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爭論紛呈的霍布斯政治哲學
托馬斯·霍布斯(HobbesT.),有史以來最富爭議的政治哲人之一。對於他,人們議論紛紛,爭論不斷。施特勞斯認為霍布斯是自由主義者,奧克肖特認為霍布斯政治哲學本身即是反專製主義的m,而麥克裏蘭則認為霍布斯政治哲學對專製合法性進行了論證,更多的人則委婉地說霍布斯是自由主義的開創者或者奠基人111。
中文世界很多人都不認為霍布斯是個自由主義者,錢永祥先生可謂是這方麵的代表。在《霍布斯是自由主義者嗎?:談自由主義的一項必要成分》一文中,他以“主張個人的絕對自然權利,並不足以賦予一個理論某種自由主義的特色和資格”和“霍布斯式的暫定協議”社會整合概念並不符合霍布斯本人的看法為由,認定了霍布斯的這個屬性mi。
對同一哲人產生如此迥異的解讀,這與不同的讀者秉持的價值觀與認識方法有關,也與霍布斯政治哲學的內在氣質有關。應該說,霍布斯的政治哲學本身不甚成熟,有著不少天真與自相矛盾之處,他對國家科學的論述很難說是成功的。一些學者正是通過霍布斯政治科學不甚成熟和不甚成功這一特點做出了對霍布斯的評價。同樣,在誤認霍布斯為專製主義者的背景中亦不能排除這一特殊因素。
本書將“保守自由主義”這一概念引入霍布斯哲學,嚐試重新閱讀《利維坦》(Leviathan)文本。本書旨在闡明:霍布斯的政治學成功地闡明了“利維坦必須維護個人自由”這一未受到諸多霍布斯研究者充分關注的觀點,而其失足之處在於沒有對“憲政民主”這一政治發展必須正視的根本方向,進行哪怕是最基本的討論。但由於將基本人權維護作為其政治哲學的基石,霍布斯不失為自由主義的一個偉大先行者。
二、利維坦的基礎:安全與恐懼的本能
公元1588年,霍布斯出生於英國南部威爾特郡一個鄉村牧師家庭。傳言母親在西英戰爭的恐懼炮聲中生下了霍布斯。霍布斯成為德文郡公爵(Dukes of Devonshire)的家庭教師後,曾三次造訪歐洲大陸。在法期間,他親曆了亨利四世被瘋狂的天主教教徒殺害及其後出現的政治混亂。英國革命的動蕩反複又使霍布斯幾乎在恐懼中度過了自己的一生。
此外,霍布斯曾經研究古希臘和拉丁文的著作。經過十餘年的努力之後,他在1628年完成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翻譯,成為第一個將其從希臘文原稿翻譯為英文的人。翻譯生涯令霍布斯認為民主政府是無法打勝戰爭並維持長期穩定的。今天我們知道:古希臘的城邦民主政體與1787年北美建立的代議製的聯邦民主政體有著本質上的不同。1679年去世的霍布斯沒有看到自己祖國1688年的“光榮革命”,更沒有機會看到1787年美國聯邦憲法的頒布和《聯邦黨人文集》作為立憲經典作品的誕生。
特殊的人生體驗,以及霍布斯身處的時空環境所導致的比較政治學意義上的視野局限,使霍布斯對秩序和安全產生了極為強烈的籲求。不難看到,《利維坦》背後,隱藏著的是一種對“亂世”和“無序”的深深恐懼,以及內心深處對古希臘城邦民主政體不能長期維係社會穩定的不滿。接受了近代自然科學運動所重申的機械主義和理性主義傳統的霍布斯,在其內心深處卻強烈反對文藝複興、啟蒙運動的以個性解放為口號的激進共和傳統。對古希臘的這種不滿,對基督信仰的離經叛道,奇跡般地出現在霍布斯的著作裏。
霍布斯政治哲學是“恐懼”之子,而在另一方麵也可以說是“自然科學之子”。受啟蒙運動以來以笛卡爾為代表的自然科學哲學的影響,霍布斯將幾何學和機械論引入了自己的體係,並自詡自己的政治學體係是一門新的“政治科學”。但這方麵的真實情況更複雜,正如施特勞斯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學:起源與基礎》一書封底所說的:霍布斯政治哲學並非出自對自然科學的接受,而是出自對人性和道德的體驗與理解。m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對《利維坦》文本的解讀就不能不回到這樣一些更為基礎性的東西上來。
“利維坦”是墮落的天使,是魔鬼,是撒旦。霍布斯所指的“自然狀態”,正是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因“眼目的情欲”、“肉體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受撒旦引誘偷吃智慧樹上的禁果以致被逐出伊甸園時候的那個狀態。霍布斯政治哲學所敘述的人性,在以《聖經》為經典的基督教教義來看是全然敗壞的,而在墮落的人來看卻是全然自以為正當的。《羅馬書》第五章第十二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在第八章第二節又說,“因為賜生命的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在《創世紀》裏,第一個由人而生的人該隱由於嫉妒之心殘忍地殺了他的兄弟亞伯。正如義人亞伯拉罕會以“The child was born in my house”表達感恩之情,某些民族的人則會自私而充滿控製欲地說:“這是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