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開職業陷阱(1 / 3)

避開職業陷阱

走好職業前程

所有的招聘不一定都是真實可信的。職業陷阱可能是大多數人都沒聽過的,但是每一個產職者都應該小心它。

一些老板用所謂的高薪引誘求職者,然後騙取他們的現金。一些陷阱主要針對剛開始參加工作的人。而另一些則針對中年人。

職業陷阱是指招聘顯示上有某個職位是空的。而實際上卻是沒有的騙局。

大多數陷阱的目的是為了錢。雖然有些是老伎倆,但還是可以騙到人。

例如,美國一家日用品公司就是這樣一個陷阱。廣告上提供了一個薪金很高的職位,員工擁有一份和交易記錄有關的工作。這個記錄顯示每一個與這個公隻相關的消費者都獲得了巨額利潤。然後這個狡詐的老板誘使新員工把他們的錢投入到這個虛假的交易中,然後他們簽署了一封信,表示批準經銷商品對員工的利益作出決定。在開始的兩個時期內。老板給員工們一些利潤,鼓勵他們投入更多的現金。在這類事件之中,據調查,人們已損失了上百萬的美元。

這隻是成千上萬個案例中的一個。每一個求職者都應小職業陷阱,隻有這樣才能走好職業前途。

1.試用期中的三大陷阱

眼看著好不容易快要過了試用期,又被解雇了,這是不少懷鬼胎的用人單位使用價廉物美的求職者的殺手鐧。

相當一部分企業利用勞動者的弱勢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律識的欠缺,曲解法律,以“試用期”為由,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卜以達到隨時解聘員工和發生勞動爭議時使員工手無“憑據”這個目的。

麵對承諾的“大餡餅”,勞動者首先得小心眼前的“陷阱”。

陷阱一:先過試用期後簽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同”。也就是說,無論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也無論勞合同是無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

的,企業應當最遲在員工開始為企業工作時就與員工簽訂勞合同,隻有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時,雙方才可以約定試期,而不是在試用期滿後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說,沒有正式

同便沒有試用期,更不存在單獨的所謂“試用合同”。簽訂勞合同對於員工很重要,使員工在提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訴訟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和雙方約定的工資待遇、勞動

位和職責、勞動條件等內容,有利於明確和維護員工在企業的權益。

陷阱二:試用期內炒魷魚五條件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僅僅可以單方麵五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且無須提前30天通知企業。而《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唐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企業並不是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單方麵解除勞動合同,而是需要在試用期限內,證明員工不符合條件後才可以單方麵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和企業就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企業有責任舉證“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不得單方麵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以上條款屢受質疑,被認為是不利於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破壞了社會信用和嚴重幹擾企業勞動計劃實施等等;實際上,“形式上對等”並不意味“實質上平等”,特定條件下“形式上不對等”是“實質上平等”,勞動法確立的這種“不對等的平等”是建立在企業和員工實力的巨大不平衡的基礎上的;絕大多數普通員工與企業相比較是處於絕對的劣勢地位;在應聘者和與企業建立勞動合同關係時沒有可能深入了解就職企業的情況,在試用期內,工作一段時間後可能發現自身不適合企業的工作,或者是就職企業並不理想,員工應當有作進一步選擇的權力;而企業在招聘員工時有明確的招聘職位、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和職

責要求,企業在試用期內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單方麵解除勞動合同,保護企業的利益,但是如果任由企業在試用期內無故單方麵解除勞動合同,很容易產生員工在辭去原工作到新工作單位就職後很快失業,員工兩頭就職困難,不利於勞動合同的穩定和保護處於劣勢地位的員工的利益。

陷阱三:試用期限隨意延長

為了確實保護廣大員工的利益,防止企業濫用試用期條款做文章,1996年國家勞動部在頒布的《關於實行勞動合同製度若幹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隻能試用一次”,員工在簽訂和續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對此有所了解,做到有備無患。

2.大街上常見的求職陷阱

(1)外彙或金融投資工作。

一些不良的外彙公司或金融投資公司往往會利用薪高傭厚,有底薪以及提供免費訓練等各種優厚的聘用條件為名,刊登廣告招聘不同名目的全職或兼職崗位,如電話聯絡員、文員和初級秘書等吸引求職者的注意力。可是,待到求職者麵試的時候,招聘者卻聲稱該職位名額已錄滿。繼續極力遊說其轉職為投資經紀或市場營業員。有些求職者禁不住利誘轉而投入外彙炒賣之中,最後,由於缺乏有關專業知識及經驗,把自己及親友的積蓄白白賠了進去。更有甚者,當他們找不到客戶,再沒有利用的價值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時候,才發覺求職時倉促間簽訂的合約,原來是注明與公司之間隻存在著代理人而非雇員的關係。而代理人亦隻有在找到客戶才會獲得傭金,以致連當初公司口頭承諾的底薪,亦無從追討。

所以在麵試時,若你發覺招聘的職位與招聘廣告中所指的不符,便須提高警覺,勿貿然答應轉職,先是弄清楚聘用的條件,尤其是雙方是否存有雇傭關係。簽署任何文件時,應該仔細閱讀各項條文的內容,如發覺不合理和隱晦難懂的地方,更應索取影印本,與家人或老師商量,不要誤以為年輕人就可能隨意悔約,或比較容易免卻法律責任而輕率地簽約。

(2)娛樂廣告公司。

一些不法之徒托詞與一些知名度高的藝人以及電視台、電影公司或唱片公司有聯係,可代為安排工作,誘使你繳付巨額金錢參加其提供的訓練課程。

通常,被騙者在付款後,往往沒接到任何工作或進一步的消息,或隻接到性質及薪酬跟當初承諾不符的工作,卻又無法取回已付的款項。正式娛樂單位的經營手法也會通過所謂星探發掘有潛質的演員或模特兒,並邀請試鏡以決定是否錄用,甚至還會支付酬金給試鏡者。

所以,先要了解該廣告公司的背景;試鏡時由家長或朋友陪同為佳;試鏡前切記問明白是否會收取費用,如果收費太高,你就要審慎考慮,更應向家長征詢意見,勿慷慨交付大筆訂金、試鏡費、試音費或訓練費等。這種騙術在影視圈太多了,應千萬小心。

(3)推銷行業的工作。

不法商人也許會遊說求職者支付大筆金錢去學習推銷術,以及買人貨物作推銷之用,其常見的手法往往是層壓式推銷術,以高職與傭薪豐厚誘使求職者付出巨額金錢購買一批貨品或貨品的代理權,求職者沒有底薪,一方麵靠銷售貨物賺取傭金,而另一方麵則是通過招納新的從業員,從其售出商品而獲取傭金。不少求職者往往禁不住利誘而懷著以小搏大的僥幸心理,以致踏入了陷阱也不曾察覺出來,直至繳付大筆金錢後,方發覺購人的貨物品質粗劣,而價格也高於市場上同類商品的價格,難以推銷,欲退貨又不能,蒙受金錢上的損失。

因此,如果你想要從事推銷之類的工作,必須事先了解公司的結構,弄清楚有沒有存在每層分傭的情況,以及對於商品的售價是否物有所值,才決定是不是應該接受該項工作。

(4)色情陷阱。

這類工作通常以招請公關、陪唱或侍應生為名,而在廣告上更會標榜人工特高,月人過萬,無需經驗,可觀薪金等,以吸引求職者。一旦簽約後就會逼你去陪酒或從事色情交易,如果拒絕就可能會騷擾家人,甚至控告你毀約而要你賠償。因此,千萬不可以貪圖高薪而魯莽簽約。

(5)非法募捐。

近年來,常常聽說各地有很多的募捐活動,有些可能是渾水摸魚、巧立名目去募捐,他們可能會請人上門募捐,或者售賣非法得來的貨物,如果你受聘從事的是這類活動,就有可能會被檢控。所以受聘以前應該先了解募捐活動是否合法,如有懷疑,可向社會福利部門查詢。

雖然仕途滿布陷阱,我們也不用過分擔心,隻要我們並非心存貪念或急功近利,遇疑難時,謹記向家長或老師商量,便可減少受騙的機會。倘若不幸受騙,亦應立即報警,把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3.雇傭中的七大陷阱

(1)以表麵價值取人。

主管人員往往樂於相信候選人對問題的回答以及他們的簡曆所提供的信息。但許多候選人並未講出實話,或者至少是將信息進行了美化。事實上,許多求職者並沒有考慮與公司的長期契合問題,他們所想到的可能隻是逃避一個惡劣的環境,或者是掙更多的錢,或者是攀龍附風以騙取人們的信任。簡曆的撰寫強調的是突出個人的成功經驗,而那些不利於個人求職的東西則被有意識地剔除掉。在麵試過程中,人們還會根據問題靈活地調整“真相”。

事實是,雇傭活動並不會有助於誠實、正直的發生。人們總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麵展示給苛刻的挑選者,因此就不斷地調整著自己的展示角度。問題在於:大多數的公司從未試著換個角度去進行審視。

(2)相信介紹信(人)。

正如人們傾向於相信候選人所說的話一樣,人們同樣也常常相信介紹信(人)的真實性。但在實踐中,人們經常發現介紹信(人),特別是候選人所提供的介紹信(人)的價值是十分有限的。原因就在於:前任或現任老板和同事通常都不會吝惜他們的讚譽之詞。畢竟,他們更關心的是他們與候選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幫助一個素未謀麵的人作出正確的雇傭決策。有些人甚至怕惹上官司。

(3)“像我”偏見。

“像我”偏見就是對那些像自己的人給予過高的評價。當我們稱讚那些與我們相像的人時,實際上是在強化我們自己的自我價值。不幸的是,有時工作恰恰需要那些擁有不同視角或不同技能酌人來完成,才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4)授權失誤。

大多數的主管人員都想親自做出雇傭決定,這樣做是對的。他們承擔了對最後的入圍者進行麵試,而後從中挑選出最終的“勝利者”的任務。然而,許多主管人員卻將達成這一點的關鍵步驟委任給別人,這經常會導致不良後果。

(5)非結構化的麵談。

對不同的麵談方法的研究顯示:在預測績效方麵,當前流行的技術中最可靠的是結構化的麵談法。結構化麵談法中的關鍵詞是“結構化”。這個詞意味著麵談者事先要精心準備好一些用以揭示候選人勝任特征——相關的知識、技能和一般能力的問題。這種麵談由於通常會包括一些使人難於回答或回答起來感到不舒服的問題,因此,必須精心計劃和認真實施。然而,現實進行的麵談卻根本不是如此。它們通常都是一些結構鬆散的聊天,結果,麵談成了一種氣氛友好的閑扯,雙方都會高興地離去,但對於候選人的真正工作能力卻知之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