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圍城鐵律1
姆姻是家庭的紐帶。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和運行規律,其中夫妻恩愛始終是主旋律。夫妻相愛,同時也受父子、姿媳、姑嫂、兄弟等因素和環境的影響,夫妻必須善於去感覺、體驗、摸索和營造,使愛情得以延續、拓展和升華,辦法和策略當然屬於你……
幸福和諧的主旋律
妻賢夫禍少
中國有句俗語,叫“妻賢夫禍少”,是說妻子賢能,可以幫助丈夫端正行為,驅禍避害。有些做丈夫的在事業發達之前,往往較容易接受妻子的建議和忠告;一旦事業成功了,社會地位變了,就會不知不覺地輕視妻子的意見,這時說不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劇正等著他去扮演主角呢。
為丈夫當好事業、生活的參謀,這是做妻子義不容辭的責任。俗話說:“丈夫的命運決定妻子的命運。”又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兩句話都道出了夫妻的利益和命運密切相關。因此,妻子應該想方設法當好這個參謀。首先,妻子對丈夫思想、感情上的變化最為了解,可以及時地發現問題,提出意見;其次,妻子對丈夫事業上的利益、工作上的利益、社交上的利益把握得最為準確,知道如何行事對丈夫最為有利;再次,憑著女人特有的敏感和細心,丈夫考慮問題時,妻子可以為他拾遺補缺。因為妻子思想方法上的長處,正是一般隻擅長從大處著眼考慮問題的丈夫的短處。
妻子要當好丈夫的參謀,還必須注意:
向丈夫進忠告時必須“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即一定要把自己意見的論據、推理過程、結論詳細地告訴丈夫,讓他聽後口服心服。如果丈夫不服,應該引導他把不服的理由說出來,這樣,經過爭辯之後的服從才不容易發生“倒戈”。此外,對丈夫的忠告宴充滿感情。這種帶有感情色彩的忠告,做丈夫的往往比較容易接受。
丈夫的某些不良思想傾向和行為習慣,往往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單單靠妻子的一夜長談往往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時,妻子應該有“鍥而不舍”的精神:看到丈夫有進步,就及時給予肯定和鼓勵;看到丈夫“舊病複發”,就反複勸誡。隻要丈夫的天良未泯,尚有向善之心,而妻子進忠告的方式又正確,那麼“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終究隻是個時間早晚的問題。
要注意給丈夫的“棄惡從善”創造一個有利的家庭環境,促進丈夫的“自我控製”。醬如,丈夫嗜賭,在妻子的勸告下已有戒賭的決心,但他那幫賭友還是經常來拉他人夥。這時,做妻子的就應該設法減少乃至斷絕丈夫同賭友的交往,引導丈夫轉向或者培養起一種對高尚娛樂的愛好,或者多同與“賭”無緣的朋友交往,以填補戒賭之後在閑暇時和精神上留下的空白。當然,這些方法是消極的,關鍵還在於丈夫自身的‘‘免疫力”(或叫做“自我控製力”)。
在任何時候向丈夫進忠告,都不要忘了給他的“大男子主義”留一塊小小的領地,哪怕是象征性的也好。這樣做倒不是遷就丈夫,而是尊重丈夫自尊心的另一種表現方式。因為,即使個性不強的丈夫,他的自尊心也是不容侵犯的,所以,在這一點上,妻子還是寬鬆一些為好。
父慈子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家庭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就血緣關係而言,父母與子女是最親的親人。子女的生命,是父母造就的。按照古人的觀念,子女的精、骨得之於父,子女的血、肉得之於母,父母在造就子女血肉之軀的同時,也使自已的生命在子女的身上得到了空間上的拓展和時間上的延伸。這種天然的血緣關係,是父母與子女骨肉親情的基礎。但血緣關係不是維持骨肉親情的惟一紐帶。
“知子莫若父”,這句話最早是春秋時管子說的,在當今社會,如果哪一位父親對這句格言過分相信,那他就會成為兒子心目中“自以為是”甚至“不可親、不可敬”的父親。
從某種意義上說,了解一個人是不容易的;同樣,要真正了解與自已關係最為密切的子女,也是不容易的。父母與子女,骨肉之情再濃,但畢竟是兩代人,他們各自不同乃至很不同的社會環境、人生閱曆、生理和心理特點、道德標準等等都會在這兩代人之間造成隔膜。當子女年紀尚幼時,一般說來,都比較容易接受父母的意見和意誌,因為這時他們的智力和體力尚未充分發育。隨著子女日漸長大成人,家庭中的“代溝”便會加深,特別是當子女在智力和體力上都趕上甚至超過父母時,他們獨立的意識就會越來越強烈地表現出來。他們會反對父母向他們提出的要求,也會蔑視父母奉若神明的某些處世哲學、倫理道德;更會經常提出一些父母無法接受的“驚世駭俗”的見解。這時,作為一個現代社會的父母,應該意識到自己的子女正處於人生的一個重要時期,切不可視其為對父母的不尊敬。既然子女將由孩子變成大人,那麼,做父母的對子女的態度也應有所變化。如果說,對未成年的子女,父母主要是通過教育和引導來實現,那麼對即將成年和已經成年的子女,父母就隻能通過商量、勸誡的方式來影響子女。
對於未成年的子女,父母的責任主要體現在撫養和教育上。這時,父母在子女心目中的“權威地位”應該確立,但確立的方法要注意,切不可借助打罵和訓斥的手段。在當今社會,父母同子女應該具有新型的平等關係。子女對父母的感情是“敬服”而不是“敬畏”。顯而易見,現代的父母比古代的父母難當得多了。要子女畏怕並不難,任何父母都可以通過訓斥或肉體懲罰使子女表麵上服從自己,但這僅僅是“口服”;而要子女“心服”卻困難得多了,這就要求父母時時處處以身作則,用自己的人格來感化子女,經過潛移默化的長期過程,才能使子女真正“心服”。口服是表麵的,心服是內在的;口服生厭、生惡,心服生敬、生愛;口服是易變的,心服則趨於穩定。
當孩子步人成年以後,他們的生理和心理都會發生很明顯的變化,這些變化往往使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在一個時期內變得很不和諧。對於大多數的家庭來說,這個“動蕩的”過渡時期都會很平穩地過去,但對有些家庭來說,由於作父母的沒有及時、正確地調整“為父(母)之道”,以致在以後的生活中給兩代人的關係留下陰影。
做父母的沒有不愛自己的子女的。既然子女長大了,那麼父母愛子女的方式也應隨之改變。在成年子女麵前,父母如果還是像對小孩那樣,或者耳提麵命,不注意維護其自尊心;或者“越俎代庖”,時時處處為子女的生活、前程設想得無微不至,這樣的父母自以為“舐犢情深”,其實子女未必領他們的情。如果做父母的總是有意、無意地挫傷成年子女的自尊心,那麼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隔閡就會不斷加深;如果做父母的總是像老毋雞護小雞那樣護著他們的孩子,那麼,他們的子女日後會因此而缺乏在生活的海洋中搏擊的勇和能力,到那時,子女會掉過頭來抱怨他們的父母。
“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把這句話視作真理是錯誤的,但如果把它視作每一個父母理解子女時應該達到的標準,無疑是正確的。作父母的惟有對於女的各方麵有深刻的、準確的認識,方能名副其實地愛自己的子女,並能對子女的人生提出有益的建議。
婆媳互愛
婆媳關係是家庭中最難處理的關係,婆媳矛盾則是一個令清官也為之發愁的難題。在一個幹家庭”中(即由祖父母、父母、子女組成的家庭),如果不算第三代,那麼家庭中可能存在五種關係,即夫妻關係(包括兩代夫妻)、父子關係、母子關係、公媳關係、婆媳關係。其中,夫妻之間由於利益相同,且由於愛情和長期在一起生活而產生的感情的關係,一般不會發生劇烈的衝突;父子和母子由於有血緣這根強有力的紐帶的聯係,即使產生了某些矛盾,也會因血緣聯係的影響而較容易的在互相諒解之中消除;公媳之間沒有血緣的聯係,公公與媳婦一般接觸較少,而且各自在家庭中承擔著互不相幹的“責任”;惟有婆媳之間,既無血緣的紐帶,又無感情的保障,在相近的家務中摩擦較多,一旦出現隔閡,產生矛盾,往往呈現出激化的趨勢。
婆媳矛盾之所以會易於激化,還有其他各方麵的原因。
在婆媳矛盾的背後,還隱伏著母子之愛和夫妻之愛的競爭,這種競爭往往是無意識的競爭,事實上卻是婆媳矛盾激化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為人之初,僅知有父母之愛。父母為了把子女撫育成人,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傾注了大量的愛。一般說來,到成家之前,兒子總是把母親視為自己最親的親人。但是,一旦兒子結了婚,組建了自己的家庭,開始感受到夫妻之愛,這時,母子之愛便自然而然地降至次要的地位,兒子新家庭的利益不可避免地放到了他原來家庭的利益之前;而且,兒子在生活中遇到了什麼問題,首先關心他的總是媳婦,而兒子也總是把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更多地、更主動地向媳婦傾吐,把媳婦視為“第一參謀”。這時,做母親的便會感到感情上受到了冷落,加上兒子成家以後同自己的接觸較以前大為減少,做母親的如果不體諒,便會埋怨兒子“娶了媳婦忘了娘”,而把一肚子的怨氣一股腦兒全傾瀉在媳婦身上。因此,做母親的要有“宰相肚裏能撐船”的氣度,看到兒子和媳婦相親相愛,齊心持家,應該為之感到高興,切不可妄生被冷落之感和疑忌之心。母親為子女的成長付出了千辛萬苦,難道不正是為了他們的一生能夠幸福嗎?既然小夫妻倆琴瑟和鳴,做母親的何必還要壟斷兒子的感情,導致小夫妻不和呢?這樣不是給偉大的母愛蒙上了一層自私的陰影嗎?另一方麵,作為兒媳婦,不要隻顧盡情地陶醉在夫妻恩愛之中,還要理解老人的愛子之心;不僅要關心丈夫的飲食起居,而且還要主動、耐心、精心、細心地關心婆婆的生活,提醒丈夫經常去看望、問候母親,使婆婆真正感到媳婦和兒子一樣,是愛自己、關心自已的,這樣,婆媳關係就容易處理好,即使有些隔閡,也容易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