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失而複得的黃金

從前,有一個農民到外地去打工,他吃了很多苦,才得到十兩碎黃金。他把黃金縫進一隻布袋裏,天天帶在自己的身上,並且經常把手伸進懷裏摸一摸,看看還在不在;有時還會打開布袋,一粒一粒地數,看看少了沒有。

一天,他正蹲在一個角落裏數金粒,這一幕恰巧被一個婦女看見了,她立即眼紅起來。為了把這些黃金據為己有,她心生一計,突然撲過來,一把把農民的衣服抓住,大喊大叫起來:“你怎麼跑到這裏來了?你為什麼拋下我和孩子不管,帶著家裏的所有黃金逃出來?你把黃金都拿走了,我和孩子還怎麼活呀?快把黃金留下來!”

農民對她的舉動非常吃驚,以為她認錯人了,便解釋說:“太太,你大概認錯人了。我不認識你,請你仔細看看我。”“我沒有認錯你!”那位婦女卻一口咬定,非說這位農民是自己的丈夫,並堅持要求“丈夫”留下生活費。這時,來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他們以為那位農民真是“陳士美”,對他的背叛行為非常氣憤。於是,大家一起把農民和婦女一起帶到縣官那裏,請求縣官公斷。

在公堂裏,婦女裝出很委屈的樣子,堅持說那個農民就是自己的丈夫,跟自己生活了多年,兩人還養了幾個孩子。這十兩金粒,是他們夫妻倆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現在,丈夫不想管她和孩子了,隻想一個人獨吞黃金,到別的地方去生活。如果沒有這筆錢,她和孩子們就難以生活下來。所以,她希望縣官把十兩金粒判給自己。

縣官問:“你怎麼能證明他是你的丈夫,是你孩子的爸爸呢?”婦女說:“您要是不相信,就把我的孩子叫過來相認吧。如果他們喊他爸爸,就一定錯不了。”縣官就讓人把她的孩子帶到公堂。但她早已教好了她的孩子,讓他們見到這個農民就必須喊“爸爸”。所以,當孩子們來到公堂時,一見到農民,都撲了過來,一齊喊“爸爸”,還說“我們好想好想你呀”,“你不能拋下我們不管呀”等等。

那個農民見到這個情景,急出一身汗,趕緊向縣官解釋,說這些孩子根本不是自己的。但縣官並不相信他的,而是相信了那個婦女的話。最後,縣官判決:如果這個農民不想留在家裏好好生活,就必須把十兩金粒留在家裏,交給“妻子”,否則就要受到嚴厲的製裁。

這個婦女通過這種手段得到了十兩金粒,非常高興,還著孩子歡天喜地地回了家。而這個農民卻垂頭喪氣,抱著腦袋放聲痛哭。然後,他身無分文地走到大街上,餓著空蕩蕩的肚子,走投無路。最後,他看到一條路上有一棵大樹,樹陰很寬,就坐樹下休息。

在這棵大樹旁邊,住著一個聰明的婦女。她看到農民精神不振的樣子,感到很好奇,就走過來詢問。這個農民便把自己今天的遭遇全部說了。聰明婦女一聽,對農民說:“不要著急,這件事還有救。我給你出一個主意吧。明天你還去找縣官,說你說決定到外地去謀生,為了自己身邊有一個伴兒,你打算把大兒子帶到身邊。所以,請求縣官把那個婦女的大兒子判給自己,把幾個小孩子留在母親身邊。但那個婦女堅決不把大兒子交給你,所以這事還要請縣官秉公判決。”

第二天,農民就按聰明婦女說的辦法去做了。縣官接受了農民的請求,讓那位婦女把大兒子交給農民。農民帶著這個“大兒子”,高興地走出了公堂。而那位婦女一直跟在“丈夫”和“大兒子”身後,當他們走到一個偏僻的地方,那個婦女趕緊走上前去,向農民賠不是,承認自己貪心,並央求農民說:“你寬宏大量,就孩子還給我吧,我把你的十兩金粒也還給你,就當這件根本沒有發生過好嗎?”

這位農民也根本不想要人家的兒子,所以很爽快地答應了。

再說這位農民,他的金粒失而複得之後,就打算回家去。但他想找一個商隊結伴,一起回去,這樣人多會有照應。於是,他四處打聽消息,但始終沒有找到合適的商隊,就這樣在原地耐心地等待著。