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病號。——喬治和哈裏斯的病痛。——一個得了一百零七種不治之症的可憐蟲。——妙方。——治療兒童肝病。——我們一致同意我們都勞累過度,缺乏休息。——去體驗一周水深浪急?——喬治提議泛舟河上。——蒙特莫倫西反對。——三比一,原提案通過。

喬治、威廉·薩繆爾·哈裏斯和我,再加上蒙特莫倫西[1],我們四個坐在我的房間裏,一邊抽著煙,一邊談論著我們糟透了的身體——當然啦,我是指從醫學角度來講的“糟糕”。

我們都頗為不適,並對此憂心忡忡。哈裏斯說他時不時來一陣異乎尋常的暈眩,讓他簡直搞不清自己在幹什麼;接著,喬治說他也時不時來一陣暈眩,也不知道他在做什麼。至於我,我是肝髒出了毛病。我之所以知道是我的肝出了毛病,是因為我剛剛讀了一份肝病專利藥的廣告,裏麵詳細介紹了肝出毛病後的各種症狀,而這些症狀我都有。

這事非同小可,可我每次閱讀專利藥品廣告都難免得出這樣的結論:我患有其中論及的那種疾病,而且已然病入膏肓。對每一例病症的診斷似乎都和我的不適感完全相符。

我記得有一天我去大英博物館,想查詢一下我患的某種小毛病——我猜想大概是花粉過敏——該怎麼治。我從書架上拿下我要的書,埋頭把想讀的統統讀了一遍;然後,我開始漫不經心地翻起書頁,有一搭無一搭地瀏覽起各種病症。我不記得我最開始讀到的是哪種病症了(但我確信是某種恐怖至極的瘟疫)——那張“先兆症狀”列表還沒讀到一半,我就確信我得了這個病。

我駭然呆坐了一陣子;然後,在絕望的萎靡之中,我再次翻了幾頁書。我瞥見了傷寒——讀了症狀之後——我發現自己患了傷寒症,必是已經染病數月而不自知——真好奇我還得了別的什麼病;翻頁,是亨延頓病(舞蹈病)——不出所料,這病我也有,——我起了興致,決定索性一查到底,於是按照字母順序開始看——我發現,我依次感染了瘧疾(正深受其折磨,大約再過兩周將迎來急性發作期)、腎小球腎炎(真慶幸我隻有輕微病變,這麼說來我還可以活很多年)、霍亂(伴有嚴重的並發症)、白喉(似乎是天生的)。我孜孜矻矻啃完了整本書二十六個字母下所有的病,而唯一一種幸免於難的是膝蓋囊腫。

一開始為這事我著實還挺傷心;似乎我受到了那麼點怠慢。為什麼我沒有患上膝蓋囊腫呢?為什麼偏偏落下了這個?可是過了一會兒,我還是放寬了心。我思忖著,我已經身患除此以外的、藥理學已知的所有疾病了,所以我應當無私點,不要覬覦膝蓋囊腫了。痛風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攫住了我,最惡性的階段也快來臨了;真菌感染更是打從我童年時代就如影隨形。鑒於真菌感染是書上所列的最後一種病,於是我得出結論,我沒什麼其他病好擔心的了。

我坐在那裏,陷入沉思。我想,從醫學角度來看,我是一個多麼有趣的病例啊。醫學課堂有了我可謂如獲至寶!有了我,學生們再也不需要“醫院實習”了。我乃集醫院之病於大成之士。學生們隻要繞著我轉悠,就可以拿學位啦。

不知道我好死賴活究竟還有多少時日。我試著給自己做了檢查。起初其實連脈搏也壓根感覺不到,突然之間,它居然開始蹦躂了。我取下手表測了測心率,測到每分鍾一百四十七下。我試著去感覺自己的心跳。沒有心跳。它停止了跳動。人們說心髒一直都在那兒砰砰跳動,我以前也深信不疑,但我沒證據來證明。我把前身拍了個遍,就是我稱之為腰以上頭頂以下的部分,又拍了拍身子兩側和後背上方。但我依舊什麼也聽不到感覺不到。我試著去檢查舌苔。我使勁把舌頭往外伸,然後眯起一隻眼睛用另一隻眼睛來檢查,但費盡九牛二虎之力也隻看見了舌尖。我唯一的收獲就是比以前更加確信自己得了猩紅熱。

走進閱覽室時我健康快樂似神仙,結果化作一具破爛的殘骸爬出來。

我去找我的醫生。他可是個老朋友了,一般給我把把脈搏,看看舌頭,談談天氣。我幻想自己生病時,他卻從沒發現過任何問題;所以我決定立刻去會會他來幫他一把。“醫生最需要的,”我說道,“就是實踐。他一定肯接診,因為從我這他能獲得更多的實踐。我一個人頂得上1700個你們這些平庸無奇的普通病人,你們每個人撐死了也就得個一兩種病。”所以我直接上樓找到他,於是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