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中小學生優良人格的塑造(1 / 2)

第七章 中小學生優良人格的塑造

樹立效仿的榜樣

學生良好性格的形成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後天不斷地塑造與磨煉。小學階段是性格形成與發展的重要時期,因此,探討用各種途徑與方法培養學生優良的性格是教師義不容辭的職責。

榜樣是教師為學生提供的可供效仿的對象,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曆史上的偉人(領袖人物、科學家、軍事家、戰鬥英雄等);二是現實生活中的模範和學生群體中的先進分子;三是家長和教師。

小學生最初多以家長和教師為效仿的榜樣,隨著年級的升高,父母的榜樣力量對其影響開始下降,而其他榜樣特別是同齡夥伴的影響增強。教師應為學生選擇學生中的先進分子作為榜樣,因為他們對其他學生而言,年齡接近,有共同的語言,而且幾乎每天在一起,可以經常影響他們,這種影響又是在自然的情境中發生的,有潛移默化之功效。美國心理學家哈塔普(Hartup)認為:“接近同伴,得到同伴的接受並進行積極的相互影響,對於兒童的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教師對於小學生所具有的榜樣作用更不能低估。教師是知識的傳授者,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導者,又是班集體的領導者,還是紀律的執行者與監督者,身兼數職的教師自然成為學生效仿的榜樣,而且教師的言行對學生性格的影響是通過潛移默化的形式實現的。

為此,教師要事事嚴於律己,處處做學生的表率,加強性格的自我修養,成為德才兼備、具有較完善性格特征的人。

據研究,榜樣對學生性格特征和道德行為的形成具有啟示作用、控製作用、調節作用和矯正作用。

提供實際鍛煉的機會

學生的性格是在後天經過各種實踐活動不斷形成的,性格的不斷發展與完善還要通過具體的實踐活動才能實現。學校裏的實踐活動包括學習活動、體育活動、科技活動、各種形式的勞動以及由組織進行的社會性的服務。這些實踐活動,可以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培養他們從小愛科學,追求真理的習慣;可以使他們養成熱愛勞動人民的思想情感和熱愛勞動的習慣;可以鍛煉他們不怕困難、堅強、勇敢、耐挫折的性格特征;還可以使學生逐漸形成遵守紀律的習慣。

教育者在為學生提供實際鍛煉機會的同時,也要給學生提出明確的鍛煉要求與目的,對不同的學生提出的鍛煉要求也要有所區別,對學生在具體實踐活動中是否達到鍛煉要求與目的的情況要有監督、檢查,使實踐活動真正起到培養學生良好性格的作用。

及時進行個別指導

個別指導在性格培養中特別重要。教師在對學生進行性格培養時,既要考慮學生的共性,也不能忽視個別性。這裏的個別性包括以下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