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缺乏責任感的人是難以值得信賴的人;一個缺乏責任感的組織是注定失敗的組織;一個缺乏責任感的民族是沒有前途的民族!
2011年7月23日20時34分,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車行駛至溫州市雙嶼路段時,與杭州開往福州的D3115次列車追尾,導致D301次1、2、3列車廂側翻,從高架橋上掉落,毀壞嚴重,4列車廂懸掛橋上,D3115次15、16列車廂損毀嚴重。截至7月29日,事故已造成40人死亡,200多人受傷。
事後,根據新華網溫州7月28日電,上海鐵路局局長安路生28日在溫州召開的國務院“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全體會議上說,“7·23”動車事故是由於溫州南站信號設備在設計上存在嚴重缺陷,遭雷擊發生故障後,導致本應顯示為紅燈的區間信號機錯誤顯示為綠燈。
他在分析鐵路部門的問題時說,在雷擊造成溫州南站信號設備故障後,電務值班人員沒有意識到信號可能錯誤顯示,安全意識敏感性不強;溫州南站值班人員對新設備關鍵部位性能不了解,沒能及時有效發現和處置設備問題,暴露出鐵路部門對職工的教育培訓不到位。
安路生還說,事故反映出現場作業控製不力,溫州南站電務值班人員未按有關規定進行故障處理,沒能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事故反映出的設備質量、人員素質、現場控製等問題,說明鐵路部門的安全基礎還比較薄弱,這些問題反映出鐵路部門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2011年8月11日下午,國務院“7·23”甬溫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在溫州召開第三次全體會議。國務院“7·23”調查組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稱,“通過調查,可以認定,這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完全可以避免和防範的重大責任事故”。
責任,是一個耳熟能詳的詞語。對於一個人來說,責任是他一生能否有所成就的重要砝碼。而對於一個企業來說,員工的責任同樣具有非凡的意義和價值——這是企業製勝的精神堡壘,是企業能夠在激烈的競爭中巋然不動的堅實根基。“沒有破產的行業,隻有破產的企業。”可以說,責任直接決定了企業競爭的成敗。
責任,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使命,它伴隨著我們生命的始終。從我們來到人世間,到我們離開這個世界,我們每時每刻都擔負著責任:對家庭的責任、對工作的責任、對社會的責任、對生命的責任等等。
特別是對於現代職場人士而言,身在職場之中,工作就意味著責任,因為每一份工作所規定的內容就是一份責任。隻要你選擇去做,就應該為它負責,因為那也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相反,如果一個人失去了應有的責任感,那他的人生也就失去了意義,正如社會學家戴維斯所說:“放棄了自己對社會的責任感,就意味著放棄了自身在這個社會中更好的生存機會。”
現代職場中並不缺少有能力的人,而是缺少責任與能力並有的人。責任比能力更重要,隻有責任,才能讓每個人擁有勇往直前的勇氣,才能使每個人產生強大的精神動力,才能使每個人積極投入到工作中去,並將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致。事實上,也隻有那些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資格獲得更大的榮譽。
一位企業家曾說過:“一個人可以清貧,可以不偉大,但不可以沒有責任感。”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相信你所在的企業會因為你這份責任感而變得更加輝煌和強大,而你的人生也會因此而擁有更多的卓越和精彩。讓我們勇敢地承擔起責任吧!記住,責任比能力更重要!
賈扶棟 湯飛
2011年8月於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