"此產品受版權保護,未經授權複製或傳播此產品屬於非法行為。侵犯版權的行為(包括不涉及金錢利益的侵權行為)將被聯邦調查局立案調查,最高刑罰為5年徒刑及25萬元罰金。"

"複製"或抄襲電影等創意產品是違法的。包括版權法在內的知識產權法律旨在防範抄襲行為。其理論依據在於,對仿製的容忍最終將摧毀創意產業。如果創作者的心血結晶能被隨意借用,就不會有人願意花功夫去創作了。那麼,為何法維亞納等公司能夠肆意地仿製其他人設計的服飾,並且逍遙法外?更重要的是,為何猖獗的抄襲行為沒有讓時尚產業毀於一旦?

個中原因讓人驚訝:版權法的保護範圍並不包括時尚設計。法維亞納的所作所為完全合法,也非常盛行。時尚商標被嚴肅地保護,仿冒古馳(Gucci)、馬克·雅各布斯(Marc Jacobs)的品牌名稱是非法的,收費昂貴的版權律師會傾盡全力告倒商標仿冒者,但服飾設計本身可以隨意抄襲。時尚圈中的企業,不論高低貴賤,都會"山寨"他人的設計。有的隻是從已有的設計中吸取靈感,或者說"借鑒",有的則是更為明顯的抄襲。但這些仿製形式都是合法的,人人都能采用。

然而,隻要掃一眼《時尚》(Vogue)雜誌沉甸甸的九月號,就會發現時尚圈中的創意從未消亡。每天,嶄新的服飾設計都以令人炫目的節奏被推向市場。實際上,美國的時尚產業從未爆發出如此之多的創造力。抄襲並沒有毀掉時尚產業。時尚在抄襲中幸存,甚至因抄襲而蓬勃發展。通過講述時尚、橄欖球、烹飪和金融等不尋常的產業發展史,本書將解析在這個抄襲成本更為低廉,抄襲手段更為便捷的時代,創新將何去何從。

當代經濟的核心在於創新。許多人堅信,被歸入"知識產權保護"範疇的法規(尤其是版權法和專利法)是創新得以持續的前提條件。大到互聯網、計算機公司,小到生產燈泡的企業,都持有這種對於知識產權力量的信念。這種信念也是美國憲法的製定者們重點關注的對象之一。美國憲法直接規定,為"推進科學和有益藝術的發展",美國國會有權授予有效期為"特定時間段"的專利和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