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法律與語言之經緯上,閑雲野鶴,雲浮鶴舞(1 / 2)

16歲時填寫大學誌願。第一誌願,一色為法律。絕非喜歡。那個社會轉型初始的1980年夏天,一個高中畢業生還很難由外部環境誘導著去喜歡法律。當時與父親商量出一致意見,以為學這專業就可以不用擔心畢業後被派去教書。真是造化弄人。這輩子偏就教了書,而且隻會教書,更且樂於此道。

學了法律卻教書,說來也算有內裏的因由。隻是,很長時間裏,並不知道法律和教書之間,有那麼一道勾連,我因此勾連而往返於法律與語言之間。教書的基本表達形態是語言。固然有所謂“身教”,“言傳”無疑是不能少的。而法律,以書麵語言為載體,賴口頭語言相演繹。不過,這是近年才明白過來的。毋寧說,當初懵懵懂懂地一腔心思要做個“法律人”,竟是我後來做教書先生的一扇偏門。

若非鬼使神差般來到了這海上的大學,沐天風浴海韻,我縱然做了教書先生,也不會有這麼一冊書,奉獻給讀者。本意,是要多行點路,從海岸線最曲裏拐彎的閩東海濱越數千裏求學京中,好更長見識。結果,天意加人為,廈門大學從我的第二誌願變成了第一誌願,北上就此逆轉為南下。所幸,悲憫傳奇芙蓉園,李家少年長此間。

20世紀80年代初的中國,官方的說法是“撥亂反正,百廢俱興”。我年少而隻能從感性上體驗,算得萬象更新、清風徐來。回想起來,人生中迄今最輕鬆愉快的,正是讀大學的四年。三年級時,校園裏突然就刮來了一股風,把我吹著、卷入。這股風,先是在“大江南北、長城內外”刮著,然後刮進了廈門大學。這風叫演講。那時節,有一些人在國中博得了“演講家”的頭銜,慷慨激昂、鏗鏘有力、抑揚頓挫、如訴如泣。對於許多中國人來說,那是全新的、極富魅力的語言形式。人性的辨思、生活的期盼,借這樣的語言形式傳布開來。現在回過頭看,那些慷慨激昂、抑揚頓挫著實有點蹩腳,而鏗鏘有力、如訴如泣也不免膚淺空洞,可這股演講之風確實是潮流、時尚。緊鄰千年古刹的芙蓉園,在禪院的鍾鳴鼓吟交替中,也時時有規模或大或小的演講會,包括演講比賽。看那些學長學姐,以及一些同齡的同學,台上侃侃而談、從容自如,我另一番地驚如天人。心想要是我自己站在那個位子上,嚇死人了。便安心坐而聞“道”。也沒安坐幾回,學校中職司學生工作的林老師,起意成立“廈門大學學生演講研究會”,各係各班都得推薦數人參與。班長派了我和另幾位同學去。我很驚慌,又不敢不去,也帶了幾分好奇。就這樣,這一股洪流般的演講之風,吹刮出了這一冊30年後的小書。

1987年秋,我以本科畢業留任助教三年之淺薄年資,不得不接手老師榮休後的課程,完整講授《中國法律思想史》。虧得畢業前一年多時間裏在“學生演講研究會”的鋪墊,我才不至於跌下講台。再添上隨後幾年課徒授業的講台曆練,我便指導和評判起學生們的演講比賽與辯論賽,至今已是持續20年擔任著這所大學的辯論隊教練。期間還客串過機關、企業的辯論隊教練。教練有年,另得了機會,受邀充任中國中央電視台國際大學生辯論賽、馬來西亞世界華語大學生辯論賽評委以及一些由行業或巨無霸般的國企所辦辯論賽評委。頻繁的評判角色,既使我得到了獨特的角度來看待口語表達,也另行逼迫我去思考口語交際問題。這些都不免有不務正業之嫌。我分內的講台生涯,又實在是豐富多樣的,尤其是在象牙塔般的大學校園之外。從炎熱的午間在“海上仙都”太姥山與小學生說環保,到給頤養天年的離退休的老頭老太講《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先入街巷為居委會的大媽大姐釋解依法行政,複踏軍營向戎裝肅穆的將校軍官闡述法治憲政。由語境錯位而來的考驗甚至挑戰,如烈火熔煉著一介書生的唇齒。這個華夏後生,在風霜般的磨礪中提升他的言說能力,體悟母語的優雅與神妙。內中甘苦,即便今日,仍難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